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香港習慣了出門就上巴士地鐵﹐來到北美第一件事就要先適應沒有了這種方便的生活。
自以為擁有加拿大駕駛執照近十年﹐一回來扔下行李就想開車應該沒問題吧﹐誰知事情並非那么簡單。未等我坐上司機座位﹐我就發現怎麼好像連走路都不會走了。
開始那二十幾天﹐我們住在朋友家﹐出門走過三個路口就到了那條有各種鋪子的西十街﹐超市書店餐館洗衣店等等一字排在馬路兩旁有一公里長。如果想不乘車就有商店逛逛的﹐就只有這條大街了﹐前前後後都是樹影婆娑下的小屋﹐高爾夫球場和原始森林。
大街兩旁每隔一百米左右有一條小路﹐路口有個"停"的牌子﹐指示裡面出來的車要等大街上的人和車過了才可以轉出來。每當看見有車從小路要轉出來﹐明明看到那車停在牌子前讓我先走﹐可每次總要猶猶豫豫不敢向前﹐老想車一定比我跑得快﹐如果我一邁步它就衝出來怎辦?結果那司機幹瞪著我﹐一副心急如焚的樣子。這才想起那車不讓我隨時有接到75加元告票的可能﹐於是趕快在那車前走過。
有人該停不停﹐我是該走不敢走﹐不管哪一種都不符合北美的道路文化。我們走路乘車慣了常常走到一半想起什麼就掉頭下車﹐但坐在司機位置上可不能想掉頭就掉頭﹐想下車就下車。上了路就得走下去﹐還要留意前面的車隨時緊急剎車﹐從倒後鏡看後面的車是否太帖近自己﹐那可能是自己速度太慢﹐後面的車想快又不好按喇叭。
開車有如踏上人生路﹐在不該停的地方停﹐在不該切線的地方切線﹐都會帶來危機。上錯了路不能往後退﹐否則會撞車﹐只能繞另一條路離開再找回正確的路。只要朝一個方向往前一定可以到達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