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幾乎都穿人字拖,tank top(中文譯作“背心”?) 加短褲到附近點心店買早餐。即便前後不到10分鐘路回家還是汗流浹背,大開空調猛吹一會。於是不禁佩服路上穿有袖上衣的行人散熱功能怎麼這麼好。這樣說相信加拿大人百分百不會有異議,但香港就不同了。
在香港穿人字拖會被看作街頭爛仔,外國人及同性戀者。旅居海外多年香港人Jason Y. Ng英文著作HONG KONG STATE OF MIND裡“人字拖文化”Flip-flops Culture,一文的開場白這樣寫道。
人字拖是他的至愛也是我的寵兒,但香港有人把人字拖當成一個等級標誌,除非剛剛去過沙灘或者在家附近遊蕩,不然它絕不能跟眾多名牌鞋子相提並論。我也許比他更麻煩的是,我的皮膚黝黑,頭髮捲曲,喜歡純棉tank top – 那家被譽為菲傭名牌的連鎖店出品的,更易惹來怪異目光。因為大熱天氣壓高濕度大沒有空調穿有袖衣服實在感到腋下無法呼吸,我不得不常常以沙灘裝示人。和Jason感覺相似的是總覺得周圍的人都在用語氣或各種提示告訴你穿上“正經”的鞋子衣服再出門吧。
Jason在香港出生長大,中學時代移居加拿大並先後在美國紐約義大利生活,05年遷回香港定居。白天他在一投資公司任律師,工餘寫博客,從一個半唐蕃角度觀察香港街頭文化。正因他生於斯長於斯,對香港的了解和感情猶如對自己熟悉的家,家人的一切長短了若指掌。她的醜她的善她的愚笨她的無知她的勤奮她的離奇,雖相隔多年仍令他似曾相識。他寫出了對一個分別已久的家恨之不完善卻又無奈的嘆息。
全書37篇文章,分為三部分:一,The People We See;二,The Things We Do;三,The Places We Go. 如一頁頁家書,寫給一個經歷了百年滄桑的大家族。他不滿意灣仔理髮店髮型師的推銷,卻又欣賞香港處處方便,感嘆自己目前的處境和心態會不會就是美國白人在自己國家的優越感。
儘管他已經是一名律師,又在一家投資公司任職,但午飯時候依然無法躲開同事塞過來的尷尬話題 – 你以前唸哪所中學?香港人不知何時建立的傳統,哪所大學畢業好像還沒有哪所中學重要。中學的名氣足以代表你的身份地位家庭背景社會地位。香港無人不知甚至身體力行傾盡家財也要搬到名校區住下,為的是要爭一個名校學位。Jason風趣地提醒大家,有沒有人留意到浸會大學學生住在大學附近的佔多少比例,答案是極少的。但家長們卻沒人理會這些,好像進了名中學就行了,至於考不考得上大學倒是次要的。
和Jason不同,香港不是我從小長大的地方,但這裡操著我最熟悉的鄉音習俗和人情,而且比我從小長大的地方還地道;待人接物的一切玄機都和我從小接觸的人事一脈相承。
從記事開始阿嫲喜歡帶我在廣州和佛山之間走親串戚。她覺得那是她當長輩的義務,是她生活的情趣。親朋戚友的一張張臉孔,我後來在香港荃灣觀塘店鋪裡的小人物臉上找到了;大人們的對話聲聲入耳句句自然,日常家事,從未有過一句不合門面的話語;初一十五要拜神吃燒肉,端午重陽冬至七夕眾人生日(正月初七)從不漏過,死人葬禮要燒元寶蠟燭,路上拾遺找不到失主要扔下兩個銅板,他人婚嫁不論出席與否都要封紅包。今天看起來理所當然的事情在70年代的中國是要頂著被兒女數落“四舊”的風險和難堪,一步步阿嫲帶我走過,演繹先祖文化,無意間成就了我同香港日後的聯繫。
從中一開始我和同學話題裡只有香港的歌影視小說和新聞,家裡電視電台都挑粵語,老挑剔廣州的某DJ哪些尾音不夠港式(現在兩地播音員口音真是幾乎分辨不出了)。同學們家裡多多少少有一個半個親戚在香港,對那邊的電視劇情節歌舞和流行服飾等比香港人還狂熱。
成年後定居香港,少年時的生活習慣很自然把我和這個城市接軌。我感覺自己仍然生活在孕我養我的城市,只是把地址搬遠了一些,膚色口音和待人接物態度都和小時候一樣。所以我把這個城市稱為“自鄉”。
Jason 說寫這本書前有考慮是用英文還是中文寫,說到底他也是位懂中文的作者,旅居海外遇到的鄉音一定不斷提醒他的根在香港。
我走過紐約波士頓溫哥華西雅圖的唐人街,到哪裡只要張嘴英語裡的粵語口音馬上就被粵語人識破,然後就會一起轉台(change channel) 聊下去。
有意思的是,到海外生活過多年的人再回香港,難免帶入諸如背心人字拖之類文化,悄悄影響著本土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