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都間中(間斷性地)有人問我在國外有沒有被歧視的遭遇或者見聞。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看事情發生的前後因果,而且在不同區域有些西人的著重點也不一樣。舉個例,有位華人在離溫哥華45分鐘車程的小鎮找到一個小獨立屋,想著前院種一排小樹。因為前房東只留了一片草地,斜坡,而且在一個路口轉角位置,這樣整個前院等於暴露在所有走過這個拐角處。他們為了讓行人還能欣賞到草地,狗狗還可以鑽進去吃草,特意把樹與樹之間留了一定空間。可是有一天就收到市政府來信說他們的樹佔據了他們房產界限以外的地方50厘米左右,要遷移進去一點。有趣的是,同一條街道的另一個拐角處那家人同樣種了一排樹,而且密不透風,4米高,樹緊挨行人路完全沒有空隙。這是一個白人家庭。而那位遭到投訴收信的華人的樹只有1米左右高,而且完全不密閉。發來信函的市府交通部說那家人也收到信件。華人家庭諮詢鄰居後得到的信息是,一定要頂住,因為類似的投訴經常發生,上頭往往是不知道的,你一定要據理力爭。投訴人和市府都沒想到,這位華人三年前種樹時已經到鎮市府查詢過,拿到當時合法種樹的各種標準,諮詢了在他們院子鋪下光纖的電訊公司等並收到相關電郵。從當時質料看沒有違反任何法例要求,而且在公共地段種植在當時的法例下是一個協助環境保護的積極行動。而被僱傭來種樹的卻剛好是一位白人工匠,他親自證實種樹前如何諮詢政府,證實種樹日期是在新法例實施一個月前,所以即使與當前法例有抵觸也不是這家人的錯。這種種質料遞上市府交通部後,就再沒有了下文。而支持這家人頂住的是一位鄰近屋苑的志願管理人員,一位白人。聽完這個例子,我們看到有些人確實是抱著歧視眼光看人,但是如果你認真按法例辦事,每個細節都有記錄,不羞於請教當地人,歧視你的人自然會退下。而且從事件上領略得到這種華人的質素,也讓他們開了眼界。有些地方打著英聯邦法例,到了某個事情就露出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