東漢末葉,獻帝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曹操於官渡大敗袁紹,一時聲威大震、直有不可擋之勢。為了收攬人心、壯大聲勢,曹操發出一連串命令、四處廣徵名士,其中,身處江東、被孫氏兄弟待為上賓的華歆,便是招徠的對象之一。
當時孫策才剛遇刺身亡不久,人心浮動,而繼位者孫權年紀尚不及二十,貴為「上賓」卻實無一官半職的華歆早就有趁機走人的打算,如今曹操使者齎旨而至,無異是天外飛來大禮,給了他一張名正言順出走的頭等機票。然而幾天下來,孫權方面全無動作,急得華歆只好主動前去面見孫權,表明自己既然無意為孫氏政權效力,倒不如順了天子旨令放人,從而使得孫曹兩家交好,豈不是皆大歡喜。華歆此言一出,正中孫權下懷,因為孫權既不想讓人有曹操發話自己便跟著照辦的印象,也不願落人口實、說他輕易放走「人才」,現在華歆自個兒公開把話挑明了,孫權當然樂得順水推舟,將這名「冗員」大大方方地遣送給曹操做人情。
華歆要走的消息一出,孫權門下賓客以及與華歆相識的舊友共有一千餘人,紛紛前往華歆府中話別,並贈送金銀財寶作為路資之用。面對這些為數可觀的禮金,華歆當下也無二話、一概照單全收,背地裏卻叫人在各筆禮金上記下送禮人名字,然後臨到了出發的那天,把收到的禮物全數堆放在空地之上,當著前來餞行的眾人面前聲稱:自己本無心拒絕大家的好意,可是收了這麼多的財物,帶著出外遠行實在很危險,反倒是害了他,因此希望眾人能體諒,把贈與的金錢禮物統統收回去。
話是這麼說,然而從一開始就在禮金上記下各人姓名的舉動看來,華歆顯然是早有預謀,管你上門送禮的人來多來少,總之就等著送行這天到來好公開作秀、給自己博名聲;即使送禮者或許有巴結、寄希望於華歆,希望哪天也能被召往北方任官的不純動機,但華歆這種做法,無異是把別人踩在腳下來墊高自己,手段未免「缺德」。而那些吃了暗虧的送禮者又能說什麼呢?只能怪自己識人不明,好心作了驢肝肺,作了人家的墊背,還得賠笑臉乖乖的把送出去的禮給硬生生吞了回去;史家記載這件事時最後寫道:「眾乃各留所贈,而服其德」,「服其德」三字可說是下了重筆,筆鋒下埋藏的是反諷、譏諷!
《世說新語‧德行》中收錄了這麼一則故事:
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廢書出看,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雖寥寥數語,卻將華歆的矯情作態與愛慕虛榮表露無遺,史稱管寧「淵雅高尚,確然不拔」,是真正視富貴如浮雲、不與權貴打交道的高節之士,其在求學時代便斷然與華歆「割席絕交」,因為華歆的真面目他早已看得一清二楚!
正史記載華歆「淵清玉潔, 有禮有法」(《三國志‧陳矯傳》陳登之語),史家並以「清純德素」四字作總評,後世便有些人據此以為「令箭」,認為華歆有清名,實際上應該是正面人物,傳統戲曲乃至小說中的丑角與反派,則是對華歆的一種嚴重誣衊。真是這樣嗎?布袋戲裏有句話叫:「瞞者瞞不識,識者不能瞞」,在有識者的法眼中那些偽君子是無所遁形的,而偽君子的條件之一就是要臉皮夠厚,裝模作樣演起戲來才能毫無臉紅之色;關於這點,乾隆皇帝在《通鑑輯覽》中,便以華歆和他同卷列傳的王朗一齊比較,而有如下評語:「華歆、王朗雖同一墮城虧節,然朗猶力盡而降,歆則葛巾迎謁。名士厚顏,孰甚於是!」白話一言以蔽之,就是:王朗的臉皮很厚,但華歆的更厚!!
京劇《逼宮》中的華歆
時光長河一千八百年過去,在臺灣冒出了個被捧為「人格者」的人,得到很多人認同、競相說他好話,關於這方面,自然毋庸本文再作贅述;至於另一方面的二三事,十餘年前「真相衛星電視臺」製播的《李敖秘密書房》節目中曾有所提及(
http://leeao.com.cn/online/creazywang/meilidao01.htm),部分內容摘引如下:
當時黃信介送了一筆錢給林義雄,給那個小女孩,就死裏跳生的小女孩,在美國念書(邱:奐均)。林義雄收了,收了以後,後來林義雄回到台灣來以後,當眾把這個錢丟還給黃信介。你怎麼可以這樣子,人家對你是個好意,你如果不收,當時退還,或者回台灣以後,偷偷退還給黃信介,你為什麼當眾表演這樣矯情,給黃信介難堪,人家對你是一番好意,你是這樣子來回報人家對你好意的人啊。黃信介收買你嗎?不是嘛!是對你女兒的一個關懷嘛,你怎麼可以當眾表示你一介不取,在你手裏捏了這麼久的一筆錢,最後你表示一介不取。
這是李敖先生與來賓之間的對話,來賓即括弧中的邱──邱議瑩,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當時則為民進黨中常委。黃信介先生給林義雄家中送錢的故事,李敖先生不只談到一次,更早之前的《李敖笑傲江湖》節目中也提過。綜合李敖先生的描述,整個過程大致是這樣:林義雄人出獄後,要去美國和妻子、女兒團聚,信介仙想到一家人在美國生活不易,於是便很義氣地拿出一筆錢來(印象中是一萬美金),私下給了林義雄,說是疼惜小女孩、給她的教育生活費,林當下也無二話、收了,到了美國四年過去,一點動靜沒有,可是回到臺灣後,林義雄卻在公開場合中當著眾人面前,把錢扔在桌上,要黃信介收了回去,並說信介不該給這麼多錢,會慣壞小孩子。
這段故事是不是看著眼熟?和華歆的作為是不是如出一轍?
歷史會重演,是因為人性、人心的基本相通,而林義雄和華歆其在待人接物上竟有如此高之相似度的原因,則在於「虛榮」。
《李敖秘密書房》的「美麗島後二十年(一)」這集節目中,李敖先生談到林義雄的矯情還錢之前有另一段話:
當他打擊許信良的時候,給許信良那些罪狀,那是很恐怖的罪狀啊!許信良是你們的戰友,那些罪狀哪一條是真實的嘛!你怎麼可以出這種狠拳,妳懂我意思吧。「信良兄啊~這個錢不能拿」,什麼意思啊!妳懂我意思嗎。對人不可以做這種口氣的勉勵的,因為那語氣裏面就說你拿了錢,怎麼可以這樣子呢?他如果是勉勵的話,怎麼可以這樣講呢?我們可以對一個好朋友的太太說:「大嫂啊~妳不可以偷人啊。」這什麼話呢?不偷人是她的美德,妳懂我意思吧。許信良不拿連戰的錢是他基本的一個美德,你怎麼可以用這個話來勉勵他。勉勵他,你就隱含諷刺,不對的。
上述內容,涉及發生於1999年5月3日的一條新聞(參見《中國時報》5月4日報導
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dppdispute/88050408.htm)。當時林義雄以民進黨主席身分召開臨時記者會,說明黨內總統候選人提名辦法修改的意義,末了話鋒一轉,談到許信良、陳文茜的退黨,接著突然來了一句:「信良兄,拜託你, 連戰的錢一定不能拿」,並且連說兩次,說完旋即起身離開記者會場,留下一堆錯愕的記者、全都作了「丈二金剛」。
記者們的錯愕,要到六年後才揭開謎底。原來是2005年6月24日法院在審理新瑞都案資金流向時,意外查到許信良的「新興民族基金會」在2000年總統大選期間接受了國民黨「掌櫃」劉泰英的一千萬元現金資助,林義雄口中「不能拿的錢」指的就是這個。
2011年4月12日《自由時報》上由金恆煒所執筆的專欄藉著六年前的這檔事對許信良進行嚴厲的批判(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483734),不過作者連立論基礎──即兩件事情孰先孰後都沒鬧明白;「新興民族基金會」收受千萬資助的時間在2000年,可是林義雄在記者會上的公開「呼籲」卻是在1999年,事情根本就還沒發生啊!對於還未發生…不,正確地說是並未發生、八字都還沒一撇的事,你林義雄當著眾家媒體面前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林義雄是先知嗎?顯然不是。他應該是聽到一些風聲,才會這麼說。然而從當時新聞報導觀之,可以明顯看到記者們並未掌握到相關消息,因此才會一片「錯愕」;也就是說,在公眾都還完全不知情的情形底下,林不私下找當事人詢問有無此事、並或進行勸說,卻跑到公開場合去放「冷箭」,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腳底抹油走人,這是哪門、哪國、哪一星球的「人格者」?
李敖先生說林義雄「頭腦出了問題」,在我看來,此非邏輯上出錯的問題,而是刻意為之的問題,並且「一以貫之」──踩著別人墊高自己,前有黃信介好心沒好報、後有許信良躺著中槍,都成了「人格者」自抬下的「踏腳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