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85. 出版公司向機關申請授權圖片,以作為教科書及延伸教材使用,請問爾後該出版公司出版電子書是否需重新申請?
A:
出版公司向機關申請授權圖片,以作為教科書及延伸教材使用,基本上,在教科書審定執照期間內,出版公司無論印行幾版,都在授權的範圍內。然而如果後來出版公司以電子書取代原來的教科書,原來的紙本教科書不再發行,由於紙本書的授權與電子書的授權,是不同的授權方式,因此,縱然是在同一審定執照範圍內,出版公司出版電子書,仍須另外申請授權。
而如果出版公司出版電子書,原來的紙本書仍然繼續發行,而在當初出版公司向機關申請授權圖片時,並未提及電子書,則後來的電子書,解釋上是另一種新的使用形式,應再得機關的授權。
(轉載自蕭雄淋著,出版(含電子書)著作權小百科,頁147,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