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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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政府向十四歲及其以下的兒童徵收的人頭稅。
亦稱口錢﹑口賦錢。漢初是人二十錢﹐起征年齡是七歲﹐武帝時提前至三歲起征。
元帝同意貢禹的主張﹐把起納年齡再推遲到七歲。
武帝時為彌補抗匈奴戰爭的軍費支出﹐自元狩四年(前119)起﹐在起征年齡提前的同時﹐又在原口賦的二十錢外附加了三錢﹐以供軍馬糧芻的用費﹐故稱作“馬
口錢”﹐以後遂成定制。
漢代的算賦是政府的稅收﹐歸大司農﹔口賦是帝室的稅收﹐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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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中侍御史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10:20:23 | 迴響(0) | 引用 | 人氣(1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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