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邊緣漂流
人生於我是個尋夢的過程。

格主小檔案

禾稚




部落格公告
‧歡迎到訪 IG svelteceramics http://blog.udn.com/cynchung880

<2008年10月>
282930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1
2345678

最新文章
話典雅(骨姿)一
2026/3/25 4:06
菲凌手記(四)
2025/12/4 6:23
菲凌手記(三)
2025/10/22 5:24
菲凌手記(二)
2025/9/24 21:52
「九龍城寨」裡的小人物
2025/9/19 9:46

最新迴響
Re:司蔓姑娘(5)
by 禾稚, 5/21
Re:有種職業叫家庭主婦
by Fin, 2/8
Re:開往大陸的直通車
by Fin, 10/9
Re:煩煩瑣瑣煩惱思
by Fin, 8/21
Re:人字拖怎麼了?讀J...
by Fin, 8/21

文章分類
略過巡覽連結。


部落格統計
今日人氣: 5 次
累計人氣: 796698 次
文章總數: 422 篇
October 4, 2008
隨便至電﹐有機會被罰15,000加元
禾稚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16:48:18

近年在香港經常聽到很多人對電話廣告非常反感﹐有些人戴著手機到國外公干﹐心裡惦記著香港的生意﹐只好逢call必接﹐接到的往往是廣告居多﹐付的是漫游費﹐實在冤枉。加拿大也有類似情形﹐但我自己的經驗是比在香港時這類電話已經少多了。加國政府由今年十月一日起﹐建立一個網頁讓不願接收廣告電話的客戶登記自己的電話號碼﹐如果有人違規打這些電話﹐就會被罰款一萬五千加元。

一個有效率的政府應該是幹這種實際一點的事情﹐為市民著想。

香港政府官員的薪水應該在世界上是數一數二的﹐但管理常常不到點(point)﹐例如電話公司用促銷手法促成客戶簽了過戶合約﹐但不如期上門安裝﹐讓客戶無法使用電話達一星期﹐當你向電訊管理局投訴時﹐他們說那不是他們職責範圍。那他們的職責是什麼呢? 他們說是監管電訊公司頒發牌照及續牌。那么現在有人投訴某電訊公司表現差﹐是否應該納入續牌時應考慮的條件之一呢? 他們的答復仍然是不是我們的範疇﹐ 一點不管你的邏輯是否合理。不屬政府部門的消委會卻積極接收這件投訴﹐本來是一個部門就能解決的事﹐要繞一個圈不說﹐還讓該公司在發牌機構電訊管理局毫無投訴記錄地繼續續它的牌﹐繼續在市面行騙。


迴響(1) | 引用 | 人氣(2089)  

引用網址:
站內最新好文
尊重是留人的最低底線,包...
2026/5/1 21:11
在光鮮與壓力之間:從《穿...
2026/4/29 15:18
一塊蛋糕改變不了市場,但...
2026/4/23 18:15
《當企業把人當成本》效率...
2026/4/18 14:30
誰該為資遣負責?
2026/4/16 14:28
經營最貴的成本不是薪水 ...
2026/4/11 23:52
「米其林:餐飲界的ISO標...
2026/4/10 19:17
與被顧客霸凌後的員工站在...
2026/4/6 0:35
K型經濟下餐飲經營策略
2026/4/2 22:07
古代商業管理現代化—以晉...
2026/3/31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