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二:教義與詮釋(四十七)生命的自由來自無我的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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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無我觀」,這個「我」應該解釋為「主宰」,因此「無我觀」是對宇宙並沒有主宰的一種自在和解脫,所以佛法是一種無神論的自在和解脫之法。
由「無我」而達到不受心靈拘束的「大我」,由「大我」的境界而達到無所拘束的創造力和實踐力,這是佛教的積極精神,也是佛教的復興和發揚光大的核心所在。它就如同阿基米德說的,給我一個立足點,我就可以移動這個地球。
當人類真正體悟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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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雄淋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12:29:25 | 迴響(0) | 引用 | 人氣(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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