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茵之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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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7, 2013
論穆斯林不食豬肉
來因覺士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19:05:40



上圖:麥加大清真寺,來源網址──http://www.naatsarchive.com/islamic_architecture.php?page=9

下圖:麥地那先知清真寺,來源網址──http://www.muslimsc.com/site/images/stories/mosk%20mad.jpg

 

  伊斯蘭世界不吃豬肉、乃至教義上的根本禁止,即使不是穆斯林,也多半明白這一點,畢竟這是目前在全球超過五分之一、未來二十年內更將成長至四分之一人口──據2011年1月28日新加坡《聯合早報》刊載之最新研究報告──的共同禁忌。


  至於為什麼不能吃,多年來我問過一些穆斯林朋友,得到的答案其實相當一致:豬是不潔的;原因無他,當初先知穆罕默德傳達的真主旨意就是這麼說的,見《古蘭經》第六章145節,:


   你說:「在我所受的啟示裏,我不能發現任何人不得吃的食物;除非是自死物,或流出的血液,或豬肉——因為它們確是不潔的——或是誦非真主之名而宰的犯罪物。」                                      ──馬堅  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按伊斯蘭教師與學者──達浦生阿訇所撰之論述教義、教理與教制的專著中,則有進一步闡釋:「『豕』本屬野豬之變種,其形最陋,其性極昏,喜居溷廁,糞溺齊吞,且性貪逸而好淫,心迷而食穢,鋸牙好攫,嚙生肉,愈壯愈惰,老者能附邪魅為祟,其肉無補而多害,乃畜類中極污濁之物,其肉最不可食。」(《伊斯蘭六書)》卷四第二章)


  不過這也只能看作是後人自行演繹的說法,因為經文中並未交代將豬肉認定是不潔之物的根本原因。於是不論穆斯林也好、抑或神職與研究者也罷,甚至教外人士,對此一大哉之問,眾說紛紜,至今仍未見得有甚麼定論。


  首先,雜食性的豬身上有許多寄生蟲,如果不將豬肉煮熟就吃或者隨意接觸豬隻會令人致病,這是豬為不潔之物的最常見解釋;達浦生大阿訇的《伊斯蘭六書》中就列舉了豬身上已知的十種寄生蟲、以及人類經由接觸或食用豬隻而罹患的三種傳染病,危險性不容小覷。


  然而只要飼養以及料理得當,生豬肉也可是一道讓人安心享用的健康食材。例如:


  雲南大理地區有一道白族傳統名菜「黑格」、翻作漢語叫「生皮」,材料便是半生熟的豬皮或豬肉,吃法有二:一是將佐料與生皮、生肉拌勻後吃;另一種則是拿生皮蘸醬料吃。在大理幾乎隨處都可以吃到生皮這道菜,其中以洱源的生皮為上品;上好的生皮以裏脊、腰脊和後腿皮肉為主材,生皮要切得細而不碎,蘸醬則是選取地道的梅子老醋、野花椒、糊辣子、大麻籽等材料配製而成。


  此外,西班牙有一種火腿(Jamón ibérico)亦是用生豬肉製成的。製作方法:將長至八、九十公斤宰殺後的伊比利亞黑蹄豬(Cerdo ibérico)後腿,擱在攝氏四度的冰箱中以高級海鹽醃漬十到二十天使其脫水;然後洗掉鹽粒,置於二十攝氏度的房內三、四十天,讓肉質變乾有點硬度;接著轉入風乾室,放上六個月,在室內自然流通的空氣中,會慢慢生出一種令肉味更加鮮美的黴菌;之後就是送進地窖,歷經兩年左右時間,最終成為有如大理石紋一般、紅白相間的玉質火腿。

圖片連結網址:http://jamones.uvinum.es/jamon-iberico-de-cebo-de-guijuelo-julian-martin

  在德國北部以及首都柏林地區,也有一道相當常見的佳餚,稱作Mett或Hackepeter,將生豬肉剁碎後和鹽、黑胡椒、香菜(通常還會加上切碎的生洋葱)拌在一塊,然後厚厚一層地抹在麵包上,便可大快朵頤了;這道菜所使用的肉只取自當天宰殺的豬隻,過了夜就不再生吃,通常的做法是以絞肉機絞碎後,立即冷藏,溫度不超過2攝氏度,使肉糜保持在新鮮半結凍的狀態。

Mett,連結網址──http://de.academic.ru/dic.nsf/dewiki/948764

Hackepeter,連結網址──http://www.fhbd.org/vb/content.php?159-Hackepeter-carne-crua-gostoso-f%E1cil-chique-frescura



  上述來自中國西南以及西歐的三種傳統美食,如果人們吃了這些料理常出現不舒服或染病的情況,便不會行之多年、於今尚存了。


  網路上有種說法:牛、羊肉可以生吃,豬肉不行,「全家一年吃牛羊肉所需的燃料,必然比吃豬肉少」,所以才禁止穆斯林食用豬肉;這樣的論調十分荒唐,因為豬肉其實未必需要煮至全熟才吃得安全,反之,吃半生不熟的牛肉或羊肉,也同樣有致病的危險──比如《伊斯蘭六書》所述豬肉十種寄生蟲其中之一的絛蟲(Cestoda),牛羊體內也找得到。記得2012年所見新聞中,便有安徽年輕廚師因嗜喫半生牛肉與生水,結果讓絛蟲鑽進腦部,導致休克被送進手術房開顱取蟲的報導。


  因此,拿牛排可以吃半生而豬肉卻得全熟不可來解釋穆斯林吃牛羊而禁豬肉的論點,是很難成立的。況且,牛排是源自歐洲白人的玩藝兒,阿拉伯人的傳統飲食吃的卻是「抓飯」,即用右手主要的三隻手指將盤中食物撮攏一起夾緊後送入口中,基本不用刀叉──從中東到南亞乃至非洲的穆斯林飲食習慣都是如此,中國的穆斯林比較入境隨俗、會用筷子,畢竟麵食之類是很難用手抓著吃的;其次,《古蘭經》中明文禁止食用「流出的血液」,牛排這種肉汁帶血水的吃法,根本就違反了戒律。


  另外按伊斯蘭教規,牛隻是與駱駝同屬「非大祀不得擅宰」之牲畜,所以在穆斯林的餐盤上,牛肉並不如外人所想像那般經常出現,主要吃的還是羊肉;再一點,清真飲食烹調技法以熗、烤、涮為主,清真牛、羊肉便是在湯鍋內煮至熟透的一道特色料理,在夜市或路邊攤販常見的新疆烤羊肉串也是烤至全熟後食用,因此烹炙牛羊所耗費的燃料並不見得比豬肉低。


  還有一說,指沙漠游牧民族不以雞鴨鵝豬為基本肉類來源,乃因豬隻和兩腳禽類不如牛羊驢般容易管理、方便長途跋涉,所以就乾脆用宗教的力量禁掉算了;更是荒謬透頂!因為連基本邏輯都沒搞清楚。


  逐水草遷徙的主體是誰?是牲畜跟著人類逐水草、還是人類跟著牲畜逐水草??遊牧民族是因為養的牛羊駝馬得隨著冬天雨季到來而往沙漠中水草更為豐盛之地就食,故而只好跟著牲畜一起遷徙移居,於是才叫「遊牧」;絕不是因為人類自己喜歡背著帳篷到處逐水草,才養了牛羊,而不帶上不好管、不易長途跋涉的雞鴨鵝豬,不然圈地定建的「牧場」是怎麼來的、城鎮又是如何產生的呢?貝都因人每次遊牧距離往往在一千公里以上,如果環境許可、能夠養上雞鴨鵝豬,當然就原地生根落戶、過上安穩日子了,誰還願意三天兩頭地在沙漠裏跑來跑去、跟自己過不去呀?隨著科技進步、交通發達以及灌溉技術的革新,現今遊牧人口逐漸減少的原因也就在這裏。


  說了半天、排除了一些不可能的因素,但仍未碰觸到問題的核心,即是伊斯蘭教為何禁吃豬肉?此一點,從伊斯蘭教義中去尋求答案基本是個死衚衕,因為前面已經提過,經文中只說豬肉是不潔的、並無其它解釋。然而中國有句古話云:「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伊斯蘭教內之中遶不出去的謎團,卻可借鏡其他宗教找到印證以解惑。


  多數人知道穆斯林不吃豬肉,相較之下,卻少有人曉得其實猶太人也禁食豬肉。猶太教口傳律法典籍《密西拿(英語:Mishnah)》第五卷第三篇中關於禁止的肉類(英語:Terefah),以及被猶太教徒奉為圭臬的「卡什魯特(英語:Kashrut)」戒律規定因不潔而不得食用和接觸的肉食,其中便包括豬肉。而所謂的「卡什魯特」,即是《聖經》中〈利未記〉第十一章和〈申命記〉第十四章中關於飲食戒規的統稱。


  至於猶太教所遵奉的《希伯來聖經(英語:Tanak)》,也就是後來的基督教《舊約聖經》範本,兩者差異不大,並且〈利未記〉和〈申命記〉屬於《舊約聖經》的「前五經(Ḥumash)」,為猶太教與基督教共同遵循的基本經籍,因此本文引用較為常見的《舊約》內容──


   〈利末記〉11:7-8:「豬,因為分蹄,就是蹄裂兩瓣,卻不反芻,對你們就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喫;牠們的屍體,你們不可觸摸,對你們都不潔淨。」


   〈申命記〉14:8 :「豬,因為分蹄卻不反芻,對你們就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喫;牠們的屍體,你們不可觸摸。」


除了禁止,上帝也譴責那些吃豬肉的悖逆者──


   〈以賽亞書〉65:2-6:「我整天向那悖逆的百姓伸手招呼,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他們喫豬肉,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湯;……這都寫在我面前:我若不先施行報應,必不靜默;我必報應在他們懷中。」


    66:17:「那些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進入園內跟在其中一個人的後頭,喫豬肉和可憎之物並老鼠,他們必一同滅絕,這是耶和華說的。」


  可見早在公元二世紀初時,匯集了自公元前一千三百年至公元前一百年間大量資料,經過多年多人編纂,最後由猶太教拉比們確定完成的《希伯來聖經》中,豬就被當作不潔之物而嚴加禁食、禁止觸摸了。然而再追本溯源至猶太教創立以前,阿拉伯人與猶太人共同的先祖──閃米特人(英語:Semites,又稱「閃族」或「塞姆」人),原來其古老信仰中,便已經有將自死動物與豬肉視為穢物,而不得用於祭祀、食用與觸摸的禁忌。所以,猶太教和伊斯蘭教其實不過是追循先人腳步罷了;《新約聖經》中,耶穌將魔鬼驅入豬群,致使二千頭豬衝下山崖、墜入湖中淹死的故事,也可看作是這項「傳統」的精神延續。


  當然,沒有人吃、也就沒人飼養,那麼是因為豬髒亂不衞生,才藉由宗教嚴令禁止並予以「污名化」的麼?

  倒也未必。


  古希臘著名史家──希羅多德(Herodotus/希臘語:Herodoti,484-430/20 B.C.),在非洲大地上便曾見識埃及人是如何將豬視作不潔物、避之唯恐不及的,《歷史(Historiae)》第二卷47節中如是說(王以鑄 譯【商務印書館】)


  在埃及人的眼裏,豚是一種不潔靜的畜類。首先,如果一個埃及人在走路時偶然觸著了一隻豚,他立刻就要趕到河邊,穿著衣服跳到河裏去。第二,即使牧豚人是土著的埃及人,有沒有人願意把自己女兒嫁給牧豚人,或是從牧豚人中間討一個老婆,因而牧豚人不得不在他們中間相互結婚。他們認為不應把豚作為犧牲獻給任何神,只有對狄奧尼索斯和月亮是例外;他們是在同時,同是在滿月的時候向他們呈獻作為犧牲的豚,隨後便把這豚吃掉了。埃及人自己也有一個理由,來說明為什麼在這個祭典中用豚作犧牲而在別的祭典中又非常憎惡它,這個理由我雖然知道的,但我覺得我是不適於在這裏說到它的。


  狄奧尼索斯(Dionysos)為希臘神話中之酒神,可見埃及人對於豬的態度並非來自宗教的約束或影響。


  綜合以上所述,中東地區把豬標誌為污穢、不潔淨的牲畜,乃至禁止烹食、觸摸,當是長期生活經驗所積累下來的智慧結晶。從伊斯蘭教和猶太教在許多儀規和飲食禁忌方面的諸多相似之處,可以印證這一點。


  按教規:


   穆斯林不食自死物──諸如病死、毒死、餓死、碰死、壓死、縊死、悶死、摔死、淹死等等;猶太人則不吃老、病和非正常死亡的牛、羊、禽類。


   穆斯林禁食「流出的血液」;猶太人則不准吃帶血的食物。


   穆罕默德云:「水族不可食,惟『色麥克』可食」,「色麥克」指有鱗、有鰭、有鰓、脊有刺、腹有翅之漁產,帶甲殼者唯蝦類可食,故而鰻、鯰、龜、鱉、蟹、蛤等穆斯林是不吃的;猶太教徒亦不食無鱗、無翅、無骨、有殼類的水中動物,惟不吃蝦此一點和穆斯林不同。


   禽類部分,穆斯林和猶太人都是不吃有食腐肉習性之鳥類。


   六畜中,穆斯林不食馬、驢、騾;猶太人則不吃馬與駱駝,這一點則有些差異。


   伊斯蘭禁食非誦真主之名、以及非穆斯林所宰殺的肉品;猶太教則認為非宰殺而死,或非人道宰殺、即非一刀斃命者,或未履行宗教儀定屠宰程序者,皆為不潔淨之物,不得食用。


   穆斯林男嬰生下後七天或至十二歲「成丁禮」時得行「割禮」(即割去包皮),猶太教徒男子出生後第八天同樣也要接受「割禮」; 根據《希伯來文化》第五章〈民俗(朱維之 主編【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希伯來文『新郎』、『女婿』、『公公』都來自同一詞根ḥatan,這個詞根係古阿拉伯語,意思就是行割禮。」


  《希伯來文化‧第四章 宗教‧一、原始宗教的遺留》還提到了閃族人的信仰中「與畜牧崇拜有關的還有種種膳食禁忌,如禁食駱駝、豬、跳鼠、兔、爬蟲和眾多飛禽等。」


  由此可見從伊斯蘭教到猶太教戒律,乃至閃族信仰禁忌之間的傳承關係,顯然是中東地區遊牧先民長期生活所累積、一代接一代流傳下來的經驗教訓,最後形成了宗教規範與行為準則。


  至於割禮,早在希伯來人出現之前,便已經在其他民族間盛行多年了──《舊約聖經‧耶利米書》9:25-26:「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懲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沒有受割禮的;我要懲罰埃及、猶大、以東、亞捫人、摩押、和一切住在曠野剃周圍鬍鬚的;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以色列全家心中也沒有受割禮。」


  割去包皮,避免藏汙納垢,這是炎熱少水地區解決個人衞生問題的便利之法;天氣炎熱則易生蚊蠅病菌,這是基本常識,伊斯蘭《布哈里聖訓實錄精華》中〈論食用宰牲節之肉〉(坎斯坦勒拉尼 注釋,穆斯塔發‧本‧穆罕默德艾瑪熱 編,穆薩‧寶文安哈吉、買買提‧賽來哈吉 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云:「賽乃曼‧本‧艾克外傳,聖人說:『你們當中誰若宰牲,其肉勿保存三天以上。』」可以想見細菌孳生之速。所以即使水資源並不充足,猶太和阿拉伯人仍是在宗教儀規上訂立了「淨禮」(Ablution)──洗滌全身之「大淨」與清洗身上某一部位的「小淨」,以使周身各處經常保持在乾淨清潔之狀態,同時亦進而淨化心靈,因此純潔而清淨的水對於伊斯蘭和猶太教,便有著非凡意義──猶太教崇尚「聖水」;伊斯蘭教則視流動之清水為淨人淨物之最高聖品,因此凡清真寺中必建有隨時有著清水流動的噴泉與水池的原因也就在此。


位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首都阿布達比的謝赫扎耶德大清真寺,連結網址──http://goloro.com/tip/sheikh-zayed-mosque


  按說豬豚是肉食中最為廉價之來源,因為豬發育得快,性又雜食,只要將人們吃剩下的東西混以其他飼料,便可讓豬豕長得又大又胖、肉質肥厚;在中國農村自古以來只要養得起,誰不在自家屋舍側近養上幾頭豬呢?因為豬好養、肉又多,對於貼補家用幫助甚大,搞不好還能因此發家致富,屠豬戶還能成為地方上的小財主哩──《水滸傳》中被魯提轄三拳打死的「鎮關西」就是一例。


  然而豬豚所食甚雜,屎溺污穢,加上豬有在污泥裏打滾的習性──《新約聖經‧彼得後書》2:22:「豬洗淨了,又到泥裡去滾」,要讓豬圈維持清潔、環境合乎衛生,方法只有一個:用大量清水沖洗!這對於中東地區將水資源視作無上聖物的人們而言,無異是「天方夜譚」,有水也不能這麼浪費啊!此即寧可遊牧也不吃豬養豚的基本原因。


  其次,古人還相信食用性情溫馴的動物能夠「養生」;反之,吃下生性兇殘汙濁之獸禽,則會使人也染上污濁殘暴之性情。故而從閃族信仰到猶太教與伊斯蘭教,皆明令禁止教眾獵殺熊虎獅豹、鷲鷹鴞鶚之類的猛獸猛禽,以及食腐性或同類相殘之生物作為食用;不但是中東人這樣認為,古中國也有這樣的觀念,明代醫學大家李時珍名著《本草綱目》第五十卷中云:「豬臨殺,驚氣入心,絕氣歸肝,俱不可多食,必傷人」,即是同一種思維。


  還有就是《希伯來文化》第四章中提到的:「豬是定居者的家畜,屬農耕之民所有;禁食豬豕,則可避免與農耕之民發生衝突,有助於消除敵視情緒。……然而,隨著歷史的發展,這些禁忌早已失去了它們的原始意義。」也可看作是閃族信仰、猶太教與伊斯蘭教禁食豬肉的其中一項原因。

 


附註:
關於伊斯蘭與猶太教在飲食等方面之禁忌,主要參考自《伊斯蘭六書》達浦生 著【宗教文化出版社】、《阿拉伯人的歷史與文化》丁俊 編【甘肅人民出版社】、《當代猶太教》黃陵渝 著【東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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