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第33條無線台節目必載問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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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會議提案表
案由
有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99年4月2日公告研擬修訂「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第33條「必載」規定涉及著作權法問題一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 緣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9年4月2日公告研擬修訂「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其中第33條(原第37條)係「必載」之規定,其第1項及第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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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雄淋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21:34:38 | 迴響(0) | 引用 | 人氣(4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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