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希臘古時的太陽神聖地戴爾菲旅行,參觀遺址時見到路邊有塊小告示牌,大意是說:禁止遊客撿拾任何石頭帶走做紀念,此為古蹟公物。
看完感到很詫異,又有點叛逆心情,很想就真的在地上撿一塊石頭帶走,但後來沒這樣做。其實,很多愚行都是出於叛逆心情,自己未必真的想做。我也並不想要帶走一塊石頭,所以終於沒有讓這叛逆心情鼓動自己做出愚蠢行為。
不過,我倒不認為其他遊客撿石頭很愚蠢,如果他們真心想要留點紀念的話。事實上,我反而想到:是不是所有石頭都有帶走做紀念的價值呢?如果有的話,那,這地球上隨便哪個地方的石頭不都一樣?很多石頭不都已經存在千百萬年了?何必又一定要從戴爾菲這地方帶走呢?
除非,那是塊古人曾經用過的舊石,石頭留下了從前文化的痕跡。
戴爾菲有很多堵石頭砌成的牆,後來我竟被這些看似平平無奇的牆給迷住了,拍了很多照片。因為我發現:那些大小石塊是靠人的心思如同拼圖一樣,拼砌出了不同的牆。這些石頭於是有了價值。
在伊斯坦堡時,住在一家很精緻的小旅館,只有十幾個房間,卻是老闆和妻子親自佈置、經營的,小小的後花園有道古意盎然的石牆,老闆說起這道牆花了他不少錢,因為這道牆原本是城牆部分,為了修補,他得透過管道花錢去買舊石,而當然不用說,這舊石的價格比採石場新採出的石頭貴很多倍。但是色澤和質感卻有很大不同,用新的石頭補牆,會有很明顯的顏色差異。
在不同國家裡,新物與舊物的待遇是不同的。

三年前遷居,住所樓下有塊荒地,長年累月成了人們棄置廢物、野草灌木叢生的野地。我利用閒暇清理垃圾、拔草砍野樹、種花,逐漸營造出花園格局。村中有人家拆掉祖屋蓋新房子,拆下來的方塊大地磚、青瓦等等,我撿了回來,在荒地上鋪砌成園中小徑。炙人驕陽下搬著這些破爛舊磚瓦,想到的是曾經去過的古蹟地方。千百年來,宏偉壯觀的古廟坍塌了、被火燒掉了、地震毀掉了,斷瓦殘垣的石塊(尤其是大理石塊)被尋常百姓搬回去蓋他們的房子,這也算是古時的廢物利用吧?人類文化就這樣透過石頭留下了層層痕跡,舊石,也因此有了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