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軍人,戰場廝殺,論功行賞,殺敵愈多,給賞愈多。但怎知殺了多少人?砍下人頭,計算人頭,是最簡單的方式。人頭太多不好帶,便用耳朵代替。割下右耳,回來後倒出來算。
台灣早年滅鼠運動,也如法泡製,用尾巴代替全屍。一根尾巴代表一隻老鼠。
這樣沒有弊端嗎?當然有。
李敖《紅色11》有此一說:
說綠島監獄老鼠、蟑螂、蒼蠅滿滿為患,有段時間規定政治犯每天(?)要繳老鼠1隻、蟑螂20隻、蒼蠅50隻。其中老鼠用籠子捕捉,抓到後集中保管,經監獄官清點,班長晚上帶到海邊,汽油澆鼠背,點火,燒。然後開籠。老鼠著火,衝衝衝,衝進海裡,淹死。滅鼠完成。
但捕鼠籠用久了會有鼠味,老鼠不易上當,便改用黏鼠板。
凡事用心就有商機,捕鼠亦不例外。有些囚犯業績不好,抓不到老鼠,班長把死老鼠轉賣給他們,在晚上燒老鼠時按配額留下鼠屍,用死魚代替,反正有火光、有屍臭,看起來像真的一樣,不易被察覺。
但是老鼠死矣,經過轉賣,臭不可聞,監獄官得捏著鼻子驗收,受不了,便下令改繳老鼠尾巴。
改用尾巴,又是無限商機。這次連死老鼠都不用留了,製造仿冒品,用番薯加飯粒加煤池黑水,調成糊狀,做出假尾巴,唯妙唯肖,大賺黑心錢。
我常說手巧會做勞作的人餓不死,此又是一例。
自從我家有鼠暫住之後,我格外關心鼠事。書上但有描述,輒筆記為念。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