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參加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的「盧修一逝世十周年新書發表會」,我是因為民國八十五年到八十七年間,在立法院修正著作權法及制定著作權法仲介團體條例時,認識盧修一委員的。當時我有不少的修正意見,透過盧委員成為正式的條文。沒有想到在修法完成後不久,他就過逝了。
已經十年,時間真是飛逝啊!
在昨天的會上,不僅許多民進黨知名人士參與,連趙少康、李艷秋也與會,李艷秋旁邊正坐著許信良。一位令人尊敬的人,他的朋友本來就不分黨派的。
由於今天報紙已經大幅報導,我不再多談,僅在此貼一篇二○○○年八月月一日在自立晚報發表的文章,聊表敬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y/9/today-p5.ht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y/9/today-p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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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修一儒俠----憶盧修一委員
浪淘沙(宋詞)
暮色黯雲霞,白鷺思家,花都雖豔怕驚鴉。
魂夢終生縈繞處---福爾摩沙。
行修一儒俠,政壇奇葩,葦蘆化劍向功閥。
輕跪將門敵盡潰,千載詩誇。
多年前,與一位國會資深記者談論國會生態,我問:「在立法院中有幾位你尊敬的立法委員?」他想了一下,伸出兩手道:「十指可數。」我又問:「民進黨籍的有那幾位?」他第一個講出名字的是盧修一委員。從此以後,我對盧委員印象深刻。
由於研究著作權法的關係,這二十年來,凡立法院有著作權法法案,我都全程到場。民國八十三年九月,行政院草擬「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由於立法院法案堆積如山,直到民國八十五年盧委員擔任內政及邊政委員會的召集人,這個法案才被拿出來審查。當時盧委員在審查會還開玩笑的說:「如果我不審查這個法案,我太太就不理我了。」因為盧夫人是學音樂的,她知道這個法案對音樂文化發揚的重要性。果然,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在盧委員的推動下,於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在立法院通過,該條例大部分的草案修正都是在他手中完成的。民國八十七年的著作權法修正也是一樣。
這三十年來,我國著作權法有三次的大修正,第一次是民國七十四年,那一次吳延環委員出力最多;第二次是民國八十一年,那一次陳水扁委員出力最多;第三次是民國八十七年,這次盧委員是法案的靈魂人物。這只要查閱一下立法院公報,就可以十分清楚。即連民國八十六年底,為了製版權問題,盧委員都還特地由榮總病房抱病參加法案協商,令人十分感動。
白鷺鷥是一種孤潔傲立、心地純淨、至情至性的稀有動物。白鷺鷥雖鶴立雞群,卻有赤子之心。盧委員就像白鷺鷥一樣,是台灣的稀有人種。盧委員對台灣的愛,只能以「花落春泥更護花」來形容。茲值盧委員逝世二周年,我填〈浪淘沙〉紀念他。
(本文原載二○○○年八月一日自立晚報「晚安台灣」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