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學者胡應麟於《少室山房筆叢‧卷八‧丹鉛新錄四‧女狀元》中云:
女子有官位者,……女侍中有陸令萱,即齊陸大姬掌國事者,見《北史》、《齊書》、《通鑑綱目》等。陳心叔,《名疑》亦遺之。又《樂府雜錄》有鄭中丞,乃宮中教歌舞者。女子教歌舞而為中丞,尤奇且僻也。……
明末學者周嬰根據胡應麟之說,乃在《卮林‧卷之八‧諗胡》中作〈女官〉篇,再詳加考釋,先舉本朝文史學家王世貞所撰之《宛委餘編》,稱「以女子為侍中者」,南北朝時後魏、北齊、南漢等各代以宗室及大臣之妻或母親為選;「女尚書」則源自三國魏明帝曹叡「選知書女子謂之女學士」;至於「女博士」則為南朝宋孝宗朝之韓蘭英[3]。又舉《北史》:「獻文女常山公主與穆氏瑯琊長公主並為女侍中。」指「帝子天孫」亦在女侍中的選單之列;再接著引述書中《卷十八‧景穆十二王‧任城王澄傳》道:
神龜元年,詔加女侍中貂蟬,同外侍中之飾。任城王澄表曰:「高祖、世宗俱有女侍中官,未見綴金蟬於象珥,極鼲貂於鬢髮。江南偽晉穆何后有女尚書而加貂璫,此乃衰亂之世,妖妄之服。……」
意思是說:北魏孝明帝神龜元年(公元五一八年)時,詔令宮中女侍中官帽上加「貂蟬」裝飾,比照男子侍中的規格;此時任城王拓拔澄上表啟奏,說昔日高祖孝文帝以及世宗宣武帝在世之時,雖有女侍中官,可是她們頭冠上的象牙飾物上並未再加以金蟬璫點綴,鬢髮之上亦未附加鼲、貂之尾以為冠飾。拓拔澄認為,過去在東晉時代,晉孝宗(穆帝)司馬聃的皇后何法倪,降旨為宮中女尚書加貂璫之飾,此為「妖妄之服」,乃是國家衰亡、走向亂世的徵兆。
重點來了,自魏、晉乃至南北朝時代,宮內的確是有「女官」的存在,亦有不顧制度而給女官冠帽上加飾貂蟬者,然卻未曾見有職「掌貂蟬冠」的女官,更無有名為「貂蟬冠」的文字記錄。
「貂蟬冠」之為官服形制名稱,最早的正式文獻當見於《宋史‧卷一五二‧輿服志‧四》中之記載:
朝服:一曰進賢冠,二曰貂蟬冠,三曰獬豸冠,皆朱衣朱裳。……
貂蟬冠,一名籠巾,織籐漆之,形正方,如平巾幘。飾以銀,前有銀花,上綴玳瑁蟬,左右為三小蟬,御玉鼻,左插貂尾。三公、親王侍祠大朝會,則加於進賢冠而服之。

宋《名臣圖》韓琦籠巾
掃圖自《中國古代服飾研究》沈從文編著【臺灣商務印書館】
圖中帽緣前方可明顯看到蟬紋璫飾,左側則插有貂尾。
此外,宋太宗趙光義於太平興國年間命李昉等編撰的《太平御覽》,其中〈服章部〉裏亦有「貂蟬」專篇,條列歷代文獻相關之記載;綜合前述兩點,由此可以推斷「貂蟬冠」一詞乃是宋朝時才有的正式名稱。元代離宋不遠,《連環計》作者可能是鑑於之前的民間藝人將呂布的妻子取名作「任貂蟬」,覺得不妥,故而另取名作「任紅昌」,再以「貂蟬冠」為引,將「貂蟬」取作別號(或暱稱),豈不知兩漢、三國時代並無「貂蟬冠」之稱,劇作家這裏又犯了一錯。「貂蟬」一詞,乍看起來既是「貂」、又是「蟬」的,都是動物昆蟲的名字,用在女孩子的身上好像不太雅;然而應劭的《漢官儀》早有言在先:「蟬居高食潔,口在腋下;貂內勁悍而外溫潤。」用在離間董卓、呂布的奇女子身上,既顯其冰清玉潔、以身報國,又隱喻其外柔而內剛的個性,可說是恰如其分、寓意深遠,宋代時的說書藝人真稱得上是慧眼獨到、又別具巧思矣。
回頭再說《連環計》,雜劇中寫王允先請呂布赴宴,貂蟬於側遞酒唱曲,王允便讓他夫妻二人相認,並允諾選一吉日良辰,倒賠房奩,讓二人團圓;隨後,王允又請董卓同飲,命貂蟬打扇,董卓見貂蟬美麗,王允進言願將貂蟬獻與為妾,董卓大喜。後來,呂布得知董卓將貂蟬據為己有,怒不可遏,乃潛入董府找貂蟬問話;董卓見了以為呂布調戲貂蟬,下令擒拿,被呂布走脫,逃至王允府中,遂與之共謀誆騙董卓入朝受禪,予以刺殺。
由此看來,雜劇雖然較《平話》在劇情上做了更多的發揮,可是仍脫不出貂蟬與呂布本為夫妻的窠臼,使王允利用了他二人的夫妻關係,以使董、呂二人反目,如此卻未免顯得王允手段的低下,反與他拯救漢室的崇高目的有了不協調之感;此外,貂蟬既與呂布相認,之後又被王允送與董卓作妾,居然能毫無怨尤,雖說是為了國家,但這實在有違人之常情,邏輯上大有問題。
於是這故事到了羅貫中手上,便以其巧思,做了大幅度的翻修。首先拆開了呂布與貂蟬的關係,把貂蟬設計成自幼便被買入王府,使貂、呂二人本不相識,令王允連環計的運用變得合於情理;這樣的改動,就讓呂布成了貪圖美色不惜與董卓決裂之徒,而不是原來的只為奪回被霸佔的妻子,由此更突顯了呂布見利忘義、見色忘君的「三姓家奴」的狼子性格,使得呂布形象的塑造有了一以貫之的一致性。藉由這樣的設計,貂蟬在董、呂二人間的離間工作也有了更大的發揮空間,大大增進了貂蟬角色的重要性,將其靈巧黠慧、嬌柔美豔無不細細刻畫出來,使故事更加曲折、平添更多趣味,增進了小說的可讀性。
小說家不但以《平話》、雜劇中的情節主幹為張本,更參考了史料,將歷史文獻中的記載巧妙地融入了小說敘事之中──所謂「據史演義」正是在此。
《三國志》呂布本傳記載:
(董)卓自以遇人無禮,恐人謀己,行止常以(呂)布自衛。然卓性剛而偏,忿不思難,嘗小失意,拔手戟擲布。布拳捷避之,為卓顧謝,卓意亦解。由是陰怨卓。卓常使布守中閤,布與卓侍婢私通,恐事發覺,心不自安。
先是,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壯健,厚結納之。後布詣允,陳卓幾見殺狀。時允與僕射士孫瑞密謀誅卓,是以告布使為內應。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呂,本非骨肉。今憂死不暇,何謂父子?」布遂許之,手刃刺卓。語在〈卓傳〉。
《後漢書‧卷七十五‧呂布傳》中的說法亦大致相同:
卓自知凶恣,每懷猜畏,行止常以布自衛。嘗小失卓意,卓拔手戟擲之。布拳捷得免,而改容顧謝,卓意亦解。布由是陰怨於卓。卓又使布守中閤,而私與傅婢情通,益不自安。因往見司徒王允,自陳卓幾見殺之狀。時允與尚書僕射士孫瑞密謀誅卓,因以告布,使為內應。布曰:「如父子何?」曰:「君自姓呂,本非骨肉。今憂死不暇,何謂父子?擲戟之時,豈有父子情也?」布遂許之,乃於門刺殺卓,事已見〈卓傳〉。
說董卓入京後,以恐怖手段虐殺朝臣百姓,因此時刻擔心遭人報復,而令驍將呂布隨侍左右保護。但董卓為人剛烈、個性偏狹,一旦發怒便不顧一切,曾因一件小小不愉快之事,便隨手拔了一支短戟往呂布身上擲去,被身手矯捷的呂布避開,呂布趕忙向董卓致歉,董卓也就消了氣,這事表面看似到此落幕,可是呂布卻從此懷恨在心。再加上董卓常命呂布把守居室,呂布藉著自由進出董府之便,而與服侍董卓的婢女私通,呂布擔心姦情曝光,在擲戟事件後內心更加不安。於此之前,和呂布同為幷州人的司徒王允,以同鄉出此健勇壯士為由,而與呂布交厚;這時呂布拜訪王允,言語埋怨差點便要死於董卓之手,恰好不久前王允才與尚書樸射士孫瑞正在密謀除去董卓之事,王允遂邀呂布加入計劃、也好從中接應,呂布心有遲疑,說:“怎奈董卓與我有義父、義子的情分”,王允說到:“您自姓呂,和董卓本就不是親生骨肉;今天您擔心被殺都來不及了,哪還管得上父子之義呢?他當初拿戟丟您時,豈還有父子之情耶?”呂布於是慨然允諾,與王允、士孫瑞、黃琬、李肅等人密商共誅董卓。
據《三國志‧魏書‧列傳第六‧董卓》與《後漢書‧卷七十二‧董卓列傳》,當時漢獻帝疾病初癒,大會群臣於未央殿,呂布與騎都尉李肅率領親兵十餘人,假扮殿前衛士把守宮門;待董卓一到,李肅率眾擊殺董卓,董卓大驚忙呼呂布來救,此時呂布拿出士孫瑞事先寫好的天子詔書,厲聲高呼:「有詔討賊臣!」接著以矛刺向董卓,手下親兵也一擁而上,董卓措手不及,死於亂刀之下。
說到這裏,可以很明顯地看到,羅貫中於小說中的敘事和史籍的記載有著相當高的吻合之處;不過最後呂布刺殺董卓的武器是「矛」,而不是「戟」,《演義》中寫呂布兵器為「方天畫戟」,乃是承襲《三國志平話》的「丈二方天戟」而來,方天戟其實並不實用,南北朝後多作為儀仗、衛門的器物。漢代、三國時,戰陣常用的長桿兵器主要為戟、矛,三國後期開始出現了形制更為輕便而實用的「槍」,而當時的「戟」,與「方天畫戟」在外型上還是有很大差別的。
前面提到《演義》中:「小說家在這段情節不厭其煩地寫呂布『提戟』如何如何」的「用意」,正是套用了史籍所載董卓「拔手戟擲之,布拳捷得免」的這段故事,將董卓丟擲的戟說成了呂布的方天畫戟,雖然文字紀錄清楚地寫著當時所用乃是「手戟」,為一種「短戟」,而非長桿的方天戟;小說家如此變造,固然是為了切合情節上的需要,但經由不斷提醒讀者「提戟」的動作,強化了方天戟與呂布形影不離的印象,最後這支隨身兵器卻落到了董卓手上,反欲用來撲殺原主,由此不但凸顯了姦情被人撞見,呂布倉皇而走的慌亂,讓自己義父用自己的兵器趕殺,更見其狼狽,呂布的惱羞成怒而萌生殺機,在這裏獲得了合理的解釋,小說家的用意不可不謂深遠。
不過,呂布本傳中的董卓擲戟和呂布私通婢女,顯然是兩回事。擲戟事件肇因於呂布因細故得罪董卓,董卓一時氣起,才有這般動作,呂布避開短戟隨即向董卓陪罪,而董卓當下也就原諒了呂布,可見兩人所衝突的絕非私通婢女之事。《三國志》寫呂布擔心東窗事發,可以想見董卓尚不知情,而《後漢書》更是清楚寫著,擲戟之事在前,通情之事在後;呂布基於前次只因小故董卓便要憤而殺人,自己借防守之便「偷吃」,若是讓董卓聞知,後果更是不堪設想,呂布愈思愈覺不安,才跑去與王允「訴苦」。
史料寫得明明白白,然而小說者本在於杜撰情事,自當不會拘泥於這些細節,乃改寫作呂布與貂蟬於鳳儀亭私會,被董卓尋見,才有了擲戟事件的發生;而在「董太師大鬧鳳儀亭」之後,小說家也沒讓呂布馬上就去找王允,而是讓貂蟬慫恿董卓走避郿塢,王允於其後煽動呂布怒火,進而建構出一折曲折動人的絕妙好戲。
小說固然是據史演義,將故事寫得精采萬分,但是細查史書,可從未有過「貂蟬」二字的記載,以及貂蟬其人的相關描述;《三國志》與《後漢書》只說呂布與董卓府內侍婢私通,這和《平話》、《連環計》、甚至《演義》中的情節,都有著很大的差異。
清代學者梁章鉅於晚年時作《歸田瑣記》,其中卷七有〈三國演義〉篇文,末云:「按今《演義》所載周倉事,隱據《魯肅傳》;貂蟬事,隱據《呂布傳》,雖其名不見正史,而其事未必全虛。」梁章鉅在道光年間,搜集各家著述,「一一疏通證明」,「去其疑而存其信」,乃撰成《三國志旁證》凡三十卷,可稱得上是清代三國史研究之大家。仔細分析《歸田瑣記》的說法,其實是指《三國演義》中的「連環計」並不全然虛構,而與歷史記載有些切合之處,同時梁先生也點明了貂蟬並不存在於歷史紀錄中,頂多只能說在史書的敘述中可以找到貂蟬的「影子」,故而可「隱據」呂布本傳。
梁章鉅在《三國志旁證‧卷九‧呂布傳》中寫道:
案今小說有王允獻貂蟬作連環計事,即由侍婢私通一語演出,亦非盡無因。李長吉〈呂將軍歌〉:「榼榼銀龜搖白馬,傅粉女郎大旗下。」即指此事也。
事實上,羅貫中創作的參考資料不光是史料而已,梁先生只見其一、而不見其二,忽略了《平話》與雜劇亦佔有舉足輕重的份量。然而梁先生在後頭說到唐代大詩人李賀的詩,指裏頭的「傅粉女郎」就是貂蟬,這就有失嚴謹了,豈不知詩者可以憑託想像、借諭寄意?況且李賀的詩受《楚辭》中浪漫主義精神影響甚深,因此作品中多含有極其豐富的想像力,豈是全都真有所指?再說,有什麼證據證明:唐朝詩人筆下這位立於大旗之下的敷粉女郎,就是宋、元民間傳說中的貂蟬?未免扯得太遠了吧?!看來,有著豐富想像力的,還不只李賀一人呢。
梁章鉅在另一部著作《浪跡續談‧卷六‧貂蟬》中又云:
《三國志演義》言王允獻貂蟬於董卓,作連環計,正史中實無貂蟬之名,惟《董卓傳》云,卓嘗使布守中閤,布與卓侍婢私通云云。李長吉作〈呂將軍歌〉云:「榼榼銀龜搖白馬,傅粉女郎大旗下。」蓋即指貂蟬事,而小說從而演之也。黃右原告余曰:「《開元占經》卷三十三,熒惑犯須女,占注云,《漢書通志》:『曹操未得志,先誘董卓,進刁蟬以惑其君。』此事異同不可攷,而刁蟬之即貂蟬,則確有其人矣。」《漢書通志》今亦不傳,無以斷之。
值得注意的是篇中後半段,說到成書於唐玄宗開元年間、由印度人瞿曇悉達所主編的《大唐開元占經》一書中,引一本「逸書」名喚《漢書通志》,稱曹操還未得志、為一方之霸前,曾先以利誘、投至董卓手下,並進獻刁蟬女來媚惑董卓──「其君」當指董卓,曹操則為其下屬。《開元占經》雖為天文曆數名著,但對於歷史實事記載的可性度則又是另一回事了;這些先且不論,單就《漢書通志》而論,此書既不見於歷代史籍文獻提及、引用,並早已亡佚,說得難聽一點,《開元占經》注引《漢書通志》的說法,根本就是死無對證,真假難辨。
不過要判別《漢書通志》內容的可靠程度,其實還是有方法的。
《三國志》曹操本紀中明文記載,董卓進京,另立漢獻帝即天子位,致使京都大亂,此時董卓表薦曹操為驍騎校尉,以拉攏曹操,共圖大事;曹操卻認為董卓多行不義、必將自取滅亡,故不等加封驍騎之職,就變姓改裝,潛逃回老家去了,後來更散盡家財,招合義兵,共誅董卓[4]。所以,曹操壓根就不曾在董卓手下任過一天事,又何來「進刁蟬以惑其君」呢?可見《漢書通志》的說法是完全靠不住的;此書不曾見其他書傳提及,或許便是這些星相占卜術士為了證明自己的理論,所信口捏造出來的也說不定,只是這些人「說謊不打草稿」,連基本歷史都沒弄清,反倒鬧了大笑話。
話雖如此,但《開元占經》注引《漢書通志》之說,起碼說明了一件事,那就是至少在唐代以前,民間便已有「刁蟬」媚惑董卓的故事流傳了;只是此事與史相悖,太過荒謬,宋、元時的說書人於是參照正史的記載,把進獻貂蟬的首謀改作了王允,使敘事能夠循符於歷史的框架之下。
注釋:
[3]查南朝宋時並無廟號「孝宗」之帝,王世貞此說恐為「宋孝武(帝)」之誤。《南齊書‧卷二十‧列傳第一‧皇后》中云:「吳郡韓蘭英,婦人有文辭。宋孝武世,獻《中興賦》,被賞入宮。宋明帝世,用為宮中職僚。世祖以為博士,教六宮書學,以其年老多識,呼為『韓公』。」其中「世祖」即齊武帝廟號。
[4]見《三國志‧魏書‧武帝紀》:
卓到,廢帝為弘農王而立獻帝,京都大亂。卓表太祖為驍騎校尉,欲與計事。太祖乃變易姓名,間行東歸。……太祖至陳留,散家財,合義兵,將以誅卓。
以及裴松之注引王沈《魏書》:
太祖以卓終必覆敗,遂不就拜,逃歸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