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年前生平第一次搬家--自己搬自己的家,不是「遷徙」,而是鍋碗瓢盆、桌椅床櫃地搬。母親在長途電話那頭說:「搬家很累的,要脫三層皮。」這是母親的形容語,通常她說「脫一層皮」,這次她說「脫三層皮」,等於驚嘆號用三次。每次聽到她這樣形容時,我總想到年輕時曬脫皮的痛苦法。
回想起來,我這輩子真正自己搬家,也不過是三次半--三次是工程浩大地搬,半次是把很少的家當搬到新居。但那半次是在十幾年前,三次卻是在最近四年裡。
三次搬下來,脫了九層皮,真正脫胎換骨,不但生活環境轉變,心境也有不同。第一次因為搬的家只隔一個停車場,當初住進舊家去時,並未料到能住多久,因此沒有好好安頓下來的規畫,有點像個臨時過客,而且空蕩蕩的房子,家當很少,心理上總覺得要拚命多添點家當,讓自己感覺「擁有」一個家。十幾年下來,堆積多了,由於缺少當初的長住規畫,空間使用率很差,東西要用又很難取到。於是趁這次搬家清掉一些東西,由於搬的地方近,可以慢慢規畫,舊居來不及清理淘汰的,又一股腦兒通通搬過去,找到地方擺好,就沒再去進一步整理。
去年房東突然要收回房子自己住,讓我措手不及面臨了又要搬家的命運。這回由於沒有時間找房子,所以心一橫,四分之三的家當通通捨棄,或送或扔,留下的通通送倉(村裡一間很小的房子),人暫時寄居到朋友家。這次的清理可就大工程了,過程中有不捨,捨不得某些留著無用卻又有些感情的東西;也有不解,不解自己為什麼留了那麼多無用的東西。
有個朋友說:搬家就是扔東西的最好時機。有人同意此說。但也有個朋友說,搬完家之後,才發現錯手扔了不該扔的東西。我兩樣都體會到了,連帶經驗到,搬完家之後,常常有很多東西都找不到。
去年的兩次搬家,嚴格說來其實是分成了「上半場」和「下半場」的一次大搬家。到了找到新居,就進行了下半場的搬家。家當從倉裡搬進了新居,各就各位,又有不同心情,覺得好像出土文物重見天日,連帶自己也彷彿重生了。環境的不同,讓我的生活方式跟以前有了不同的轉變。舊家當去掉了四分之三,新家當又填補了空缺,改頭換面的家,換了另一種感覺,好像製造了一個自己並不熟悉的新家,要花時間去跟它混熟。就在這混熟過程之中,我發現,那是人生中的另一種脫胎換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