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早上9點左右﹐繁忙的Coquitlam 一號公路上照樣車水馬龍﹐大家趕著
上班送孩子上學或者又送上學又上班。車流中一位44歲女士開的一輛VW黑色車輛﹐越過幾條行車線﹐以80公里時速漸漸向位於路中央的水泥路障撞過去﹐卻沒有停下的意思。這時一位電器推銷員留意這車的舉動﹐就開到和她平衡位置發現司機已經失去意識﹐身體向一旁乘客位置上傾斜﹐於是開快一些趕到該車前面減慢速度用自己的車擋住它﹐希望能截停它﹐誰知因為那輛VW太重﹐他的車反被推前﹐於是他再開前一些讓它再次撞到自己車后部﹐然後突然放松腳踏讓後面的車推它﹐終於讓身後的車停了下來。
同時有兩三輛車馬上加入幫忙行列﹐包括一名省農業部門職員﹐一位22歲的大學生﹐和他們車內的乘客。他們打開自己的緊急車燈向一旁高速的車輛示意有意外﹐用自己的車把肇事車圍住﹐一人用車上備用扳手打破乘客位置玻璃伸手探測那女士脈搏心跳﹐發現都停了﹐ 但她的眼睛卻開著。於是有人馬上把她拉到她車頭地上就施行心肺復甦術。兩名交通警2分鐘內趕到協助心肺術﹐然後召喚救援人員到場。
這是在高速公路上﹐車多﹐高速﹐幹這樣的事實在要很大勇氣和良好技術。
那女士後被送醫院﹐繼續搶救﹐但沒有生命危險。
心跳脈搏停止4分鐘以上一般就很難救回。那幾位路人實在為病人搶回了時機﹐搶回了生命。
我在想假如那位用自己車子擋住肇事車輛的人在考慮保險公司會不會理賠的話﹐他一定會延誤那女士的搶救。用常理推測﹐加拿大的保險公司注重公德形象﹐這種英雄行為一定可以得到補償。
記得10年前唸心肺復甦證書時就見到同學有來自各行業的﹐老師說在加拿大大部份職位都要求職員擁有這個證書﹐即使和醫療健康沒關係的職業也必須要有這個資格。
他們認為一個合格的僱員應該在別人生命受威脅時刻也能挺身而出。
沒想到10年後真有人就在我住的小鎮上用這套技術創下高速公路救人奇跡。
那時候找工作很難﹐能找到工作的人不但有各種才華﹐還要有承擔﹐肯負責。記得當時小女在唸幼兒園﹐老師帶他們到外面玩時就叮囑小朋友如果走失了﹐不要隨便找人﹐要找收銀員。可見能找到收銀員職位的人有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