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與國家的形成
大家都知道,15世紀之後西歐的經濟快速成長,有一項重要因素,那就是「國家的興起」。如果沒有國家的資助,哥倫布怎麼有能力、有機會去發現新大陸?如果沒有國家的力量,重商主義怎有可能蓬勃發展,締造出「日不落國」的大英帝國?中世紀的莊園領主,從經濟發展的可能性來說,再怎麼有辦法都還是地區性的。美國休士頓大學的Richard Bean教授,1973年發表一篇論文,說明戰爭型態的改變,是造成現代國家興起的主因。
14世紀時戰爭型態的改變,使得盔甲型的騎士軍隊逐漸失去作用。15世紀中葉時,攻城用的大礮逐漸成熟,使得城堡也失去作用。15世紀下半葉,歐洲開始出現「常備軍」。15世紀末時,軍隊的規模急劇擴大,主要是因為中央政府的稅收大增,軍隊的經費也大幅增加。1450-1550年間,歐洲出現由中央政府掌控的民族國家(nation-state)。
這些事件看起來獨立無關,其實有密切的因果。(1)步兵的戰鬥效率提升後,小國寡民已不符經濟效益;中央集權化的國家,在國防優勢上比地方分權型的政府有利。(2) 15世紀中葉火礮廣泛應用後,大幅提升「國家的最低效益規模」,減弱了封建領主對抗中央政府的能力。(3)西歐的封建領主在1500年時,幾乎已經屈從中央政府,國王因而取得完整的課稅權。(4)到了16世紀初期,軍隊的規模、政府的收入、政府對軍隊的投資,都大幅增長。16世紀末時,西歐不再是由領主割據的小國,而是被幾個大型國家(英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荷蘭、波蘭、德國)分治。(5)這種局面能維持好幾百年,主要是因為在政治與軍事上形成了「新的均衡」。雖然各國之間大大小小的爭戰不斷,但直到1789年法國大革命之前,主要國家的疆界很少改變。
為什麼經濟史學者會重視民族國家的興起?因為這種權力集中化的趨勢,對歐洲日後的經濟成長很重要:只有在進入國家的層次後,海權與帝國主義才有可能。國家大型化之後有哪些優缺點?優點是:(1)可貿易的地區變大,增進人員與物品的流通性。(2)地大物博之後,可運用的資源較充足。(3)從前的封建領主,需要負擔自己的防衛開支;軍隊國家化之後,有事時由國家調兵平息即可,全國的平均國防成本因而大減。(4)國家大型化之後,較不易被鄰國欺侮併吞。以上這四點,可用一個概念來掌握:國家規模經濟化之後,國防效益明顯提升。
但為什麼沒有出現統一全歐洲的超級大國呢?主因就是「規模報酬遞減法則」。國家的規模愈大,複雜度就大增:不同的民族、語言、宗教,都會造成管理成本大增。以14-16世紀的運輸條件來說,國家太大就會出現「鞭長莫及」的困擾:對遠方或邊境的掌握困難,超級大國反而成為沈重的包袱。超大型的國家就像超大型的企業,終究要分割才好治理;但如果國家的規模太小,容易被併吞。所以今日英、法、義、西、德、波諸國的大小,是長期經營之後的「最適規模」。
1400-1600間,哪些因素決定國家的最適規模呢?Richard Bean認為關鍵因素就是「戰爭型態的改變」與「課稅權力的集中化」。中世紀是地方性的分權(封建領主),以及非現代市場性的社會(小範圍內的商品交換);主要的武力是騎兵,只要能發揮防衛功能即可,不需耗費大筆資金來裝備、大量養兵備用,這是小型政府喜愛的軍隊形式。
城堡型的厚石建築,已足夠防衛步兵與騎兵,如果打不進城堡,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圍住它。有時圍城好幾年,城堡內的糧食不足只好投降;但圍城者也有補給上的困難,所以這就成了非軍事問題,而是備戰能力的問題。
到了15世紀中期,火礮改變了這個局面。1449-50年間,法國的查理七世在369天內,攻下60座城堡。這種礮兵的裝備,需要許多資金與專業訓練,必須在國家的層級才可能擁有,封建領主的城堡守勢因而瓦解。而要養這些昂貴的新型軍隊,必須先有能力徵用社會的剩餘資源,也就是掌控課稅的權力。
若以國防軍費占GNP的百分比來說,羅馬帝國時約為6%,中世紀的歐洲約1%;16世紀時約2%,18世紀時是6%至12%,美國在第二次大戰後約為10%。這些高額的軍事開支,當然要靠國家的課稅能力。大體而言,15世紀末期,英法兩國平均每人的稅負額大約加倍,西班牙約增10至20倍。
這些稅從哪裏徵課呢?中世紀國王有自己的稅源:皇家土地的租金、封建領主稅和各項關稅。打仗時,有錢人可以付錢請人代役,這也是國家的收入來源。此外英國有羊毛稅、西班牙有牧羊人稅、法國有食鹽專賣稅。這些項目在戰時都無法增加,所以國家有時被迫鑄「劣幣」來賺「鑄幣稅」。此外還有財富稅(所得稅)、消費稅、人頭稅。如果還不夠,那只好向猶太商人借;日後若還不起,就抄猶太商人的家,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這些稅源太紛雜,用指數來表達較簡潔。以英國政府從每個國民所課的稅為例,若1505-9年間的稅收指數為100,那我們會看到1422-38年間的指數是59,1454-61年間是43,1482-5年間是52。一個世紀後的大變化是:1598-1603年間的指數大幅增至123,1628年是143,1640年是148。
戰爭對國家財政造成多大的負擔呢?英國愛德華三世時,在1369-70年間的戰事裏,花在陸軍、海軍、外交、借債、賄賂、贖金的總額,大約佔全國支出的70%。亨利四世在1413-22年間的戰爭裏,花掉國家總預算的2/3,以及他個人在法國的財產收入。亨利七世時,在1485-1509年間的戰爭裏,只花掉和平時期預算的一半,這是最節省的。
伊麗莎白一世執政的最後5年(1598-1603),戰爭花掉政府總支出的3/4。西班牙Hapsburg王朝在1572-6年間,也花了預算的3/4去打仗,真是「大礮一響,黃金萬兩。」如果軍隊沒有國家化,政府的稅權沒有集中化,上述的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這就是戰爭開銷、國家形成、稅權集中三者之間,在西歐的交互關係。
我對明代北方的邊防經費(也就是九邊13鎮的糧餉開銷),做過一項研究,主要的數字與結論如下。邊鎮糧餉是明代國家財政的一大負擔,邊防與財政危機可以説是一體的兩面。有人說「明代亡於邊防」,以《萬曆會計錄》(1582)卷17-29為例,13邊鎮官軍與糧餉的編制,在萬曆初期(1570年代)有官軍人數近70萬,軍費高達8百多萬兩。這8百多萬兩,是萬曆六年太倉(國庫)撥給各邊鎮年例銀總額的2.57倍左右,是同年太倉銀庫收入的2.25倍左右。邊鎮糧餉對國家財政的耗竭,並不亞於錢穆所指出的三大項:內府、宗藩、冗官。
嘉靖27年(1548)到萬曆45年(1617)之間,從太倉(國庫)所支付的軍費銀兩數,佔太倉歲出銀兩數的百分比,以萬曆14年(1586)的53.37%最低。只有兩個年份低於60%;有3個年份在60% - 70%之間;從萬曆18年(1590)之後,都超過85%,甚至有高到97.25%者(萬曆40年)。分析嘉靖、隆慶、萬曆年間,邊防軍費占國庫支出的比例之後,我得到三項結論:(1) 13邊鎮糧餉是國家財政危機的主因;(2)若無邊鎮的負擔,政府的財務結構應該會有明顯的改善;(3)若無北虜的侵擾,明代中後葉的經濟會有更好的榮景,朝代的壽命也能顯著地延長。
參考文獻
Bean, Richard (1973): “War and the birth of the nation stat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33(1):203-21.
North, Douglass and Robert Thomas (1973): 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a New Economic Histo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劉瑞華譯《西方世界的興起》,台北:聯經,2007)。
賴建誠(2007)《邊鎮糧餉:明代中後期的邊防經費與國家財政危機,1531-1602》(http://www.econ.nthu.edu.tw/teachers/lai/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