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為拉丁舞排練,把加拿大作家協會的會員都拉來一起練舞。結果,被拉的原來也是來拉人的,哈哈,華英姐,當年亞洲電視編劇,盯著我不放要稿,還要小說稿,散文不算數。小說,我真是債務纏身,不但欠作協的,欠自己的更多。怎麼說呢,經常深夜時段便有各種角色冒出自說自話,我草草記下一些,都在等時機完成,日積月累便一身債務。
不過作協約小說稿,我到是想藉此說兩句。小說,最好盡量讓人物自己說話,讓環境自然渲染。小說人物說出來的話是褒是貶,作者如果說穿了就削弱了人物的形象。有些作者分不清新聞報導和小說的分別,把一個報紙報導真實的故事搬到小說版,以為就是小說了。那種作者沒有理解文學創作真諦。文學只是揭示生活的面貌,不同背景的人讀後會有不同的理解。我有一位日本好友每天打掃完後,把垃圾鏟和掃帚清潔得幹乾淨淨,她是大學老師,有碩士學位。這在每位讀書眼中會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我寫她我不能加進自己的評論,但帶有自己感情或情緒色彩的渲染倒是可以的。可讀者感受不感受得到那不是作者的工作,所以,我也不會加入人為的評論。又比如說,有作者寫一位北美長大的青春少女穿著超短牛仔褲,這也不代表什麼,因為在她們來說習以為常,並不覺得裸露或者不雅。作者便不需要加自己看法。如果要加看法,那就是加入能描述她性格的細節。華英姐讓我想起當年很多電視劇劇本並非i出自科班出生的作者,但因為抓住要點,而且是幾位編劇同時討論橋段,製作出來的電視劇水平大家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