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oz科技頑童沃茲尼克
創新,來自天生的反骨;看蘋果電腦幕後英雄沃茲尼克用工程師的力量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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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1, 2007
科學人看科學人(轉載自《科學人》雜誌2007年9月號)
iwoz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11:58:37

 


蘋果電腦公司有兩位創辦人,但所有人認識的,
都是西裝筆挺、光鮮體面的賈伯斯;大多數人都不知道,
打扮像嬉皮、留著絡腮鬍的沃茲尼克,才是蘋果電腦真正的發明人。
這位改變世界的幕後英雄,到底是個怎樣的人物?


我用發明改變世界一史蒂夫‧沃茲尼克

文/李名揚

追求權力是人的天性,大部份的人,都希望在公司裡升職當主管,或乾脆自己開公司當老闆,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卻只希望「一輩子當工程師」,甚至在發明蘋果電腦後,還寧可為了「不想當主管」,放棄創立蘋果電腦公司;他說他「絕對不要變成掌權的人」,因為他從小的夢想,就是做一名「改變全世界的工程師」。

沃茲尼克是智商超過200的天才,他的父親曾是美國洛克希德公司(Lockheed)的工程師,據他猜測,父親曾參與過美國的太空火箭和飛彈計畫,但這只是猜測,因為他父親基於職業道德,從來不告訴家人自己在做什麼。

沃茲尼克還不滿四歲時,就在父親引導下,開始接觸電子零件和基本的電學知識,但父親從來沒有「叫」他去做什麼,只是「教」他很多知識,使他在小學時,就已經知道很多「大部份成年人都不知道的秘密」,他的數學和科學,也一直超越同齡小孩很多。

除數學和科學外,沃茲尼克的另一大興趣是惡作劇。高三那一年,他做了一個電子節拍器,在上面寫上「炸藥」,放進同學的儲物櫃,結果警方出動拆彈小組,同學則根據「炸藥」的零件,認出禍首;校方和警方決定把他送到少年拘留所關一夜,結果他充份利用這一夜,教其他人怎樣把天花板上電風扇的電線拉下來,接到牢房柵欄上,害開門的人觸電。
這一年他跑去修電子學,老師怕他「已經學會所有東西,留在班上會對其他同學惡作劇」,就叫他每週五去一家電子公司工作,他在這家公司第一次接觸電腦,「從此沒有回頭路」。

初試啼聲
在電腦剛發明的年代,電腦不但是超大型足可佔滿一整間房間的機器,而且也只有專家才會使用,因為控制板上有一大堆燈泡和開關,簡直像飛機駕駛艙中的面板一樣複雜;到了沃茲尼克讀高中的時候,電腦逐漸從一個房間大小,縮小為一台冰箱大小(稱為迷你電腦)。

沃茲尼克在這家電子公司看到一本叫做《小電腦手冊》的操作手冊,從此迷上設計迷你電腦,他想盡辦法拿到每一部迷你電腦的操作手冊,讀通以後自己設計用更少晶片就可發揮同樣功能的電腦,最後他可以用電腦公司一半的晶片,做出相同功能的電腦;但是他沒錢買零件,所以這一切都只是紙上談兵。

高中畢業後沃茲尼克進入科羅拉多大學就讀,修課時寫了七個程式,都是叫電腦計算一些超長數列,如2的1、2、3到很多次方,然後用印表機印出來,因為數字太大,房中報表紙堆積如山。

結果他被教授找去問話,原來他花掉全班整年度電腦課預算的五倍;所以他大二只好轉學到離家較近的迪安扎社區學院(De Anza Community College),這一年他又在紙上設計了許多電腦,然後休學,幫人寫程式來賺以後的學費。

休學工作這一年,他終於設法弄到20顆晶片(遠少於當時一般電腦需要的幾百顆),並和一位朋友費南德茲(Bill Fernandez)一起把電腦組裝起來,是他生平打造的第一部電腦。由於他們經常邊喝奶油蘇打邊動手,所以他稱之為「奶油蘇打電腦」,五年後,其他公司才做出同樣水準的電腦。

命中註定
在奶油蘇打電腦完成後沒多久,沃茲尼克認識了和自己同一所高中但比自己小四屆的賈伯斯(Steve Jobs)。

1971年,沃茲尼克進入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讀大三,入學前一天,他看到一篇介紹「藍盒子」的文章,可用特定頻率聲音撥打免費電話;於是他和即將升高三的賈伯斯在一天之內找資料、買零件,做出一台藍盒子,後來又升級為數位藍盒子。

沃茲尼克的父親從小就教他要誠實,所以他特別強調,自己做藍盒子不是要偷電話公司的錢,他打給認識的人都是用付費電話;但他喜歡測試用藍盒子最遠可連到哪裡,他會假裝接線生,撥給其他城市的接線生,再轉到國外,有次甚至假裝美國國務卿季辛吉(Henry A. Kissinger),打電話到梵蒂岡給教宗,不過梵蒂岡找到真的季辛吉求證,沒有上當。

但藍盒子也間接造成沃茲尼克再度休學,因為有次他和賈伯斯在公用電話使用藍盒子,被接線生發現破綻,接著警察就到了,他們以為會被關進監獄,幸好警察相信他們「那只是某種電子儀器」的說詞,放他們走;但經歷這場驚嚇後,沃茲尼克半夜開車回家時,竟然睡著,出了車禍,人雖沒事,車卻報銷。

沃茲尼克說,他喜歡在週末時,載一大群朋友到處冒險,沒車就沒辦法這樣,所以他再度休學,除準備大四學費外,也想再買輛車。半年後他進入惠普公司工作。

1975年3月,沃茲尼克參加由一群電腦技術迷組成的「自製電腦俱樂部」聚會,他形容那次聚會是「改變人類生活的革命」,因為那次聚會,啟發他開始設計蘋果一號電腦。

在那次聚會中,大家都在討論MITS公司開發出的阿爾泰電腦(Altair)及各種微處理器(microprocessor);沃茲尼克當時在惠普的工作是開發影像設備,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微處理器。

幸好他在會中拿到一份微處理器的技術規格,回家一看,竟然就是他在高中和大學時,反覆在紙上為迷你電腦設計的指令;也就是說,這顆微處理器和他以前設計的電腦幾乎一模一樣,只是所有功能都集中在一顆晶片上面,他說這是他「有生以來最激動的發現」。

接著他又發現,讓所有聚會者興奮莫名的阿爾泰電腦,幾乎和他五年前設計的奶油蘇打電腦一樣,只是阿爾泰的中央處理器(CPU)做在一顆微處理器晶片上,而奶油蘇打電腦是分散在幾顆晶片上;他說這種感覺就像「我整個人生都指向電腦」,在紙上設計過迷你電腦和實際開發過影像設備後,他確信自己可以做出一部完整的電腦。

當晚沃茲尼克花了幾小時,就在紙上設計出後來的蘋果一號電腦,他用了遠少於阿爾泰電腦的晶片數目,並用打字鍵盤輸入和電視螢幕顯示,取代複雜的控制板。幾個月後蘋果一號真正組裝起來,在阿爾泰要花半小時上傳的程式,現在用鍵盤寫入不到一分鐘;在阿爾泰要花半小時解讀燈泡,現在用螢幕顯示不到一秒鐘。

沃茲尼克很興奮地表示,1975年6月29日,是歷史上第一次有人在鍵盤上打字,然後看著那些字在面前的螢幕上顯示出來。

創立蘋果電腦公司
沃茲尼克在往後的聚會中展示這項發明,並提供設計圖,讓大家都可以自己組裝電腦,但幾個月後,經常和他一起參加聚會的賈伯斯發現,沒有人在組裝;於是賈伯斯建議他們花20美元做好印刷電路板,再以40美元賣給其他人,這樣其他人只要銲上一些晶片,就成為一部電腦。

沃茲尼克算了一下,他們要投資1000美元,做出50片印刷電路板並全部賣出,才能回本,他懷疑這樣能賺錢;但賈伯斯告訴他:「即使我們賠了錢,但我們會擁有一家公司。」終於說服他。

他們又找來賈伯斯的同事,會打字、畫圖、懂法律的韋恩(Ron Wayne)合夥,蘋果電腦公司就此誕生,沃茲尼克和賈伯斯各擁有45%股權,韋恩擁有10%。這一年,沃茲尼克25歲,賈伯斯21歲,他們兩人後來用800美元買回韋恩的股權。

接著沃茲尼克開始設計「比蘋果一號好10倍」的蘋果二號電腦,他強調二號不是一號的延伸產品,而是整個重新設計的電腦;一號以鍵盤和螢幕創造歷史,二號則帶來色彩、高解析度圖形、聲音和遊戲搖桿。

此時他們需要金主投資,找到才34歲就從英特爾公司退休的電子工程師馬庫拉(Mike Markkula)。馬庫拉看出電腦的潛力,決定投資25萬美元,並在簽約時告訴沃茲尼克和賈伯斯:「我們兩年內會名列《財星》雜誌500大企業排行榜,因為我們正在開啟一個新產業。」結果即使這種說法,都低估了他們未來的成功。

蘋果電腦是沃茲尼克利用下班時間做出來的,他曾多次希望惠普正式開發這項產品,但惠普一直看不出蘋果電腦的潛力,甚至惠普後來終於決定投入電腦產業時,還不讓沃茲尼克參與電腦專案,「我不知道當時他們腦子裡到底在想什麼?」

即使如此,當馬庫拉要求沃茲尼克離開惠普、不能再把開發電腦當成下班後的兼差時,沃茲尼克仍不願意,寧願放棄蘋果;而且他也不想擔任新創公司的主管。

結果他開始狂接爸爸、媽媽和很多朋友的電話,原來賈伯斯說服沃茲尼克身邊的人一起來遊說他,但都沒有用;直到有個朋友告訴他︰「創業後你仍可繼續當工程師,永遠不用擔任管理職」,才打動他。

沃茲計畫
發明蘋果電腦讓沃茲尼克賺到了遠超過自己曾經夢想過的財富,但他從來就不是個認真追求財富的人,蘋果電腦股票上市前的「沃茲計畫」,可說是他的代表作。

蘋果電腦的股票在1980年底上市,在那之前,很多人都認為蘋果上市後的股票價格,一定遠超過5美元。蘋果有100多名員工,卻只有高階主管和創辦人擁有很多股票,基層員工沒有;沃茲尼克的理念是「把公司當成一個共同體」,所以他提出「沃茲計畫」,就是他個人拿出一些股票,以一股5美元、一人可買2000股的方式,賣給基層員工。(現在科學園區許多廠商的員工認股制度,都是由此而來。)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從前的夥伴,對沃茲尼克發明蘋果電腦提供過幫助,沃茲尼克把他們都當成蘋果大家庭的一份子,送給他們每人價值100萬美元的股票!

如果「沃茲計畫」顯示出沃茲尼克對待金錢的態度,那「創立CL9公司」就顯示出他對於發明新產品狂熱的一面。

蘋果上市幾年後,沃茲尼克家中添購了電視、錄放影機、雷射唱盤、高品質影音系統和衛星電視,於是他每次開電視,都要拿起四到五支遙控器,一台一台打開每台機器;他常常想「這樣太傻了,如果能夠只用一支遙控器,按一個按鈕,就可以打開所有機器,那該有多好!」

這時像他這樣需要很多支遙控器的家庭並不多,但他相信,很快就會有人遇到相同問題;於是他決定離開蘋果,在1985年2月開了一家小公司「CL9」,專門研發「萬用遙控器」,後來他也真的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做出萬用遙控器的人。

沃茲尼克強調,他離開蘋果的主因,是基於想創辦CL9這家新公司的狂熱,並非外傳的對蘋果有所不滿。

新的人生
沃茲尼克經營CL9三年,到了後期,他開始覺得自己心理上產生變化,很難再全心投入,又想多花點時間照顧小孩,就把CL9賣掉,當一名全職父親。就在此時,電腦開始成為校園中的談論話題,一向熱心公益的沃茲尼克,也開始捐電腦給學校,設立電腦教室。

他也教他四年級的兒子杰西(Jesse)打電腦,杰西有個從小認識的同學叫艾蓮娜(Elena),有陣子成績一直下滑,於是沃茲尼克也教艾蓮娜用電腦寫作業,引起艾蓮娜的學習興趣,各科成績都明顯進步;沃茲尼克就想,若這樣能幫艾蓮娜,為什麼不能幫其他小孩?

就這樣,生性害羞的沃茲尼克,開始鼓起勇氣為五年級學生上電腦課;他還為學生購買上網帳號,鼓勵學生上聊天室。

沃茲尼克說,學生剛開始要花兩分鐘才能打出一小句話,但都喜歡假裝不同身份和其他人聊天,尤其女生更喜歡宣稱自己已經19歲;有時候會有女生興奮地大叫說,她剛和一位19歲的男生訂下約會,不過沃茲尼克總是注意到,那位「19歲的男生」,打一小句話也要兩分鐘。
沃茲尼克表示,他雖然是老師,但也從小孩子身上學到很多東西,當他看到小孩子真的學到一些東西,那種感覺就像燈光突然亮起來一樣美好,他認為教書生涯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

但沃茲尼克仍不改愛惡作劇的本性。有一天他告訴學生,下週上課時,他要送每人一部Mac;一週後,學生果然在桌上看到裝在箱子裡的Mac(麥金塔電腦),結果那堂課大家都非常認真,搶著舉手回答問題,沃茲尼克說,那堂課真是一個老師所能擁有的最好教學環境。

下課前他舉行隨堂考,告訴學生考完就出去挑選自己的Mac,結果學生一出去,就發現外面有一大堆麥當勞的Big Mac(麥香堡),他真的送給每人一個Mac!

沃茲尼克和賈伯斯,從來就是不一樣的兩個人,所以當賈伯斯仍在商場上呼風喚雨,帶領蘋果推出iMac、iPod、iPhone等熱門產品時,沃茲尼克卻心甘情願當一名不受人矚目的小學老師;身為蘋果的創辦人,今年6月29日蘋果iPhone開賣時,他居然也在一大清早就去跟著人群排隊,完全不靠特權。

因為沃茲尼克始終以身為工程師為榮,他相信,有能力發明新產品造福人類的工程師,才是這個世界的核心人物。

沃茲尼克小檔案
■1970年出生
■1971年做出第一部「奶油蘇打電腦」
■1975年發明蘋果一號電腦
■1976年和賈伯斯共同創立蘋果電腦公司
■1985年離開蘋果,創立CL9公司
■1990年開始教小學生電腦


沃茲尼克(右)和小他四歲的賈伯斯年輕時經常合作設計電子玩意兒和惡作劇,賈伯斯手上的藍盒子,就是他們在一天內做出來的。沃茲尼克後來還冒充季辛吉,用藍盒子撥打免費電話給教宗。

喜歡小孩的沃茲尼克已擔任小學電腦老師超過10年,教小孩如何用電腦寫作業、上網,他說他很喜歡小孩圍繞在自己身邊的感覺。

沃茲尼克給年輕人的話
大多數的人,都認為世界是黑白分明的,若他們自己是對的,其他人就是錯的;我告訴你,這個世界並非黑白分明,而是灰階的漸層,所以應該用灰階的尺度看事情,秉持開放的態度;而且要像科學家一樣探索真相,千萬不要驟下結論,再拚命找資料來維護自己的立場。

當你發明一項革命性的新產品,可能大多數人都無法了解,或許是他們無法想像你說的是什麼東西,也或許是別人已經告訴他們什麼是「有用的好東西」,而你的構想並沒有被包括在其中;大多數人只懂得自己看過和聽過的事情,這種偏見完全違反了發明的精神。

電影「為妳鍾情」(Walk the Line)中有一幕,製作人告訴男主角凱許(Johnny Cash),彈奏一首歌時,要彈得「彷彿這首歌能拯救全世界」,我認為發明家也要有「彷彿這項發明能拯救全世界」的精神。

以前電腦作業完全以文字為基礎,使用者必須打字輸入電腦指令,才能指揮電腦工作;1980年左右,我和賈伯斯及一堆蘋果人,到全錄公司(Xerox)參觀,他們在電腦螢幕上展示全世界第一個圖形使用者介面給我們看,就是在螢幕上會到處冒出視窗,只要用一種外形滑稽的裝置,在文字或小圖案上點一下,電腦就會開始動作。

我一看到這個介面,就知道「我看到了未來」,因為這是電腦使用上的一大躍進,以後即使不懂技術、不會寫電腦指令的外行人,也可以指揮電腦做很多重要的事;幾年後,蘋果就以這種概念為基礎,推出麥金塔電腦,後來微軟公司跟進,現在全世界電腦都採用這種用滑鼠控制的視窗介面。

我們經常可以預見一、兩年之後的變化趨勢,但像這樣清晰的預見長遠未來,實在非常罕見;如果你碰上了,一定要把握機會,參與其中,畢竟每個人一生中能夠參與塑造未來的機會並不多。—摘自《iWoz》

古早的電腦
現在的電腦使用起來實在很方便,只要用滑鼠在想開啟的程式圖標上點兩下,程式就會開啟,執行我們希望電腦做的工作;但在30年以前,可沒這麼簡單。

台灣大學電機系教授吳瑞北指出,大約在1975年左右,台大用的電腦還是塞滿整個房間的大怪物,當時台大電機系館的四樓是全校唯一有中央空調的地方,但不准人進去,因為是放電腦的地方。

那時的學生必須在紙上寫好福傳(Fortran)程式,送給專人打在卡片上,這樣要等一、兩天才能拿回卡片,所以也可自己利用時間去排隊打卡,但通常晚上都還有人在排隊。

這種卡片就像現在大學指考用的答案卡,但不是用2B鉛筆塗黑,而是打洞,因為那時還沒有光學感應。每行有8個洞,打穿不同的洞代表不同意義,共有28=256種組合,足以代表所有的英文字母、數字、符號;每張卡片有80行,扣掉頭尾,只能寫68個字,所以每個程式打成卡片後,都是厚厚一疊,萬一不小心掉到地上就慘了,因為要全部重新排列整齊,非常麻煩。

跑程式的結果,會用印表紙印出來,但常常印到某一個部份就印不下去,因為程式難免會寫錯,只要錯一點,電腦就讀不懂;於是寫程式的人就要根據印表紙顯示的資訊,找出錯誤處重打,經過幾次修正,一直到順利跑出結果為止。

1980年左右,像冰箱那麼大的「迷你電腦」Vax-11開始流行,台大約在1983年左右引進,拜沃茲尼克發明蘋果電腦之賜,這種電腦設有「終端機室」,設計程式的人可以一邊看螢幕、一邊打鍵盤,隨時修正錯誤;吳瑞北說,這部電腦是許多使用者的轉捩點,因為使用者看得到電腦,比較會感覺「跟電腦是朋友」而樂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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