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茵之漡
動靜之寬,雲山潝石;凝塵止觀,遍照虛實 。 。。。。潮來因、士覺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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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因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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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2, 2012
黃浮──熱血剛腸(下)
來因覺士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21:59:56

  古人認為身體髮膚受之於父母,是如同性命看待的珍視之物,所以將頭髮剃去的髡刑,對當時的人、尤其是讀書人來說,乃是莫大的羞辱。其次,鐵製頸箍因為是「刑具」,自然不會是「量身打造」那一類的精細製品,用意主要在「鉗」住囚犯的脖子、使其不舒服,接著處於長時間的勞動狀態之下,下顎、脖子、鎖骨一帶的皮肉便會因不斷摩擦,導致紅腫進而破皮,傷口再和生鐵粗製、不知多少人戴過、鏽蝕斑駁的頸圈接觸,很容易就會因感染而發炎、化膿、潰爛,加上囚徒所在環境衛生與醫療條件肯定不會太好,那麼身體素質差點、意志力稍弱的人通常是很難熬得過去的。至於黃浮被發配的單位,隸屬於「將作大匠」,此官源於秦代的「將作少府」,漢景帝時改稱,專司宗廟、路寢(天子退朝後處理事務之所)、宮室、陵園等土木建築以及在道路兩旁種樹等工程;西漢時,將作大匠下屬有左、右校令,東漢起初未置,安帝延光三年時(公元124年)再度設立,王先謙《後漢書集解》卷二十七云:「李祖楙曰:左、右校署名,凡臣工坐法,常輸作於此校也」,是以不論《後漢書‧卷六十六‧陳蕃傳》中說:「(翟)超、(黃)浮並坐髡鉗,輸作左校」,還是《後漢書,卷七十八‧宦者列傳》中載黃浮「輸作右校」,不過管屬單位不同罷了,待遇其實並無差別。


  讀書當官的黃浮、翟超,一下成了幹粗活的苦力工人,其間所受的苦頭自不在話下,加之以髨髮的奇恥大辱,可說是身心靈各方面都遭到極嚴重的折磨,雖然不死,但這樣的「活受罪」,只怕黃浮與翟超想到的是「士可殺而不可辱」,反倒會羨慕「引刀逞一快」一死了之的成瑨、劉瓆二人吧。然而從史料記錄上看,黃浮、翟超受完活罪、最終仍免不了一死,據《後漢書‧黨錮列傳》載:「大長秋曹節因此諷有司奏捕前黨故司空虞放、太僕杜密、長樂少府李膺、司隷校尉朱宇、潁川太守巴肅、沛相荀翌、河內太守魏朗、山陽太守翟超、任城相劉儒、太尉掾范滂等百餘人,皆死獄中。」這些於獄中被拷打迫害致死的百餘名官吏中,赫然便有「(前)山陽太守翟超」的名號,由此可知當了四年囚工的翟超最後還是死於建寧二年的第二次「黨錮之禍」;至於黃浮,名單中雖未見名字,但既然翟超在列,黃浮就更沒理由被放過,要不已經先死於工場獄所之內,便是「皆死獄中」的「百餘人」黨裏「族繁不及備載」的其中一人。


  另按三國時史家謝承《後漢書》卷四所記:

  劉瓆字文理,平原人。遷太原太守;郡有豪強,中官親戚,為百姓所患,瓆深疾之,到官,收其魁帥殺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誅。桓帝徵詣廷尉,以瓆宗室,不忍致之于刑,使自殺。


  可見劉瓆並非單殺趙津一人,而是連他府中窩藏的一票流氓頭子也一併搜出問斬,范曄《後漢書》王允本傳中的說法不過是舉其大要罷了。此外,司掌獄訟的廷尉考慮到劉瓆乃漢室宗親的緣故,因此特准他在獄中自盡,免去了在街市之上公然受刑的羞辱;所以說,遭到「棄市」者實際上只有成瑨一人[4]


  謝承《後漢書》同卷,也留下了成瑨生平的相關資料:


  成瑨字幼平,弘農人。少修仁義,篤學,以清名見。舉孝廉,拜郎中,遷南陽太守。郡舊多豪強,中官黃門磐互境界;瑨下車,振威嚴以檢攝之。時桓帝美人外親張子禁,怙恃榮貴,不畏法網;瑨與功曹岑晊捕子禁,付宛獄,笞殺之。桓帝徵瑨詣廷尉,下獄死。


  不過據范曄《後漢書‧黨錮列傳》的說法:「晊與牧勸瑨收捕汎等,旣而遇赦,晊竟誅之,并收其宗族賓客,殺二百餘人,後乃奏聞」,稱不顧赦令、把張汎宗族賓客二百餘人拘捕正法的,全由岑晊一人主導操辦;但就常理而論,兩百多人不是小數目,若無最高行政長官同意,身為郡守副手的岑晊,是很難指揮得動整座郡府衙門將這為數眾多的黨羽共犯一一緝捕歸案、然後再押往法場用刑的。


  是以,謝承寫的是實際面上的現象:把張汎關進監獄後,以皮鞭或竹木板杖抽打背臀,等打得差不多了、夠了,才將張汎處死,整個流程完成於成瑨的命令與岑晊的執行,可說是二人的合力。而范曄的筆法,則體現了史家入微觀察下的人文角度:惟成瑨「用人不疑」的胸襟與氣魄,岑晊才得以一人作主將一干人犯一網打盡,從張子禁(張汎字)擁有朝中宦官撐腰以及和皇帝寵妃的裙帶親戚這兩重巨大權勢關係,不過是太守佐吏、區區「功曹」一職的岑公孝,竟敢「逆勢操作」並違抗天子詔令,足見成瑨胸襟之大、氣魄之雄!


  這也符合了謝承書中稱成瑨「下車」、到任之後,以雷厲手段打擊郡中不法的強硬作風;張汎仗勢朝中權貴橫行、「不畏法網」,那便合該被殺,想來成瑨臨刑之際、環顧市街上圍觀的平民百姓,其中不知多少人因他的死罪而得以活命、免於迫害,腦中浮現的、或許就如同《雙城記》書末所寫的感想:「我看見我為之犧牲的人們,幸福、平安、富裕、很好地生活在我將永遠無法見到的這片土地(原書作英格蘭)」、「我看見他們在心中為我保留著神聖的地位,乃至他們的後代,直到世代相傳」、「我聽到他向孩子講述我的故事,聲音溫柔而哽咽」。所以法場之上的成瑨,臉上是平靜而祥和的,看上去就如同是先知一般超然,獄中自縊的劉瓆也是,四年後黃泉同路的翟超、黃浮也是。


  比較不同的是,成瑨、劉瓆、黃浮皆為擅殺權貴而失去生命,翟超卻非如此。《後漢書‧陳蕃傳》記載:「山陽太守翟超、沒入中常侍侯覽財產,東海相黃浮、誅殺下邳令徐宣;超、浮並坐髡鉗,輸作左校。」可見翟超獲罪的原因,在於抄了侯覽的家、沒收了侯覽的財產,以致遭到報復;因此在陳蕃本傳中載陳蕃聯合司徒劉矩、司空劉茂勸諫皇帝赦免劉瓆、成瑨、翟超、黃浮四人,之後遭到「有司劾奏」警告,劉矩與劉茂噤口「不敢復言」,惟陳蕃無懼恫嚇仍自上疏,其中寫道:


  小黃門趙津、大猾張氾等,肆行貪虐,姦媚左右,前太原太守劉瓆、南陽太守成瑨,糾而戮之。雖言赦後不當誅殺,原其誠心,在乎去惡。至於陛下,有何悁悁?而小人道長,營惑聖聽,遂使天威為之發怒。如加刑讁,已為過甚,況乃重罰,令伏歐刀乎!又前山陽太守翟超、東海相黃浮,奉公不橈,疾惡如讎,超沒侯覽財物,浮誅徐宣之罪,並蒙刑坐,不逢赦恕,覽之從橫,沒財已幸;宣犯釁過,死有餘辜。


  范曄將此事記在漢桓帝延熹八年,對照東晉文史學家袁宏所著《後漢紀‧桓帝紀》中延熹八年「冬十月丙寅」時亦有陳蕃上書,開頭言:「臣聞昔齊桓公任管仲,將正諸侯,先為政令」,《後漢書》則作:「臣聞齊桓修霸,務為內政」;《後漢紀》接著寫:「今寇賊在外,四肢之疾耳」,范《書》則有:「今寇賊在外,四支之疾」;袁《紀》寫:「前梁冀、五侯弄權,天啟陛下收而戮之。當時天下,號為小清。其前監未遠,旋起覆車之軌矣」,范書則曰:「前梁氏五侯,毒遍海內,天啟聖意,收而戮之。天下之議,冀當小平。明鑒未遠,覆車如昨,而近習之權,復相扇結」袁紀最後寫:「陛下雖厭毒臣言,人主有自勉彊」,范書則云:「陛下雖厭毒臣言,凡人主有自勉強,敢以死陳」。可見兩部史書記載的實際上是同一封奏摺,《後漢紀》收錄的內容雖較為簡略,也沒有替劉、成、翟、黃四人請命的相關文字,但仍可經由兩相比對之下斷定:陳蕃寧可觸怒國君、也要替劉瓆等四人求情的進諫奏陳,時間當在延熹八年;更進一步說,劉瓆、成瑨與翟超、黃浮的入獄、服刑,至少是漢桓帝延熹八年十月以前的事。


  從成瑨被押往洛陽問罪、岑晊即開始逃亡來看,翟超摘下烏紗帽、坐上囚車的同時,也應當是張儉展開亡命生涯的日子。然而《資治通鑑》卻將張儉逃亡的起始記在了漢靈帝建寧二年(卷五十六‧漢紀四十八)、鄉人朱並的上書指控,看來是受到了《後漢書‧宦者列傳》中的說法影響、並以此為準,侯覽本傳云:

  建寧二年,喪母還家,大起塋冢。督郵張儉因舉奏覽貪侈奢縱,前後請奪人宅三百八十一所,田百一十八頃;起立第宅十有六區,皆有高樓池苑,堂閣相望,飾以綺畫丹漆之屬,制度重深,僭類宮省;又豫作壽冢,石槨雙闕,高廡百尺;破人居室,發掘墳墓,虜奪良人,妻略婦子,及諸罪釁,請誅之。而覽伺候遮截,章竟不上。儉遂破覽冢宅,藉沒資財,具言罪狀;又奏覽母生時交通賓客,干亂郡國,復不得御。覽遂誣儉為鉤黨,及故長樂少府李膺、太僕杜密等,皆夷滅之。


  但是范曄編著紀傳體史冊,把整件事來龍去脈兜在一起,然後在單一個時間點上,作一氣呵成式的敘述,可不只《宦者列傳》這一處而已,且看《黨錮列傳》中張儉本傳是怎麼說的:


  延熹八年,太守翟超請為東部督郵。時中常侍侯覽家在防東,殘暴百姓,所為不軌。儉舉劾覽及其母罪惡,請誅之。覽遏絕章表,並不得通,由是結仇。鄉人朱並,素性佞邪,為儉所棄,並懷怨恚,遂上書告儉與同郡二十四人為黨,於是刊章討捕。儉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門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

  是以同一部書有著兩套不同年份的事件紀錄。考究原因,便在南北朝劉宋時期的范曄,限於人力、物力,且距東漢年代已遠,很難作進一步的比對和考證從而確定事情的發生時間,只能仿照前輩大家司馬遷的做法,保留各家之說以存疑備考。


  話說如此,但若按常理推論,翟超既已在延熹八年十月以前免官入監,張儉豈能還在四年後的建寧二年,依舊穩坐督郵職位上書彈劾並抄沒侯覽財產?長官都已經被連累遭到重懲了,身為下屬卻「帶頭鬧事」的張儉,但見頂頭上司走馬換任,自己仍「紋風不動」、一點事都沒有,這種可能性實在微乎其微。因此《宦者列傳》所述應該這麼看:從「喪母還家」直到「復不得御」一大段文字,寫的是建寧二年時「覽遂誣儉為鉤黨」的事由,而這事由發生時間在四年前的延熹八年。同理,《黨錮列傳》的寫法,乃是從事件發端的延熹八年說起,至於「鄉人朱並,素性佞邪」之後所述,則是四年以後的事情了。


  這也是本文在史料基礎上另闢蹊徑,轉而參考岑晊故事,將張儉潛逃之始記在延熹八年、翟超召赴洛陽之時的原因。


  劉瓆、成瑨、翟超、黃浮四英,位階不過郡守、國相,介乎於縣令、縣長和州牧、刺史間的中級地方官員罷了,卻為黎民蒼生出頭打擊豪強而捐棄身家性命,在歷史上有如曇花一現般留下了寥寥數語記錄。像翟超,連字號、籍貫、生平在現存文獻中竟無一字可得,他沒收侯覽財產而獲罪之事還是在《後漢書‧陳蕃傳》中提到的;成瑨與劉瓆的事蹟分別附於岑晊和王允的本傳之內,其生平陳蕃本傳中有簡略的介紹,更詳細的部分則在謝承的《後漢書》中;至於黃浮,故事見於《宦者列傳》、附在了「五侯」傳後,而這些曾經權傾一時的閹豎黨羽,在史冊上全都成了配角的配角,在黃浮巨大的光芒之下,不僅盡皆失色、更顯醜陋。


  范曄史書關於黃浮事前後不過百四十餘字描寫,當初讀來只呼恨少、恨少!後來隨著視野增廣、手上資料逐漸豐富,才發現黃浮另有一筆個人生平背景的相關描述,原始出處來自於晉代周斐的《汝南先賢傳》:


  浮,字隱公,陽安人。年二十,在於民伍,會為墟里所差,至當路亭。於是感激學書,慨然長歎曰:「黃浮非鄉里所知。」因隨人到京師求學,歲餘補尚書令史,奉公憂民,以功除昌慮長、濮陽令。同歲子為市掾,犯罪當死,一郡盡為之請;浮曰:「周公誅二弟,石碏討其子,今雖同歲子所不能赦也。」竟治之。治政清明,號曰「神君」。


  這段文字錄自晚清學者王先謙的《後漢書集解》卷七十八、援引另一名清代學者惠棟所掌握的材料,亦可見於唐代虞世南的《北堂書鈔‧卷六十‧設官部‧尚書令史》以及北宋李昉《太平御覽‧卷二百六十八‧職官部‧良令長下》中,用字遣詞上略有數字之差而已。大意是說:


  黃浮,行字隱公,豫州汝南郡陽安縣人(故縣治在今河南汝南西南)。二十歲時,在平民的行列之中,被村里派遣至「路亭」、一個於路旁供行人休息的小亭那裏當差;自視頗高的黃浮遭此待遇,因而感慨長歎一聲道:「看來我黃浮在自家鄉里還是個籍籍無名之輩呀。」從此發奮讀書、努力學習。後來隨人前往京師洛陽求學,只一年多時間便以佔補缺額的方式、當上了總典國家綱紀的尚書臺長官──「尚書令」的下屬吏員;雖說「令史」不過是俸祿二百石的低階事務官,但黃浮以百姓為先,勤奮辦公為民解憂,不久便以「甲等考績」升任昌慮縣長、然後再坐上濮陽縣令之位──按漢制,小縣置長、大縣置令,黃浮可謂是步步高升了。成為東海相後,黃浮手下有個主管都市治安、平抑物價與催租督課之職的市掾(或稱都市掾,泛稱市吏,郡府或國相府屬吏),他的父親是和黃浮同年被舉為孝廉、有互稱「同歲」之誼的老同事,然而此人大概因為年紀輕不懂事、一時疏忽犯下了死罪,以致整個東海國內的百姓都來為他求情,冀望黃浮能看在其父的面子上饒他一死──原文作「一郡」,其因在「郡」與「(侯)國」乃同一級行政單位,用「一國」會與漢王朝統治下的「一(整個)(家)」混淆,因此常用「郡」作泛指代稱,如《孔融傳》中寫孔褒兄弟與孔母「一門爭死,郡縣疑不能決」,此處的「郡」其實就是「國」→「魯國」。而黃浮面對眾多前來說情的父老鄉親,語重心長卻態度堅定地說道:「昔日周公因『三監之亂』而殺了管叔、蔡叔兩個弟弟,石碏的兒子成了弒君犯上的從氾而被老父『大義滅親』;所以就算他是我『同歲』的兒子,我也不能循私而從輕量刑哪。」最後仍是將這名年輕人治了死罪。在黃浮大公無私的治理之下,東海國境內一片清明景象,百姓因此給黃浮起了個無比尊崇的外號:「神君」。


  也許,這個被號為「神君」之人,在將徐宣處死的前夜,也曾輾轉反側,看著床上睡得香甜的稚臉,盯著棉被中妻子微微隆起的肚子沉思良久;步出房外,院子對面是年邁雙親的居室,也許後頭還住著一群仰賴他照料生計的親人。但雞鳴日昇之後,黃浮仍是把徐宣綁赴了法場,他抬起了頭看著朗朗青天……四年後,他在受刑臺上再次仰望,看的還是那片藍天,和許久以前他脖子鉗著鐵箍、肩上挑著砂石時抬頭看到的景色並無二致,艷陽依舊高照。他想到他對不起他家人,對不起的是沒能趁還在一起的時候多盡一分為人子、為人夫、為人父的心力,他太忙於公事了、太忙著照顧其他人了,但那些其他人比他們更迫切需要他的伸手,他把對家人的愛也攤給了那些平民百姓。


  好萊塢在2007年時出了一部號稱是影史上耗資最鉅的喜劇電影:《Evan Almighty》──中譯「王牌天神2」或「冒牌天神2」,片中主人公之妻因受不了丈夫的瘋狂言行,於是帶著三個兒子返回娘家,路上在一家速食店中碰到「上帝」扮作的侍者,女人將苦惱告訴了上帝,這時飾演上帝的摩根‧弗里曼(Morgan Freeman)以反問的方式說了一段淺明卻又饒富深意的哲語:


If someone prays for patience,you think God gives them patience,or does he give them the opportunity to be patient?


If they pray for courage,does God give them courage,or does he give them opportunities to be courageous?


If someone prayed for their family to be closer,you think God zaps them with warm, fuzzy feelings?Or does he give them opportunities to love each other?


如果有人禱告要耐心,妳認為上帝會直接給他們耐心,還是給他們機會去學會耐心?

如果他們禱告要勇氣,那麼上帝會賜予他們勇氣呢,還是給他們機會去成為勇敢的人?


如果有人禱告希望家人能夠更加親密,妳認為上帝會這麼簡單就讓他們和樂融融?還是祂會給他們機會去懂得珍愛彼此?



  凡夫與英雄的差別,就在於凡夫期盼一帆風順,故而只撿容易平順的路走;英雄則是迎向機會,證明自己經得起考驗,選的是孤獨而難走的路。


  但是,成瑨、劉瓆、翟超與黃浮,「他們」,並不孤單。


  袁宏《後漢紀‧卷二十二‧孝桓皇帝紀下》記載,延熹九年時:


  河東太守單安、河內太守徐盛,中常侍單超、徐璜之弟也。憑寵干紀,瀆貨害政。沛國朱宇嘗為司隸校尉,奏安、盛曰:「此等皆宮豎昆叔,刀鋸之餘,橫蒙恩私,剖符三河,不能思展命力,以答天地,敢張豺狼之口,吞噬百姓之命,罪深亹重,人鬼同疾。臣銜命操斤,翦其兇醜,輒考核贓罪,事皆伏上。」詔安、盛廷尉治罪。


  也就是黃浮處死徐宣後一年,徐宣的爸爸徐盛也遭到了司隸校尉朱宇的彈劾,皇帝下令徐盛交由廷尉徹查治罪。這些並非朝中棟樑之臣的郡守、國相乃至功曹、督郵,頂多就是王朝大廈外緣的廊柱,但他們在地方上的作為,卻如一顆小石投入大池之中激起的漣漪,向外一圈圈地擴大……影響著其他人。


  宗資在人事案遭到范滂拒簽之後,反躬自省,作風為之丕變,不再干涉屬下做事、並且將功勞都歸給了范滂,後來還因此獲得了知人善任的美名、聲聞於天下。


  為劉瓆服喪三年的王允,回到家鄉郡府任職,太守王球要他將一名品行卑劣之人安插進來,王允「犯顏固爭」、就是不答應,差點被王球殺掉;後來舉奏彈劾大宦官張讓,遭張讓報復,兩度被打入大牢,也差點死掉;再後來,聯合朝中重臣扳倒太師董卓的王允,因不願向董卓餘孽妥協,最終死於兵難。


  這些英雄們,也讓別人成為了更好的人。


  黃浮,並不只是一個名字而已。

 

附註

[4]《後漢書‧卷六十六‧陳蕃傳》載:「(劉)瓆字文理,高唐人;(成)瑨字幼平,陝人。並有經術稱,處位敢直言,多所搏擊,知名當時,皆死於獄中」,似乎成瑨還沒來得及上法場,就已經被毒打折磨至死了。不過按《黨錮列傳》云:「大長秋曹節因此諷有司奏捕前黨故司空虞放、…河內太守魏朗、…等百餘人,皆死獄中。」其中魏朗在被召往洛陽審訊途中,「行至牛渚,自殺」,在今天安徽馬鞍山西南八公里的長江南岸、名喚「采石磯」的地方,便已自殺身亡,根本就沒進到監獄。所以「皆死獄中」,「獄」字應該作獄訟刑案解;《周禮‧秋官,大司寇》:「以兩劑禁民獄」,鄭玄注:「謂相告以罪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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