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著袈裟輒說空,貪瞋痴慢住心中。
電光危寺雲天映,佛道沈淪滄海東。
在佛教著名的經典「法華經」說:「云何名菩薩摩訶薩親近處?菩薩摩訶隡不親近國王、王子、大臣、官長。」佛教著名的法華經已經昭示佛門應政教分離,不要沾染宦門中人。
然而在中國魏書佛老志記載:在北魏太祖時代的法果和尚對北魏太祖說:「太祖明叡好道,即是當今如來、沙門宜應盡禮。」「能鴻道者人主也。我非拜天子,乃是禮佛耳。」佛門僧侶竟然把暴君當作佛來禮拜,只為了得到俗世權力者的供養。這樣完全沒有骨氣的比丘,在歷史上比比皆是。他們把皇帝的權力和宗教的權力結合在一起,各取所需。
完全沒有任何居士修養和風範的武則天,佛門竟然把她視為彌勒菩薩的化身。中國歷代佛教的高僧往往是由於世俗皇帝恩寵的結果。而世俗皇帝的恩寵也導致寺院經濟的膨脹。寺院經濟的膨脹其實是對農民的勞力及經濟成長的一種壓迫。當宗教信仰達到最高潮,宗教本身就是一種出售未來的希望而獲得財富的一種交換形式。
根據施和耐所著:「中國五至十世紀的寺院經濟」一書中記載在中國北魏時代,沙門統曇曜曾經奏請皇帝給予僧一定稅收,是為「僧祇戶」,並以犯重罪及官奴供寺院洒掃兼農作之用,是為「佛圖戶」。僧侶成為被供養的貴族階級,其實這已是變相的印度婆羅門。
在李延壽所修的「南史」一書中「郭祖深傳」記載,南京「下佛寺五百餘所,窮極華麗。僧尼十餘萬,資產豐沃。所在郡縣,不可勝言。道人又有白徒,尼則皆畜養女,皆不貫人籍,天下戶口亡其半…罷白徒養女,聽畜奴婢。婢唯著青布衣,僧尼皆令蔬食…,不然恐方來處處城寺,家家剃落,尺土一人,非復國有。」足見流入寺廟的不僅僅是田產,也有勞力。此勞力不是農奴就是奴婢。這是一種對國家經濟的壓迫。
在施和耐該書中又提到,在西元八世紀的中國,僧侶僅佔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一,但是卻佔據全部可耕地的百分之四。而此百分之四的可耕地卻又是最肥沃的土地。因此估計他們所佔據的土地是全國糧食和蔬菜總產量的百分之十。
佛教究竟如何看待這些沒有風骨的僧侶?如何看待中國歷史上乃至當今的寺院經濟?佛陀如何看待佛教在皈依僧的教義下,比丘比丘尼的婆羅門化?
在佛門律藏的四分律中,記載一則這樣的案例:佛陀在羅閱祇耆闍山中,當時佛陀聽任比丘自己建造房屋,有曠野國的比丘得知佛陀任憑比丘自己建造房子,於是就向眾居士要求貢獻建築材料及工人。由於常常要求,導至許多居士看到比丘來了,就遠遠躲避。於是佛陀就宣布,凡施主沒有主動佈施房子,而是由自己建造房舍,這個房舍應有一定的標準限度。這個限度就是,長不超過佛的十二磔手,內寬不超過佛的七磔手。如有違反,犯了僧殘罪(詳見初分十二僧殘法之六)。
所謂磔手,就是將手張開,姆指與中指的距離,大約有二十幾公分。如果以一磔手為三十公分來計算,那長不超過三六○公分,寬不超過二一○公分,這是何等克勤克儉的房子。這條戒律如果在當今嚴格執行的話,幾人不犯戒呢?
在台灣的佛門寺廟往往美侖美奐,美其名是「莊嚴」。比丘、比丘尼就住在這像皇宮般的美麗殿堂享受,美其名是「清淨」。有若干山頭挾信眾選票,更介入政治選舉,以期獲取更多俗世權力。更有甚者,許多可能引起土石流,蓋在山上的違建寺廟,更擬透過「宗教法」的立法遊說,就地合法。
比丘原來「乞士」之意,乞士是「上乞佛法,下渡眾生」。比丘所以剃渡,所以出家,是為了不必養家,以乞食而維持最基本的生活,以便用全部的時間專心來修行。
善哉,比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