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逛二手店的習慣早在十多年前就開始了﹐那時是因為手頭不寬裕﹐要用最低費用解決生活必須品﹐久而久之像上了癮﹐老覺得一件物品可以用三分一甚至更低的價錢買得到﹐只是稍稍舊一點﹐為什麼要花那麼多錢買全新的。
現在逛二手店有時是為了消遣﹐吃完飯散步﹐天暖時可以到操場﹐天冷就要找室內的。我家附近的
Value Village從美國開上來加拿大﹐秉承美國人工作時間長的特點﹐一星期七天都是晚上9點才關門﹐正配合晚飯後散步的時間。沒逛幾輪﹐我的廚房櫃子頂部﹐壁爐上﹐書架上就堆滿了我從那兒尋來的寶。

手繪油瓶

紅木沙拉兜
我們在溫哥華光顧的第一家二手店是一家愛護動物協會
(SPCA)辦的 THRIFT STORE﹐位於卑斯大學附近的西百老匯街和奧瑪(Alma)街交界處。
96年的事了﹐那次剛租了公寓沒有傢俱﹐從大學出來路上發現這店﹐進去看看﹐發現一張大書桌才12元(加幣﹐以下同)﹐只是抽屜沒了﹐一長兩短的布沙發不到50元﹐都蠻新的﹐還有那些畫。這家店從油畫﹐樂器﹐書籍﹐CD﹐唱片﹐蠟燭台﹐小擺設﹐電器﹐到廚具﹐滑雪高爾夫球﹐遠足用品等等﹐比跳蚤市場有系統。
我是到哪裡不管是靠獎學金還是學生貸款生活都要掛藝術品的。記得當時看中一幅印第安人風格雙魚木刻﹐要8元﹐另一幅用樹幹橫截面做的﹐橢圓形﹐邊上還留著樹皮﹐劃著一隻小紅鹿, 戴著尖尖的黑鹿角, 樹輪隱約可見。我把雙魚木刻畫掛在客廳當眼處﹐小鹿掛在廚房唯一的一面白牆上。
07年當我重訪這家店時﹐也許是為了重溫往日的足跡﹐我希望還能見到當年那位唯一的店員(店東?)﹐透過他看到昨天的我。還記得他身材高大﹐聲音嘶啞﹐留著灰啡的頭髮﹐走路時肩膀一聳一聳地﹐雖已過中年卻動作敏捷有力。
什麼都沒變﹐連雜物的分類﹐堆放的情形都和10年前一樣。但店員卻不是那位了﹐這位個頭矮一點﹐染了和他年齡膚色不大協調的金黃頭髮。他喜歡和人聊天﹐但進去的都是西人﹐我是唯一的亞裔。我買過幾次東西﹐他見是我就不大說話。

被我當床頭櫃用的小茶几。
有一次我看中一張茶几﹐被它腳部曲線和花瓣似的邊緣吸引住﹐木好﹐手工好﹐現在都不容易找到的耶﹐才賣15元。付款時他說:
"這是個好東西。"
"我之前幫你買過兩張類似的。"
"噢﹐是嗎?" 他露出了笑容: "你把它們放哪裡?"
"床兩邊當床頭櫃。"
我不需要那麼多小抽屜﹐一直也找不到心議的床頭櫃﹐就用小茶几代替。
"這種木和手工現在沒有了﹐市場上要不就很貴的古董傢俱﹐要不就很爛的。"我接著說。
"對對﹐現在人們都不懂這些質料﹐好木啊。" 他用一根指頭靈活地在老收銀機上"咑咑"地敲著。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