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二:一、宗教教義應順應時代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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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規定國家應保障創作者的writing。writing的意義原來是指文字著作,其後不斷演變而擴張到照片、圖片、錄音、電影、戲劇、甚至電腦程式等。這啟示到,一個基本的法律規定若要適應時代需要,就必須有適應時代的詮釋。因為法律的適當詮釋本身,是另外一個法律生命的充實行為,也是另外一種立法活動和法律創造活動。
在法律上,如何解釋一條法律,有主觀說和客觀說。主觀說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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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雄淋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19:29:35 | 迴響(1) | 引用 | 人氣(1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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