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超市看到收銀小姐快速刷商品的「條碼」(Barcode),收銀機立刻將價格算出,而且發票列出完整購物明細,我就對「條碼」的發明嘆服不已。
以前在超市購物,結帳緩慢,總是排長龍;出了超市,發現收銀小姐算錯,我還得自認倒楣。如今「條碼」刷一下,快速又明細清楚,結帳資訊也馬上提供業者物流管理之用,效率不可同日而語!

(自助結帳系統。客人自行掃描、包裝所購物品並付款;「條碼」有防盜功能,別想投機不結帳)
【漫長的發展】
我原以為「條碼」是近20年的產品,查了相關歷史,竟然60年前就有人申請專利了!
之所以歷經半世紀後才蓬勃發展,是因為當年配套的軟硬體不足,關鍵的掃瞄器、電腦設備,八字沒一撇,徒有「條碼」根本無從發揮。1990年代起,「條碼」的配套軟硬體發展成熟,再加上規格統一,呈現爆炸性發展。
從發明到應用之路,竟是如此漫長又艱辛,要當發明家得有「成功不必在我」的體認才行。
【第一個專利】
1949年,美國的Bernard Silver與N.J. Woodland為了研究食品項目代碼及相應設備,註冊了全世界第一個「機器可辨識條碼」的專利。
由於該條碼是由許多個同心圓所組成,被稱為「公牛眼碼」 (Bull's Eye Code,如右圖) 。「公牛眼碼」在原理上,與現今的條碼其實已很相近了。
【掃瞄器】
條碼分為:一維(1D)條碼、二維(2D)條碼、顏色條碼,都是利用掃瞄器讀取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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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掃瞄器發出雷射光,(2)掃過條碼,(3)掃瞄器收到反射回來的「類比波」,(4)轉為「數字波」,(5) 解讀出「條碼」,(6) 還原為相應的數字 |
【美國UPC → 歐洲EAN】
1973年,美國開始將條碼應用於百貨業,名為「統一商品碼」(Universal Product Code,簡稱UPC),適用於美、加地區。
由於UPC使用便利造成熱潮,歐洲也接著訂定了「歐洲商品條碼」(European Article Number,簡稱EAN),並在1977年成立《歐洲商品條碼協會》,將條碼觀念傳播到其他地區,條碼因此步入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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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見的13位數字條碼,就是EAN系統; 13位數字,首三位是國家(地區)號碼,第四至七位為廠商號碼,第八至十二位為商品號碼,最後一位為檢查碼。
 國家(地區)號碼:台灣(471)、香港(489)、大陸(690 -695) |
由於每一廠商按規定編印的產品編號,使每一商品有了統一格式的「身份證」,加快了辨識速度,帶動了流通業大革命。
【二維條碼】
一維條碼偏重於「標識」商品,而二維條碼則偏重於「描述」商品。
因此相較於一維條碼,二維條碼不僅只存關鍵值,並可將商品的基本資料編入其中,達到資料庫隨著產品走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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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常用的二維條碼類型) |
【QR碼】
QR碼,是目前日本最流行的二維條碼,於1994年由日本Denso-Wave公司發明,QR是「Quick Response(快速回應)」的縮寫。
QR碼,呈正方形(如右圖),在三個角落有像「回」字的圖案,用來幫助解碼軟體定位,使用者無論任何角度掃描,資料都可正確被讀取。除了文字之外,還可以儲存圖片、記號等相關訊息,而且對大小尺寸、色彩也沒有限制。
日本QR碼的應用已相當普遍,在網頁、海報、傳單、護照簽證、旅遊手冊上都可以見到它的身影,使用者只要拿手機對著條碼拍照,經由辨識軟體解碼後,就可以得到所需的資訊。

(交友利器。個人資料的QR碼,印在T恤上,願者請解碼)

(一群日本宅男以手機拍攝QR碼,免費下載卡通美女桌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