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有信仰式和學術性的佛教研究。信仰式的佛教研究,是在佛教的經典中尋找宗教超自然的力量和依據;學術性的佛教研究,是在尋找歷史上的佛陀和他的思想的傳承與變化。為什麼這兩者是對立的,而不是並存的?這中間有沒有可以調和的地方?
既然哲學可以作為實踐的目標,為什麼學術性的佛教研究不能成為信仰的目標?如同黑格爾、史賓諾沙的思想都可以成為實踐的哲學,何以佛教不能建立一個在學術基礎上的實踐的哲學?
如果佛法再與宇宙的永續發展相結合,它就有科學性、有生命性、有文學性、有可實踐性,這豈不是十分完美?
(轉載自蕭雄淋著,宗教的探索,頁236~237,未來書城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