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阿瑟接到命令後親自帶領部隊執行任務。據艾森豪後來回憶說,他曾勸麥克阿瑟不要親白出馬:「街頭打架,將軍犯不上插手。」
但麥克阿瑟不同意,宣稱:「叛亂的苗頭出現了,我決定親臨督戰。」
當時他沒有穿軍裝,便派一名勤務兵到他家裏拿。艾森豪威爾不主張穿軍裝,說這是政治事件,但麥克阿瑟不聽。他認為既然這是一次軍事行動,就應該穿軍裝,並命令艾森豪和其他人也穿上軍裝。軍裝取來了,而且是軍禮服,肩上佩戴著四星上將的肩章,胸前披掛著8排綬帶和勳章。
在臨出發前,他惡狠狠地說:「我們要打斷這些人的脊樑骨。」
此時,白宮發佈公報說,總統宣佈軍隊將要「對鬧事和違抗民政機關命令的人進行鎮壓」,並聲稱跟警方發生衝突的人「純係共黨分子」。下午4點多,麥克阿瑟指揮部隊浩浩蕩蕩地沿著賓夕法尼亞大街開過來,打頭陣的是喬治‧巴頓少校率領的揮舞著軍刀的第3騎兵團,緊接著的是步兵、工兵部隊,最後還有6輛坦克壓陣。當身穿軍禮服,腰繫武裝帶,足蹬馬靴,胸前掛滿綬帶和勳章的麥克阿瑟神氣活現、耀武揚威地出現在賓夕法尼亞街頭時,在那些衣衫檻褸的退伍老兵映襯下,立即形成了一幅引人注目的畫面,幾十名攝影記者不失時機地拍下了這一鏡頭。
巴頓的部隊首先向人群發起衝擊,用刀背無情地劈砍手無寸鐵的男女老少。
……
緊跟著,步兵也衝了上來。他們向人群投去一枚枚催淚彈,霎時間,一股股煙霧籠罩著賓夕法尼亞大街,圍觀者四處逃散。老兵的家屬們流著眼淚,喘著粗氣,拖著孩子,拿著炊具,從破爛的木板棚中踉踉蹌蹌地跑了出來。
抵抗停止了,老兵們拖家帶口地退卻了,但後面的軍隊仍步步緊逼,繼續投擲著催淚彈,像驅趕畜群一樣。到晚上9點鐘,逃難的老兵已撤到設在阿納科斯蒂亞河對岸的大本營。
胡佛有令在先,禁止部隊過橋。但麥克阿瑟打瘋了,他沒有理會這一套,指揮部隊窮追不捨,打過河搗毀老兵們的大本營。
麥克阿瑟下令在第11街橋頭架起重機槍,然後率領一支步兵縱隊衝過去,艾森豪則緊隨其身邊。到了對岸,他們兵分兩路,向退伍兵營地包抄過去,並投擲催淚彈。
……
接著,部隊用火把點著了營地的所有棚舍,頓時火光衝天,火焰高達50英尺,連站在白宮窗日的胡佛都看得到。大混亂中,一個想從著火的窩棚裡救出心愛兔子的小男孩,被一個士兵用刺刀捅穿了腿;兩個只有幾個月大的嬰兒被瓦斯活活憋死。華盛頓的一些有錢人坐在自己的遊艇上觀賞著這百年不遇的夜景。
到了夜裡11點多,喬治‧巴頓率領騎兵部隊進行了最後一次毀滅性攻擊。艾森豪看到這種情形也不免動了惻隱之心:「不論退伍軍人應不應來華盛頓請願,他們畢竟是少吃缺穿,覺得自己受盡了委屈。看到他們的住所一下子被燒光,人們就更可憐他們了。」
在這次小題大做、虛張聲勢、近乎殘暴的血洗老兵事件結束後,麥克阿瑟的剛愎自用又使他失去了常人的理智。艾森豪曾勸他避開新聞記者,而讓政界人物去發表講話。但他不聽艾森豪威爾的勸告,竟白告奮勇隨陸軍部長一起去會晤新聞界人士。
《In Pursuit Of Honor》片中,James Sikkingg飾演的麥克阿瑟將軍面對記者詢問:和退伍老兵站在對立面有何感想時(General,any thoughts about going against former soldiers?),只見他回頭看著身後經過的鎮壓部隊、目光盯著鏡頭(即利比中士),意氣風發地說了一句:「Watch me. (瞧我的吧!)」看來電影編劇並非向壁虛構,而是有所本的。
相對於麥克阿瑟的冷酷與跋扈,本片中,以利比為首(片中綽號「Top」)的四名士官乃至後來的巴克斯頓中尉,這五人不願泯滅良知、甘當抗命之罪也不要「依法行政」的「硬頸」形象,顯然要比片裏片外的那些高官高位者來得高大許多。
唐‧強森扮演的利比中士,在「胡佛村」的示威百姓面前,眼見馬背上的同僚們皆已亮出軍刀準備衝刺之際,對長官哈爾德斯提少校(Maj. John Hardesty)所下命令的反駁是片中一大亮點,看來也是編劇和導演Ken Olin藉這部電影想要傳達的一個基本理念與價值:
Your order goes against my conscience.These men served with us in France.They're onIy asking for what they were promised./你這命令有違我的良知。這些人是同我們在法國一起併肩作戰過的;而他們不過是要求自己應得的待遇罷了。
法是死的,人卻是活的!在為求溫飽而無奈走上街頭的自家同胞面前,面對利比中士的質疑,讓哈爾德斯提少校嚴令喝斥的那句「Do as ordered without insubordination! (執行命令別廢話!)」顯得是多麼地蒼白無力。
因循苟且,或許會對不起自己的良心、和一部分少數人過不去;但為了理念或他人而勇於作為或不作為,則絕對是和自己過不去。
「依法行事」是條易走的坦途;不依法行事,則是條難走的險路。「依法行政」是苟且因循的官吏們的慣用藉口;不顧法條之外尚有人情、事理,只曉得拿「依法」、「奉命」作保護傘的政客與執法者,不過是「一群」碌碌之輩爾──案說「一群」,因凡庸碌之輩必不會孤身一人,而得要拉幫結群、互相取暖才能夠看上去理直氣壯、有安全感也。
古人行文,要求「文以載道」、「明道」、「貫道」,而「道」也者,即道德、道義、正義、正理、良知和社會責任感等。美國號為民主法治,然政府無視公平正義、恃強凌弱,為圖少數人私利、竟而欺瞞國人乃至欺壓百姓,種種不公不義之事,也總有電影圈人拍成影片,如「金滿貫」影帝西恩‧潘[2]主演的《Fair Game》乃至紀錄片《Fahrenheit 9/11》以及本片《In Pursuit Of Honor》等等作品,藉由娛樂方式讓大眾知悉、瞭解、思辨。
三月二十八日士林區「文林苑」兩棟王家祖厝遭臺北市政府動用上百警力強拆的當時,導演戴立忍到場關注,並於四月七日重返已成廢墟的王家「遺址」,親手組裝架設了自己和、鈕承澤、鄧安寧等人合資捐贈的流動廁所,以供應當地長期抗爭的抗議人士使用,戴導「豈有意乎」、難道也有這個意思於日後麼?
文林苑拆建至今,各方沒少過討論,但說到整件事情的真相底蘊只怕當事人都難以窺得全豹,至於箇中是非曲直更是一時無法說清,且先撇開這些不談,本文只想藉此問個最基本的問題:我們為何需要「政府」?
人民犧牲自己部分的權利,為的是因此而組成的政府擁有權力替人民謀福利與解決問題,並且消弭社會上的不公不義和縮短貧富間的差距;當弱與強、孤與眾發生對立時,政府當下該站在哪一方,不是再明顯不過的嗎?在民主社會,人民用一張一張的選票選出執政者乃至代議士,難道是要這些人向大公司財團靠攏、反過來欺壓玩弄惡整小老百姓的嗎?
如果執政者不願、不能壓制權勢,替弱勢發聲、維護百姓的權利,那麼,我們還需要這樣的政府幹甚麼?
一個百姓之家對上一家建設公司,孰大孰小、孰強孰弱,是顯而易見的;縱使王家在行政法院判決中敗訴,縱使按都更條例規定獲得了八成以上當地住戶的同意,臺北市政府就只有執行都更案、依法拆屋一途可走嗎?
不,其實還有兩條路:「作為」與「不作為」───「不作為」,即堅持不拆,讓市府被告到監察院、彈劾去吧;至於「作為」,也就是乾脆辭職不幹,表示抗議「惡法」、凸顯不公之意,市府顧問施正鋒以及市政府法規委員會與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的蘇友辰、翁國彥、曾威凱等三名律師的辭職離去,可以參考。
所謂的「建地」上明擺著兩棟房子,房子內明擺著有人居住,裏頭的人也明擺著不願遷移,而建商竟還能大搖大擺地賣起預售屋來了,這樣的建商是個甚麼樣的建商?政府部門都幹什麼吃去了?!
北市府「某官員」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建商堅持不願變更都更範圍因此只好拆掉王家房子是「已仁至義盡了」[3]。「仁至義盡」??我聯想到的是《In Pursuit Of Honor》電影中,巴克斯頓中尉向指揮官強烈質疑處決戰馬命令的正當性時,已晉升為上校的哈爾德斯提甩口而出的那句話:「Your conscience be damned ! /讓你的良心見鬼去吧!」
不知尚有另一種「作為」與「不作為」的臺北市政府,從只會說「不拆王家屋、市府會被告到監察院」的「某官員」,到只希望抗議群眾表達不滿時不要干擾到他的家人的郝龍斌市長,看來這樣的市府執政團隊,還真的是一群碌碌之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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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詳見「軍事歷史在線」網(MilitaryHistoryOnline)〈In Defense of Honor: General Douglas MacArthur and the Horse Cavalry of 1934 〉by Bob Seals http://www.militaryhistoryonline.com/20thcentury/articles/macarthurandthecavalry.aspx
[2]Sean Penn是1995年柏林影展「銀熊獎」(Silver Bear)、1997年坎城影展「最佳演員獎」(Prix d'interprétation masculine)、1998與2003年威尼斯影展「最佳演員獎」(Volpi Cups)、2003與2008年「奧斯卡金像獎」(Academy Award for Best Actor)得主。
[3] 見《中國時報》2012年3月29日報導,網址: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24/112012032900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