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土風舞教學的著作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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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智慧局之問題
本案緣於某土風舞協會詢問,該協會於例行教學活動中,由資深學員輪流擔任教學者,教導他人依據流行歌曲編成之舞蹈,惟此教學活動不支付酬勞或學費而具有非營利性質,是否侵害著作權?
按土風舞教學或公園常見之土風舞(團體)運動,通常涉及音樂、錄音、舞蹈三類著作之公開演出。此種非營利之教學或運動泰多為例行性活動,而與著作權法55條限於「特定活動」顯有未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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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雄淋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21:34:05 | 迴響(1) | 引用 | 人氣(2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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