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事紅塵原夠苦,人生難得醉糊塗。
多情不用愁心計,書劍乾坤酒半壺。
幾天前與朋友楊醫師聚餐,他說了一個故事:
在他參加的一個老人歌唱團體,有一位老先生和老太太,彼此都已失婚很久。因為歌唱常常相處,兩人看對了眼。一天,老先生鼓起勇氣當面向老太太求婚,老太太含羞地點點頭。
當晚,老先生心神不靈,不確定老太太是否真的答應,徘徊許久後,終於又鼓起勇氣打電話問老太太:
「我記得今天曾向您求婚,一直不確定您是否答應,能否明確告訴我,使我今晚可以睡個好覺。」
電話線的一端,傳來老太太高興的聲音:
「謝謝您晚上打電話來,我記得今天有人向我求婚,我也記得我已答應了,只是不記得是誰求婚,感謝您提醒了我。」
也許年紀大了,最近常常在找東西,有時找鑰匙、眼鏡、手錶,有時找書籍、信用卡、文件資料。據說,一個人一生如果活到七十歲,有二十年是在睡覺,有三年是在找東西。在書中,我已經擁有一切,生活我實在是個白痴。
據說當年愛迪生正在排隊向市府官員申請一項東西,他一面想問題,等輪到他了,官員問他:「你叫什麼名字?」他瞠目不記得自己的名字,等他想起來的時候,官員已經在辦別人的申請案,叫他另外排隊了。這個例子令我很告慰。不過有時生活上也發生很多至今仍莫名其妙,不知所以的事。
記得一次去台北金石堂買書,剛好天正下大雨,內人幫我準備了一把黑色的雨傘,我到了金石堂書店,把雨傘插在書店前面的傘架上。進去逛了一個多鐘頭,買好了書,天還在下雨,我在書店門口傘架上,拿了我的黑色雨傘就走。
「喂喂,你拿我的雨傘。」有一位三十多歲瘦高的中年人,氣沖沖地追出來。
「這明明是我的雨傘,早上我太太幫我準備這把黑色的雨傘,怎麼証明是你的?」我看形式和顏色都沒有錯,也很不高興。
「上面有貼我的名字。」他指著雨傘的把手說。
我一看,果然雨傘把手上有他的名字。那我的呢?我連忙道歉,把傘還給他,趕快又到傘架上找我的雨傘。
「你還要再拿別人的雨傘?」那位中年人冷冷地看著我。
「我確定有拿雨傘來,不要誣賴人。」我生氣反駁。
「你有雨傘,在那裏?」這個人和我摃起來了。
我竟然發現雨傘桶子內已經沒有那種形式的黑色雨傘。我想,一定是被人順手牽羊拿走了。
面對前面這個虎視耽耽的冒失鬼,我只好自認倒楣。
「我的雨傘被偷走了,我真的有拿雨傘來,不然雨下這麼大、下這麼久,為什麼我的衣服不溼?」我大聲回答後,回頭就走。
我已經走了十餘步,遠遠還傳來那個討厭的中年人的聲音:
「那個人要偷別人的雨傘。」我可以想像,他的手指方向一定指著我。
我氣急了,快步走,不小心撞到一個人。
「哎,老師,你怎麼在這裏?」是我的一個學生。
「喔喔,對不起,你好,我現在正好有急事。」我趕快逃離現場。
事後,我把這段令人尷尬的故事,告訴我的一位朋友。朋友竟然大笑:
「蕭兄,我相信你有帶雨傘,但是一定不是黑的,或者不是你誤拿的那種形式的雨傘。我太了解你了,雨傘一定還在那裏,那天你應該叫你太太去把雨傘拿回來的。」
對呀,我應該找內人去認雨傘的,我真的氣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