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0. 一本書中有文字與照片,保護期間何時屆滿?又在書籍後附有CD,這CD保護期間與書籍一樣嗎?
A:
著作權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第2項規定:「著作於著作人死亡後四十年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者,著作財產權之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十年。」依據現行著作權法規定,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間,為作者終身其及其死亡後50年。著作權法所以會保護作者終身及其死亡後50年,是推定每一代平均年齡相差25年,終身加死亡後50年,剛好可以使作者的著作,其著作財產權福蔭子孫三代。
又著作權法第35條第1項規定:「第三十條至第三十四條所定存續期間,以該期間屆滿當年之末日為期間之終止。」依據上述規定,如果甲寫一本書,甲在2050年1月1日死亡,該本書的著作權,原則上在2100年12月31日止保護期間屆滿。不過如果該本書在2098年1月才正式出版公開發表,為了顧慮該書在出版後才兩年就要保護期間屆滿,所以著作權法30條第2項特別規定,這種在作者死亡後40年到50年間才公開發表的著作,保護期間可以存續10年,也就是在2108年12月31日才屆滿。
另著作權法第34條規定:「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前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準用之。」在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較短,不是保護作者終身加死亡後50年,而是只有從公開發表後50年。所以上述例子,如果這本書在2030年1月公開發表,而作者在2050年1月1日死亡,這本書的語文著作的部分,在2100年12月31日止保護期間屆滿。而有關照片及CD部分,在2080年12月31日保護期間屆滿。然而如果這本書和照片,是在2049年創作,2098年1月才正式出版公開發表,則這本書的語文著作部分,保護期間在2108年12月31日屆滿。照片部分,在2148年12月31日才屆滿。
(轉載自蕭雄淋著,出版(含電子書)著作權小百科,頁73~7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