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元1539年9月28日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François I)於維萊哥特雷行宮簽署了著名的《維萊哥特雷法令(Ordonnance de Villers-Cotterêts)》,有了法國史上第一部關於法語的重要法律以來,法語不僅正式成為國家官方語言,更是法國人珍視與用心維護的文化資產。1635年,法蘭西學院(Académie Française)建立,這個由四十名語言暨文學學者組成的官方法語維護機構,負責定期審訂法語中每一個出現的新語法和新詞彙,剔除不合標準、規範、乃至粗俗不雅的語詞,而外來語彙更是檢視與甄別的重點,以此維護法語的優美、潔淨,直至今日,法蘭西學院依舊孜孜不倦地為法語的健康把關。1996年,基於兩年前所通過的《法語使用法(Loi Toubon,所以又稱「圖邦法」)》基礎上,法國成立了中央政府直屬管轄的專門術語及新詞審訂委員會,以配合法蘭西學院、加快專門術語和新詞彙的推出與普及的速度;根據這項新的措施與規定,任何新術語、新詞彙皆應經由委員會匯整、篩選,再交付法蘭西學院審訂核准通過,並由《政府公報》公布之後,始能成為正式使用之術語與詞彙,而所有政府機關也必須以身作則,在公文中使用這些標準法語新詞──亦即是說,這些審核公告後的新詞,才有資格被收入新編訂的字典之中。
這是法國人的堅持,也是法國人的驕傲。堅持與頑強,是這個領土和人口都只能算作中等的法國得以擠身世界列強大國的重要原因,「高盧雄雞」從來不是浪得虛名的!
反觀臺灣近期以來鬧得沸沸揚揚的教育部「一字多音」審訂,搞得莫衷一是、怨聲載道,甚至有人質疑「國語推行委員會」根本就是沒事找事、乾脆廢掉算了;然而語文的問題向來就不是可以這般簡單、輕鬆了事的,看看法國人的做法便知分曉,更何況還是積累了數千年文化底蘊的漢語中文呢。
語言文字會隨著時空的推演而發生轉變,讀音也會有所差異,甚至產生出不同的意思,這點無庸置疑,所謂的「破音字」基本就是這麼來的。比如說,「便」有「遍」與「胼」兩種讀音,前者為適宜、簡單、排泄物、縱使、就、立即之意,後者則為安適、善辯或利益好處;其中「便宜」一詞便因讀音不同而有不同的意思:前者指應辦、特別是國家有利之事或因利乘便、見機行事之意,後者則指得了利益、好處的意思,所以「便宜行事」只能讀作「遍宜行事」,指不待上奏、自行決斷處置,而「胼宜行事」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的錯誤讀法!
即使如此,「胼宜行事」仍時常在臺灣電視、廣播頻道與談話場合中出現,這是臺灣教育的問題,而不是什麼時空推演造成的。
再比如說,「龜」讀音有三:「烏龜」讀「規」,「龜裂」讀「均」,「龜茲」讀作「丘瓷」。
而「龜裂」之所以這麼讀,是為其本為「皸裂」之假借,清末學者郭慶藩先生所撰《莊子集釋》卷一《逍遙遊》中即云:
李楨曰:龜手,《釋文》云徐舉倫反,蓋以龜為皸之叚借。按龜皸雙聲。《眾經音義》卷十一:皸,居雲、去雲二反。《通俗文》:手足坼裂曰皸,經文或作龜坼。下引莊此文及郭注為證。是《玄應》以龜皸音義互通。《集韻十八諄》:皸,區倫切,皴也。《漢書‧趙充國傳》:將軍士寒,手足皸瘃──《文穎》曰:皸,坼裂也;瘃,寒創也──《唐書‧李甘傳》,凍膚皸瘃。不龜手,猶言不皸手耳。……
又據清代晚期大學者俞樾先生所著《諸子平議》卷十七言:「蓋龜有丘音,《後漢‧西域傳》:『龜茲』讀曰『丘慈』,是也。」
可見「龜」的破音讀法皆是其來有自,若將這三種詞類都統一讀音作「規」,那麼「龜裂」與「龜茲」的原意便將難以復尋;然而就是有些腦袋犯渾之人,自己不長進也就罷了,還要別人乃至下一代也和他一樣不長進,竟說出這樣的話來:「如果所有字都要堅持古代讀音,乾脆讀甲骨文算了!」(見http://blog.xuite.net/suin1023/blog/60590674-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
)首先,甲骨文字的發音會念的全作古很久很久了,你想學也沒活人會教;其次,如果語言文字都可以隨自己高興愛怎麼念就怎麼念的話,那還需要學校、字典作甚?如果連古籍與先人的說法都可輕易拋棄,這樣的國家又還有什麼文化深度可言?
至於「友誼」應該讀作「有宜」還是「有益」,後者在臺灣聽了能立刻會意過來的大概是沒有,但「有宜」的讀法到了大陸同樣也沒幾人會意得過來,而「誼」字向來就只有第四聲的發音念法,也就是說,大陸人把正確的讀法傳承下來了、台灣人則是自己有邊讀邊亂念;「誼」除了指朋友交情外,大概還有其他幾種意思:合宜的道理或行為、意義、道義與議論,如《文選‧班固〈典引〉》中的「誼士」就是「義士」的意思,《漢書‧董仲舒傳》裏的「誼主」為「知禮義之君主」,而《文選‧陸機〈辨亡論〉》:「天子總羣誼」的「羣誼」二字即「群議」之意,那麼「友誼」改讀「有宜」了,「義」和「議」要不要也從此改讀二聲呢?
「莘」的發音也是一樣的問題。讀作「申」的意思,作為名詞為國名、姓氏,作為形容詞則是多或長的樣子;另外讀作「辛」,指的是藥草名,即「細莘」,因此「天主教耕莘醫院」讀「辛」音,這點毫無疑義。但是用來形容眾多貌的「莘莘」,《國語‧晉語四》中載晉公子重耳之妻姜氏有語:「《周詩》曰:『莘莘征夫,每懷靡及。』」但原典《詩經‧小雅‧皇皇者華》寫的卻是:「駪駪征夫」,蓋因古時文字數量不多、人們只能假音近之字通用,所以「莘莘」即「駪駪」之同音「通假」,而除「申申」外無其他讀法!
「呱」讀作「孤」,在《詩經‧大雅‧生民》和《書經‧益稷》中,指的是后稷出生時啼哭的聲音,「呱呱」讀「孤孤」與「嗚嗚」發音十分接近,用來形容嬰兒咽嗚哭泣之聲,哪裡有問題了?況且「呱呱墜地」和「呱呱墮地」是晚近才出現的字詞,如果覺得讀「瓜瓜」比「孤孤」親切,那就更進步、前衛一點,乾脆另創新詞作「聒聒墜地」或「哇哇墮地」豈不更好?拿傳統的「呱呱」開刀真是一點創意也沒有!
「蛤蜊」雖非破音字,但是把原來應該讀作「隔離」的「蛤蜊」,順應臺灣大多人的習慣改讀作「格利」甚至「葛利」,這點卻很難讓人找什麼理由反對,畢竟「蜊」字就只有「蛤蜊」此一用法而已──但問題就出在電腦「注音輸入法」中,「蛤蜊」二字的發音只有一個,就是傳統乃至現行的那個,而「格利」或「葛利」是打不出「蛤蜊」的;那麼以後課本只教「格利」讀音,學生電腦打字時卻只能找到「蛤蠣」而打不出「蛤蜊」時,又該怪誰呢?
再說到「仔」,《說文解字》曰:「仔,克也」,指勝任的意思,發音為「子」;至於另一讀音「宰」,則是方言用語,如中國西南地方稱兒子作「仔」,以及動物幼子、如豬仔──即通「崽」字,如「猴崽」、「兔崽」,然此又多作罵人之語也。至於「仔」作無義助詞用,雖有「歌仔戲」、「擔仔麵」、「牛仔褲」等之說,卻非北京話甚至閩南語的傳統念法,而是現代才有的產物,並且還是從粵語借來的發音──如「公仔」、「飛仔」、「古惑仔」等。
接下來的,可就不是「破音字」問題了。
「肉燥」,《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版》網站上只給出這一種寫法,標注的讀法作「肉造」,意思是「將五花肉、蔥、香菇等切碎拌炒後,加入醬油燉煮的食物」;但既然是和肉類有關的字,又怎麼會不遵傳統造字原則、而從火字邊呢?此是問題一。
這部國語辭典中還有一條語詞「燥子」,內容為:「細切的肉,或指用來調味的肉末。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二十˙肉鋪:『且如豬肉名件,或細抹落索兒精、鈍刀丁頭肉、條攛精、竄燥子肉。』或稱為『紹子』、『臊子』。」此為問題之二。
查了一下《辭源》以及《漢語大字典》,其中「燥」字有「燥子」一條,解釋和引用出處和臺灣教育部的線上辭典說法如出一轍,但《漢語大字典》則更明白指出「燥子」為方言,並且各家字典除了吳自牧的《夢粱錄》外再無其他佐證,可見吳自牧的「燥子」基本上就是條「孤證」──從「燥」從火字邊,而為乾、枯、焦或金氣、與濕相對之眾多意義來看,「燥子」顯然是吳自牧按方言俗語所寫成的「錯別字」!
而「肉臊」才是正確寫法。「臊」除了指肉類及油脂的腥臭氣外,便是肉末、肉餡的意思,《水滸傳》第三回中魯達惡整鄭屠,先教他取十斤精肉「細細切做臊子」,再取十斤肥肉「也要切做臊子」,最後還要十斤金軟骨「也要細細地剁做臊子」,可見「臊子」就是「肉臊」、「肉臊」即是「臊子」。
此外,在山西地區以及中國陝西關中平原乃至甘肅隴東一帶有一種傳統美食、名曰「臊子麵」,其中「臊子」有肉臊子與素臊子之分,做法各地不盡相同,雖然起源眾說紛紜,但可以確定的是「臊子麵」至少有千年以上歷史。
按「燥」字義,主要為乾燥、燥熱、焦燥之意,而「肉燥」可有這樣的意思?除了錯別字可還有他解?教育部的線上辭典只登了「肉燥」這一條、而將讀音標作「臊」,以致引起爭議而始終說不清楚,不正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這就像是「滷肉飯」之於「魯肉飯」,臺灣人自己寫了錯別字,竟還「理直氣壯」地抗議《米其林指南》稱「魯肉飯」乃出自中國山東是錯誤說法並要求更正,一樣貽笑大方。蓋「魯」除去遲鈍、陳列的意思外,便是姓氏、國名和地理名詞了,「魯」作為地理名詞即是中國山東地方的代稱或簡稱,《米其林指南》依此邏輯把「魯肉飯」的起源指向了山東,難道不是順順當當、言之成理?別忘了,臺灣漢人本就是從大陸來的,其傳統料理也都來源自其原來家鄉,尤其是1949年大批大陸人隨國民黨政府湧入臺灣、更是將大量各省地方飲食帶到了臺灣,誰能斷言臺灣「滷肉飯」和這些傳統料理一點干係都沒有?
關於「一字多音」討論與爭議的新聞,自去年一直到最近可說層出不窮,其中,教育部的搖擺與反覆是最大禍首,然而教師和家長乃至社會大眾的看法與態度也同樣有問題。
《聯合報》2013年5月28日的報導中寫道:「國小教師說,教育部一改再改,害他們常被學生與家長懷疑『到底會不會教呀?』」教了正確念法得到的結果卻是「出了國小教室,像在講火星話,誰聽得懂?」最後還有國小教師說:「國文有八成是形聲字,看形就可讀出音,這樣最方便,最沒爭議,希望教育部別改了。對『莘莘』學子來說,讀『ㄒㄧㄣ』,老師好教,學生也學得快樂。」(詳見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457774)
過去,學生學了正確的言行,如果碰到家長或外面的社會人士說錯了、寫錯了、做錯了,會大聲地和這些大人們說他們錯了;曾幾何時,今日的臺灣竟成了不再以學校教的、老師說的為依據,而是家長、社會人士說了算──且還是錯了的!這種情形,容我打個比方,就如同是老師教學生要排隊守秩序、不可以闖紅燈,可是出了學校發現大家都爭先恐後亂成一團、不守秩序也不管交通規則,那麼是不是從此便要求老師教導學生不用排隊、只要交通警察不在現場就可以闖紅燈呢?
面對學生和家長的疑問,能夠解答、解釋清楚,難道不是身為教師的基本素養?教育部朝令夕改固然不對,但教師就沒有自己的學養與判斷能力,去告訴學生什麼才是對的嗎?教育部公布的對了,便照著教,管他外面說什麼;教育部錯了,除了照教外、還要告訴學生甚麼才是正確的寫法和發音;教正確的事,用下一代的力量去逐步糾正這一代乃至前一代的錯誤,讓整個社會走上正確的道路,不是教育該做的事嗎?
有教師說,中文有八成是形聲字,看形讀音是最方便、最好教的方式;如果真是這樣,「滑稽」不又得改回來,不再念「划稽」而作「骨稽」了?有邊讀邊嘛,不是嗎?
古人遇到疑難字時,還會想方設法多讀幾本書、好找出正確的寫法和讀音;而現在的人呢,莫說查字典,連動動指頭在互聯網上搜尋一下都懶得做!
既然百年樹人的教育事業從教育主管機構乃至第一線工作的教師,都是這般因循苟且、隨波逐流、方便了事,那麼臺灣社會的向下沉淪也就不會讓人感到意外了。
圖片來源:《聯合報》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MAIN_ID=381&f_SUB_ID=1259&f_ART_ID=31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