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人在名利中、在眾人的讚美中、在幻有的世界中,所擁有的我,是具體的我、無常的我,其實那是一種假我。在夜深人靜中、在覽讀歷史、哲學,與古人神交,進入渾然忘我中,所領悟到與宇宙和人類生命合為一體的我,是永恆的我、是抽象的我,那是一種真我,也是一種佛的真如法性。
在無常的我中,昨日的我與今日的我是不同的人,昨日的我非今日的我;十年前的我與十年後的我是不同的人。而具體的我,修行的最終目的,是要進入永恆的我、進入抽象的我,那就是進入人類生命的共相中。進入永恆和抽象的我,必須敞開心靈,對人類有著永不止息的熱愛,就如同太陽般的熾烈。當一個人有了佛的真如法性,以愛熾燃生命,他就進入人類永恆的生命共相中,不復有輪迴。個體的假我的生滅,只是像一片秋楓落葉,與天地何干?
(轉載自蕭雄淋著,宗教的探索,頁56~57,未來書城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