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道德經》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其不欲見賢。
自然的規律,不是很像張弓射箭嗎?弦拉高了就把它壓低一些,低了就把它舉高一些,拉得過滿了就把它放鬆一些,拉得不足了就把它補充一些。自然的規律,是減少有餘的補給不足的。可是社會的法則卻不是這樣,要減少不足的,來奉獻給有餘的人。那誰能夠減少有餘的,以補給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因此,有道的聖人這才有所作為而不占有,有所成就而不居功,他是不願意顯示自己的賢能。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天的法則,是減損有餘的,補充給不足的。
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人世間的法則,卻不是這樣,是損減原本就不足的,來獻給原本就有餘的。
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誰能夠依「天道」而行,損減有餘的來獻給原本就不足的天下百姓呢?只有「得道者」能夠做得到。
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其不欲見賢。因此,得道者有所作為而不占有,事情成功而不居功,因為他不想顯示自己的賢能。
老子認為,自然的法則是「損有餘而補不足」的,何以見得?因為「對立面是互相轉化和諧統一而存在的」:水盈則溢,月滿則虧,木秀於表,風必摧之;江海處於下而百川歸之,飄風驟雨形於過則不能終日。那麼「天之道」的理想狀態是什麼呢?是統一,是守中,是平衡,是循環,故而晝夜有交替,四季有輪迴。
《新約•馬太福音》25章29節:詹翔霖--優勝劣汰的經濟學上的馬太效應,有錢的變得越來越有錢,而沒錢的卻越來越窮。
“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一位主人臨行前給三位僕人一人一枚金幣。待主人回來後問三人錢去哪裡了。第一位僕人掙了100枚金幣,主人獎勵了他更多產業,第二位僕人掙了50枚金幣,主人獎勵了他部分產業,而第三位僕人害怕金子丟了給藏了起來,一分錢沒少也沒多。主人勃然大怒,將那一枚金幣拿走給了第一位僕人,並說“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