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到目前為止,我看過最好看的書,當屬謝明杰的《老神再在Ⅰ:奇蹟對話錄》和《老神再在Ⅱ:愛的覺醒》了,但我更喜歡第一集,如今還在重看、劃線、做筆記當中。
只是,今天早晨五點多,半夢半醒間,我腦中突然閃過《老神再在Ⅱ:愛的覺醒》中,談到的「愛情」與「迷戀」的分別。原書詮釋得鞭辟入理,但我隱約記得的是:愛一個人是愛真實的他,可以毫不保留地給出所有,又完全不求回報,而迷戀則是愛上自己期待或幻想中的他,既不成熟也不深入。
這讓我想起愛德華,那個讓我刻骨銘心的男子,我喜歡他標準的京片子、骨節分明的大手,喜歡他笑起來淺淺露出的白牙齒,只要他一笑,我就有股想擁抱他的衝動,但除此以外呢?我了解他基本的身分背景、了解部分他所遭遇的痛苦,然後,就再也沒有別的了。
我想,我愛上的是自己幻想中的他吧,即使曾經讓我痛苦得死不如生(這四個字不是形容詞,是真實情形),應該也不是他的錯吧?因為他只是他,不是我幻想中的他。
如果我能早點懂得這些,或許當年就不會誤以為這是一生一世值得追求的愛情,而且多年來對他念念不忘,直到如今仍然沒有一天不想起他。
但是,愛德華,即使如此,我仍要告訴自己,這是最好的安排,我們的相遇是靈魂與靈魂之間的約定,在我們投生地球前,已在彼此的人生藍圖上安排了各自的角色,我們會做些什麼、經歷什麼、學會什麼,都已經約好了。所以,當我們的肉體和心智感到痛苦時,又豈知我們的靈魂不是正在歡呼?因為我們做到了當初的約定。
愛德華,我很想見你,但不是現在,現在的我還不夠好、不夠堅強,還無法抵擋見你時如潮湧來的強大衝擊,但是沒關係,即使今生再也見不到你,相信有一天,當我們的靈魂回到光中、進入永恆時,定能欣喜相擁、歡顏以對! and say
Good 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