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雄淋說法
本網誌歡迎下載及電子轉傳,但張貼網路或印成紙本須經權利人同意

格主小檔案

蕭雄淋





<2007年4月>
25262728293031
1234567
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
22232425262728
293012345

最新文章
電腦對照片的操作是否...
2008/9/5 20:52
不生不滅
2008/8/9 21:40
菩提即一切智
2008/8/9 21:34
前世是可以選擇的
2008/8/9 21:29
逾越授權範圍將合法重...
2008/8/8 14:58

最新迴響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
by 陳小姐, 9/1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
by 阿幫, 8/9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
by 阿幫, 8/4
Re:立委減半的隱憂
by 感嘆, 7/25
Re: 數位時代的著作...
by 潘欣平, 7/23

文章分類
略過巡覽連結。


部落格統計
今日人氣: 65 次
累計人氣: 68602 次
文章總數: 161 篇
April 29, 2007
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蕭雄淋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12:41:36

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不要因小失大 

莫道輕忽法可容,虛擬網路瞬無蹤。

百文來去不明貨,數載官司愁萬重。 

今天早上開電腦,進入奇摩入口網站,第一眼就看到這樣的標題:

網拍賣盜版 小賣家賠大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429/2/dkdr.html

我按進去的報導是這樣的:

更新日期:2007/04/29 08:28 聯合新聞網  記者:劉峻谷、張立勳/台北報導

影音光碟代理商取締盜版主要對象改變,以往以出租店、MTV店為主,如今箭頭指向個人,由於廠商多以「釣魚」手法讓賣家入彀,而且和解金額動輒十萬、數十萬元,獲利豐厚,網友一片罵聲,認為廠商專門坑殺小網友。

北市盧姓女子上網花三百五十元買了一套盜版韓劇光碟片,看完後再上網以二百五十元賣出。她託朋友面交光碟給「買家」時,現身的竟是自稱擁有版權的代理商人員,並指控她散布盜版光碟,違反著作權法。她擔心吃上官司,不得不以十萬元和解。

根據法務部資料,九十四年、九十五年全台有五百多件個人因販賣盜版光碟,被控違反著作權案偵結和審結,其中基本國際公司提出告訴的逾三百件。未見諸紀錄,但在警方調查階段即私下和解,而未移送地檢署偵辦的案件,可能比偵結案件更多。

網路上早有網友質疑多家日、韓劇光碟代理商,專門坑殺賣家的聲浪,還有人蒐集資料製作「釣魚片單整理」,警告網友當心。網友指出,代理商使用「釣魚」手法,坑殺網友方式,是在拍賣家族佯裝買家購買光碟,再約出賣家,交貨時報警或指控賣家販售盜版光碟,違反著作權法,索取高額和解金。

網友strong認為,代理商做法跟吸血鬼沒兩樣;nhdvd甚至強烈質疑,部分代理商右手賣出盜版日、韓劇,再上網搜尋看完片欲脫手的網友,約出交易時再脅迫交付高額和解金,手法比「釣魚」還惡劣。

擁有不少日劇、韓劇版權的基本國際公司,除了強調依法行事,維護公司權益,並堅決否認以釣魚手法坑殺網友,該公司表示他們不只抓個人販賣盜版光碟,也取締盜版光碟廠商和大盤。

***********************

目前在網路拍賣物品已經非常普遍,如果是自己買了光碟,看完後不想留存,在網路再拍賣,也十分常見。然而在網路拍賣盜版光碟有什麼罪?為什麼被抓到需要支付鉅額和解金?如果不支付會怎麼樣?怎麼加以防範?倒是十分值得注意。

首先,販賣盜版光碟有什麼罪?

如果販賣的盜版光碟,是自己拷貝的。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三項規定:「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所以販賣的盜版光碟是自己拷貝的,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即使只有拷貝一份販賣,也是一樣。 

這種情形,依據著作權法第一○○條的規定,不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即使與著作權人和解,檢察官有可能只是緩起訴,如果是已經起訴才和解,法院還是可能判刑的,只是判刑後,可能法院會同時宣告緩刑。 

由於自己拷貝光碟而販賣的刑度很高,所以和解金額通常不低。因為如果不和解,而由法院來判,很可能會坐牢,而且再加上一筆可觀的罰金(至少五十萬元),告訴人通常要盜版者自己衡量可能的損失,要個幾十萬元的和解金,都有可能。當然,和解金額的多寡,最主要是看拷貝者的資力和資歷了。 

其次,如果販賣的光碟,是買來的再出賣的,而光碟買來就是盜版的,依據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二項規定:「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第三項規定:「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第四項規定:「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所以購買盜版光碟,看完後又在網路拍賣被抓到,可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如果供出原來的盜版者,可以減輕到三個月以上一年半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六十六條參照)(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C0000001)。 

如果販賣盜版光碟,不是屬於自己拷貝的,依據著作權法第一○○條但書規定,也不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與上面拷貝罪一樣,即使與著作權人和解,檢察官有可能只是緩起訴,如果是已經起訴才和解,法院還是可能判刑的,只是判刑後,可能法院會同時宣告緩刑。 

由於這種罪,如果不和解,一般至少會被法院判徒刑易科罰金,而且另外併科罰金十萬元以上,被告的損失,可能會超過二十萬元以上,所以著作權人要求十萬元和解金,被告通常會咬牙接受。 

然而就如同報導所說的,北市盧姓女子上網花三百五十元買了一套盜版韓劇光碟片,看完後再上網以二百五十元賣出,結果以十萬元和解,不是很冤嗎?這就要注意了:

一、如果光碟是買來的,而不是自己拷貝的,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它的罪,比自己拷貝而販賣的來得輕,所以如果光碟是買來的,而看完想把它賣出去,應留下購買的証據。例如在百貨公司買的,應留下發票,在網路買的,應存檔當時的購買資料。這一方面可以舉証証明不是自己拷貝的,一方面則可以証明貨品來源,即使當時明知是盜版的,而舉証盜版貨品來源,依據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四項的規定,也可以減輕刑責。 

二、如果自己不知道光碟是盜版的,買來看完再加以販賣,這是沒有罪的。因為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的罪,以「明知」光碟盜版為前提。然而怎麼証明這是正版的?一般上,如果是在正當的店,如百貨公司、大的連鎖店,像燦坤、金石堂等店裏購買,只要你存在購買的証據,如發票或証人(如買的時候與朋友共同選購等),或在如博客來等網路書店購買,只要存下網路購買証據,一般上是不會有罪的。 

三、如果是在拍賣的網路購買的光碟,法院一般怎麼判斷你是否「明知」是盜版光碟呢?如果光碟是光凸凸,沒有什麼標籤、包裝,而且價格與正版的顯不相當,法院一般會認為你是「明知」盜版又購買的。購買這種盜版光碟,如果只是自己收藏、自己播放,這只是道德層次,在法律上是不違法的。然而明知盜版光碟而購買後又出售,這是要處罰的。所以要拍賣這種光碟,往往會得不償失。為了安全起見,建議最好不要在網路上拍賣來路不明的光碟。 

公民知法是一種義務,刑法第十六條規定,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這是我們應該注意的。 

 


迴響(14) | 引用 | 人氣(4147)

引用網址: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您好~想請問一下,若光碟商品是以代標.代購(買).或合購(召集團購.自己也買)的方式來進行拍賣,在不清楚所拍賣的商品是否正版的情形下,是不是可以避免掉這些刑責上的問題.

chloe 於 2007/9/27 15:21 回應
部落主人回覆:
光購買本身,不會構成著作權的侵害,購買後的出售行為,才會發生是否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如果購買後可能出賣,那麼建議盡可能向來路清楚的人購買,而且留下購買的証據,會比較安全。


蕭雄淋 於 2007/10/1 14:12 回覆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版主您好,其實一直有個疑問苦思無解
曾在網路上看過,在網路上販賣韓劇而遭版權所有人檢舉,警察到家中搜查時連同不相關的光碟都帶走,之後還以公訴的方式提出起訴(針對那些無法確認是否販售的光碟)
想請問
(1)警方是否可以順便帶走這些光碟
(2)如果檢方無法證實這些東西也有販售之實,為何可以提起公訴(雖然知道是依照著作權法,但是若無銷售行為,為何能夠成立)

謝謝您

KKC 於 2007/10/1 15:14 回應
部落主人回覆:
一個案子,如果無法看到完整的事實,實在無法正確評論。

依您的疑問,只能說,單純的持有,而不是意圖販售、散布的持有,是不處罰的。

而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受搜索人自願性同意,或有第一三一條急迫等特別的情形外,須經法官開搜索票才能對家宅搜索。

提起公訴,不見得就會判罪。


蕭雄淋 於 2007/10/1 21:48 回覆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真沒想到這樣的事會發生在我身上!
我前兩個月在網路拍賣上賣出了一張我們家小朋友不玩的遊戲卡帶,
結果今天接到一通電話,說他是一家遊戲軟體的負責人,
說我當初賣掉的卡帶是賣給他太太,那張卡帶裡面其中有一款遊戲
侵犯暸他們家的著作權,所以給我兩天的時間,讓我私下和解
和解金是七萬,要不然到時上法院就要二十幾萬@@
天ㄚ!所以 我該如何下一個動作呢

陳小姐 於 2007/11/5 18:48 回應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由網路上找到您的部落格.!~大家都推薦您的事務所.說您人好.又是著作權專長的
律師.我現在人長年住在國外.因為常常來往中國.今年在中國認識一位賣DVD的店
家.也於YAHOO上看到很多人都在賣大陸版光碟(韓.美劇).所以一時臨機一動.就跟
店家合作賣了三個月的光碟(直接由大陸寄到台灣買家).但是最近接到警局的傳喚
筆錄單.接而在網上查了一下案例.才知道事態嚴重.已經把所有光碟撤掉.並且部分
買家退費.真是很後悔..
也查了一下.如傳喚不到後會發出通緝.自己看了一些案例.如果回去處理.可能一下
子會有很多廠家來要求和解金.打官司也很費時.(也怕被限制出境)
因為考慮到自己因為工作無法短期內回台.(現在也沒有住的地方).所以想等到過幾
年再回去處理案件.想請問.
1.回台時如果請您事務所處理案件的話基本費用是如何算?
2.以您的經驗是早點處理好.還是等案情明朗話擱置一段時間較好?
大概需要準備的金額是多少(大概評價數200)
3.我是不是應該把匯給大陸DVD賣家的匯款單收好.以證明我只是轉賣?
4.因為我住在國外.是不是會限制出境.請法院傳喚就要隨到?又要耗時多久??
5.被通緝護照會被馬上取消嗎?


非常感謝您可以抽空回答
如果需要諮詢費.我可以另付給您!~~

謝謝,感激不盡....


金先生 於 2007/12/5 4:31 回應
部落主人回覆:

金先生:

您這種情形,可能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之罪,依著作權法第一○○條規定,它不是告訴乃論,和解只是可能判緩刑。

您可以嘗試看看那幾家告您,如果只要一、兩家告的話,可以找您在台灣的親友問他們多少錢願意和解。如果數目少,還是建議儘快和解,否則拖延會有訴訟成本,和解金會增高。

最近事務所律師都很忙,業務上只接顧問客戶的案子,其他暫時沒有空處理,很抱歉。



蕭雄淋 於 2007/12/10 17:32 回覆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版主您好~日前上網購買日劇.該賣家說是正版.本人觀看後.以低於原購買價轉拍賣轉賣.但近日莫名接到偵察員來電.說代理商購買後指是盜版對我提告...本人有網頁交易記錄證明.及賣家帳號.收件資料等.請問我無犯意.賣家告知正版.我看後.低於購買價拍賣(無意獲利).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我也只是第一次(唯一一次)相信正版而看後轉賣.且賠本賣出.現在真不知如何是好?
我從無進過警局.又有一5歲女兒靠我一人照顧...
希望版主能幫幫忙解答.非常感激!

connie 於 2007/12/27 5:54 回應
部落主人回覆:
您購買的日劇,是否與正版價格有明顯差距?是否與正版有類似的標籤和正常的新聞局的審查字號標幟?如果前者沒有明顯的差距,如果後者也與正版的有一樣或顯似的標籤和標幟,那麼檢察官很可能會相信您是不知情的。

建議您先買一樣的正版日劇判斷一下。這可能是檢察判斷是否知情的客觀証據之一。


蕭雄淋 於 2007/12/28 15:00 回覆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偵察員通知我去做筆錄...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版主解答.感激不盡!

connie 於 2007/12/27 6:03 回應
部落主人回覆:
具體個案真的不便在網上回答了。因為沒有完整了解案情,回答可能都不一定非常精確。很抱歉!

蕭雄淋 於 2007/12/28 15:02 回覆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版主您好~非常感激您百忙中答覆.
真的很不好意思打擾您.
最後一問...希望您能幫忙解惑.感激您的善心.
我購買的外盒上無標籤和正常的新聞局的審查字號標幟~我去出租店問後才知原來也有出租(早知就租來看...).我問後得知國內正版賣900.我上網的購買的賣家說是"海外國際版.正版"240元(該賣家網頁圖片也都有拍出).裡面光碟有印明星圖片(與一般看到的劣質光碟長的不同...).且阿波羅影視.海山唱片...等通路.常看到有日劇海外國際版賣199.我曾尋問店員是否正版.店員也說是正版.現在真是不知該怎麼辦...
我只是看後轉賣(有網拍交易記錄).賣場中還有拍賣小女二手衣...發行商看到我的網拍商品與評價.應該知道我的情況...
我真的沒錢庭外和解.我無犯意.只因知識不足不知海外國際版有何差別.為何阿波羅...等連鎖店.賣海外國際版都沒事..
從無進過警局.也擔心不知會面臨甚麼刑則...還要帶女兒...
我想我也只能選擇相信司法...


connie 於 2007/12/28 20:10 回應
部落主人回覆:
「裡面光碟有印明星圖片(與一般看到的劣質光碟長的不同...).[ 阿波羅影視.海山唱片...等通路.常看到有日劇海外國際版賣199.我曾尋問店員是否正版.店員也說是正版.

賣場中還有拍賣小女二手衣] …。

請將這些証據拿給檢察官據實說。粗略判斷,這種案子到了法院,可能是無罪,也可能是易科罰金。


蕭雄淋 於 2007/12/29 17:48 回覆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蕭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個有關於光碟的問題,不過倒不是盜版的問題,而是從美國購買的DVD拍賣問題。我曾經在美國的Amazon.com購買了一整套的正版DVD,國內沒有代理,但是有其代理商。例如,我購買的美國正版影片,發行商為美國派拉蒙,派拉蒙的影片在國內的代理商為「得利」,但是得利卻沒有代理我購買的這部影片,以前亦寫過信詢問得利的客服人員,得到的回答是沒有代理的計畫。此時,如果我將這套DVD放到拍賣網站上拍賣的話,是否會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呢?

簡先生 於 2007/12/30 22:02 回應
部落主人回覆:
您的購買行為如果原為自己使用,依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是沒有問題的。如果目的是為了販賣而購買,違反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有關輸入權的規定,不管台灣有沒有代理商。

如果台灣沒有代理商,只是原美國著作權人可以訴訟而已。當然沒有代理商,美國著作權人在台灣提訴訟的機會很小,尤其是違反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規定,沒有刑責,只有民責。但輸入以後再販賣有刑責。


蕭雄淋 於 2008/1/11 12:35 回覆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蕭先生您好:
前幾天在網路上賣盜版vcd被基本國際的人釣到了,剛做完筆錄,因當初在網路上買的,不想看所以想出清給想收藏的人,在拍賣的途中有人下標了(釣客),但有好心網友告訴我不要賣,所以我將網頁結束了,但是我私下主動寫信給釣客,並賣給他,寫給他的mail上面有說明我知道這是盜版且會有刑責之類的字眼,我知道我很蠢,不過我想勇敢的解決這個問題,不知上述的情形,如果一直沒辦法和解,上到法院會不會有不利於我,因為有人因和解金無法談定,於是法院就宣判和解金,並因是初犯就判緩刑,是不是有這個可能呢??? 因為沒錢,家人和我也都做好會上法院的心理準備了。

stupidpig 於 2008/4/3 15:30 回應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我比較好奇為什麼那些公司不去有店面的地方抓盜版...
路邊很多地方都看得到一部一兩百塊的...
而是在網頁拍賣找盜版呢????

wicca 於 2008/4/22 23:03 回應
部落主人回覆:

目前搜索票聲請不容易下來。網路証據比較容易搜集。


蕭雄淋 於 2008/4/29 15:26 回覆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請問如果是販售軟體的授權碼,無實體光碟與軟體,也不提供下載服務(自行從原廠網站下載),這樣平行輸入的授權碼販售是否構成法律問題?台灣地區代理商可以提告嗎?我得感覺這樣似乎很像幫使用者代購國外商品,這樣會觸犯著作權法嗎?謝謝!!

參考販賣商品網頁
http://tw.f5.page.bid.yahoo.com/tw/auction/e26388547

Vincent 於 2008/6/12 11:32 回應
部落主人回覆:

我還不太了解您的問題,不過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的輸入權,應限於實體物。


蕭雄淋 於 2008/6/16 10:00 回覆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你好 大家都在提賣的問題
我想請教你一個買的問題
我經由拍賣網站購買了它所號稱的正品原封産品dvd
他說東西在香港 要直接從香港出貨給我
我不以為異

後來在網路上看到人家的文章才發現 這樣室販賣盜版著的一個手段

我不知道 這樣我有違法嗎
會被怎樣追溯呢
我要怎樣補救呢

謝謝你

阿幫 於 2008/8/4 15:24 回應
部落主人回覆:

本文留言,2008/1/11 12:35 的回覆已經有答案了。


蕭雄淋 於 2008/8/8 15:06 回覆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不好意思 可能我沒說清楚
2008/1/11 12:35 的回覆 是指真品
可是我現在 收到的發現是 大陸的盜版品

不好意思再麻煩你

阿幫 於 2008/8/9 1:15 回應

Re:網路拍賣光碟片應注意什麼?
我想請問蕭先生
我 因為 卡帶事件 於2007/11/5留言給您
至今已經開過多次偵查庭
今日 到 法庭開庭
但 庭上 就是認定
我販售在網路上販售時 就知道那是盜版的
怎嚜就是不相信 我是不知道的
我到底該怎麼做
難道 法律真的是那麼不公平的

陳小姐 於 2008/9/1 18:57 回應

回應這篇文章
回應標題
姓名
Email
您的網址
悄悄話
您必需登入才能留悄悄話(會員登入
內容
請輸入右圖檢查數字
 
站內最新好文
名為悲劇,卻節奏輕快──...
2008/9/6 0:19
【成長篇 7M】宅女要出關 ...
2008/9/5 23:37
電腦對照片的操作是否具有...
2008/9/5 20:52
秋葉浮筆(之三.展覽推薦)
2008/9/5 20:42
秋葉浮筆(之二.電影推薦)
2008/9/5 20:34
秋葉浮筆(之一.書單推薦)
2008/9/5 20:26
煩躁
2008/9/5 15:12
民宿主人展廚藝!! - 信州【...
2008/9/5 12:20
刻一個獨一無二的章----閱...
2008/9/5 11:32
故事由此開始
2008/9/5 8:00
站內最新迴響
Re:移山填海
by 野會, 9/6
Re:《Miya字解日本,食衣...
by 德德, 9/6
Re:小昭將張無忌的終身...
by bai_biin, 9/5
感謝美月
by 日光小孩, 9/5
Re:周芷若不再為張無忌...
by 王二指,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