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位移民加拿大的主婦女友,平日生活苦悶,消遣之法,是去買一箱廉價愛情小說回家,也就是台灣俗稱的「羅曼史」,以啃書來填補空虛,暫時消除苦悶。
「那些小說文字淺顯,不用費腦力,而且價錢便宜,整箱買還有折扣。」女友說。我後來才知道,這種書在大超市有很多,並非到書店去購買的,可想而知,超市賣書做了多少苦悶家庭主婦的生意。
女人嫁了個沒有情趣的丈夫,每日還要為家計、兒女操勞,老公又「無甚大過錯」足以成為離婚理由,這樣的婚姻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該怎麼辦?
很多女子對此情況的反應是:婚姻就是如此,認命了!離婚太麻煩,而且太多的女人已在無可奈何的婚姻生活中失去了獨立生活的能力,一切要由頭來過,風險太大。廉價愛情小說於是因此大為暢銷,滿足了這些苦悶女性的幻想,給予她們短暫的逃避空間,簡直功德無量。
絕對不歧視這些小說,一方面是因為造福不少苦悶女性,另一方面是覺得它們充滿娛樂性,難為作者想像得出書中那樣充滿魅力又有那種「只愛你一個」的熱情男性。但是這一來,放下書之後,眼睛所見的現實生活中男子,也就更加不堪入目了。
一度,美國的廉價愛情小說界還出現了一位活生生的男主角,此君原本只為這些小說封面做模特兒,因為形象受落,有他做封面的羅曼史特別暢銷,後來竟然以他名義出版起愛情小說來。當然,執筆者未必是他本人,不過,女性讀者根本不會在意。事實上,我就很懷疑那些以女性名字出版的廉價羅曼史,很多作者根本就是男性。所以更覺得那些小說富娛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