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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跟你分享的,講述有關一個活佛與他前世情人輪迴轉世的小說「只要能再見到你」,引起一些朋友的回應,有人說:「愛,需要如此執著辛苦嗎?」也有人說:「覺得這篇小說,敲中了他內心深處某段『回憶當時已惘然』的悵恨情感。」
這些不同的反應,恰好是反映了每個人不同的愛情觀;而且有趣的是,與年紀和在情事上經歷的多寡也有關。
經常我們很容易看得破人生(尤其是女性朋友),但往往參不透和過不了的是「情關」。
今天我們不談愛情,來說說藏傳佛教中「輪迴轉世」之說吧!
一些藏學專家學者認為,「輪迴轉世」為藏傳佛教為解決宗教領袖繼承的問題,而取佛教靈魂轉世、生死輪迴之說所設立的一種傳承制度,這制度開始於十三世紀的葛舉派葛瑪巴支系。
在格魯派興起後,由於嚴禁僧人娶妻,因此也就採用此制度來解決宗教領袖的傳承問題,而最早開始於達賴喇嘛三世的索南嘉措。
轉世者被尊稱為「活佛」,在活佛圓寂後,寺院裡主事的大喇嘛們,便會通過占卜、降神等儀式,去尋覓在活佛圓寂時所同時出生的嬰兒,從中來選定一個「靈童」作為活佛的轉世身,並迎進寺中繼承其宗教領袖地位。
清乾隆五十七年間,規定用「金瓶掣簽」方式,來確定在理藩院註冊的大活佛的轉世;其他大小寺廟稍具聲望的喇嘛,則可自行尋覓「靈童」作為轉世,這也是現今出現有不少的大小活佛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