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春是個頑童(雖然在法定標準上他早已失去「童」的身分),即使是在填表格寫籍貫這種很規矩的事,他也不願意規規矩矩。
有一回我有幸和一群名作家去墾丁,旅館登記表問他從哪來,我看到他隨手寫下「美國」兩字。
這傢伙好像是來亂的。
但是有一次在一篇文章上,我卻看到他雖然亂,卻亂有感覺的。
他說他是「山東省台北市人」。
「山東省台北市人」,帥呀!這是我見過最有意思的籍貫描述法。什麼外省人、台灣人、客家人、河洛人、原住民、先住民,我們在一塊移民性格這麼強烈土地上住了這麼久,早該都是「融合人」了。
果然,這幾年就有人喊出「新台灣人」這種新定義。
其實,不只人種有新台灣人,連文字都有「新台灣字」。
詹宏志在很早以前就舉過「MTV」這個例子。
它原本指的是一家以流行音樂錄影帶為主要節目內容的有線電視台,全名是Music Television。可是到了台灣,它卻不斷「演化」出新的面貌,最後甚至「歸化」為台灣籍,成為一個典型的「新台灣字」。
第一階段,「MTV」變成了「音樂錄影帶」。
於是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句子出現在新聞裡︰「某某某新專輯的MTV拍得美極了」「某某某新專輯已經完成配唱,現在正積極趕拍MTV」……
第二階段,「MTV」變成了「視聽中心」。
在錄影帶品質不穩定、片源又不多的八○年代,台灣出現了一種新行業,他們提供小套房,每一間套房裡有大尺寸的電視或投影大螢幕,播放畫質極佳的LD光碟片或錄影帶,許多電影院不播的藝術片、歌劇等等,都有機會在這些叫做「MTV」的店裡看到;當然啦,什麼東西都是「始終來自人性」嘛,所以,A片在這裡也是不會缺席的。
第三階段,「MTV」和「卡拉OK」合體,變成了「KTV」。一樣是一間一間的小套房,一樣有大尺寸的電視或投影大螢幕,但播放的不是電影或歌劇,而是卡拉OK光碟或錄影帶。把「卡拉OK」的K和「MTV」的「TV」合體,今天到處可見的「KTV」就誕生了(請注意,這時候的MTV,已經是「視聽中心」的意思,既非台灣的音樂錄影帶,更非美國那家音樂電視台)。

而不論是哪個階段,在這裡,「MTV」都是如假包換的台灣字——披著英文外衣的「新台灣字」。
西洋文可以歸化入台籍,東洋文、廣東話、大陸用語、幫會切口……也陸陸續續有一些成員加入了「新台灣字」一族。
至於那些「冏」「夯」「瞎」之類從火星移民到台灣,或是「甘溫」「三小」「碗糕」之類從台灣移民到火星的,現在的用法絕對不是康熙字典或說文解字裡頭原本的意思,也都是典型的「新台灣字」。
甚至,連Orz或笑臉哭臉喜怒哀樂臉等各種符號,也都具有文字的功能,也都是「新台灣字」。
這些,跟編輯蝦米關係?
關係,當然有的。
想想看,光是台灣一地,光是這麼幾年,我們就已經有這麼多發生「質變」的字,那麼,中文從幾千年前到幾千年後,從漢族到滿蒙回藏,中間會有多少變遷?有多少「演化」或「歸化」?我們今日追溯字詞的源頭正解,究竟要花多少工夫纔能探到百分之百原汁原味的「真」?
而就算你探到了「原真」,它的認知與用法還有可能和現在最普遍的認知與用法大大不同,反而讓溝通出現障礙(譬如上面那個「蝦米」,既非某種海產,也不引伸為「細小」,甚至可能在任何一本目前買得到的字典上都找不到「什麼」這個解釋。譬如「勾心鬥角」本來是個建築名詞,但現在如果形容哪一幢房子「勾心鬥角,做工非常精細嚴整」,一頭霧水的人大概沒有一千也有一萬吧)。
於是我們不禁要問——
當文字的溝通出了問題,我們還要不要「擇正固執」?
當火星文在某些場合是最好的溝通文字時,還值不值得我們痛加撻伐?
那麼多用字用辭的規矩,哪些是該死的規矩?哪些是還值得我們「死了也要守」的規矩?
有一次,我到台北某高級地段訪友,下午五點多,朋友非常熱情,一定要請我到他公司附近的一家超高檔餐廳提早吃晚餐,我因為肚子真的還很飽,所以就說「你們吃飯,我喝飲料相陪好了。」
到餐廳門口還不到兩秒鐘,就有一位非常漂亮的服務生趨前問候要用餐還是喝飲料,朋友說「用餐」,她笑容可掬地說︰「好的,請跟我來。」然後以一種非常優雅的姿態不疾不徐地帶著我們去落座。
我貪婪地再偷瞄她一眼,真是正點呀!人長得正,儀態也正,服務態度更正,要不是我兒子還幼齒,我真想不惜花大錢帶他來這裡相一下,搞不好將來就是我的好媳婦……
可是,當朋友點完他們的松露、松阪、松○之類的大餐,而我只點了一杯柳橙汁時,那位正點的小姐卻以一種非常優雅的姿態說︰
「先生,對不起!我們公司規定,這裡是用餐區,喝飲料必須到那邊去。」她指了大約五桌之外的一個屏風後面。
這可把我愣到了,「可是我們要邊吃邊談事情也,總不成在餐廳兩端隔海對話吧。」
「實在很抱歉!這是我們公司的規定。對不起!」
「那我可不可以付松○大餐的錢,但只點飲料,這樣應該就算是用餐,就可以坐這裡了吧?」反正是朋友出錢,他很凱的,不會在乎這一點小開銷。
「實在很抱歉!我們公司的規定沒有這一條也。真是對不起!」
「那麼——妳可不可以借支對講機給我們?這樣就既能隔桌對談,又不會把音量搞得太吵人。」雖然不可能當我們家媳婦,但我還是想盡辦法要幫她解套。
「實在很抱歉!我們公司規定餐廳裡不能用電話也,我想對講機也是不可以的。真是真是對不起!」
她的臉愈來愈僵硬,而我也真的迷惑了——
哇咧!我究竟是來享受高檔餐飲的,還是來聽各種各樣「我們公司的規定」的?
前幾天接到朋友轉寄一封e-mail,列出教育部新規定的一些文字的「正音」。好多東西讓我過去迷惑,現在還是迷惑。
譬如說破音字吧。
六○年代我的小學老師告訴我,France要念成「ㄈㄚˋ國」,可是新規定卻要我們念「ㄈㄚˇ國」,為什麼?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為什麼要有破音字?
就拿「滑稽」這個字來說吧,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導要念成「谷基」,但是當我發現這個「谷」應該就是河洛話「滑」的發音時,我開始全盤懷疑破音字的正確寫法與念法了。
河洛話的「滑」字發音和「谷」非常接近,但是注音符號卻沒辦法表達,只能用「相似度95%」的「谷」來表示。當一個規定無法百分之百正確,卻要成千上萬的學子數十年都「遵守規定」,這是不是很「滑稽」(請遵守規定念成「谷基」)?
當我說「華基」「ㄈㄚˋ國」時,對方會聽不懂嗎?
當我溝通沒有絲毫障礙時,非得聽從教育部大官們說的「對不起,這是我們的規定」嗎?
無規不能畫圓,無矩不能成方,規和矩都是「硬道理」,
但是看待規矩、應用規矩,可能偶爾也得「軟著陸」。
這讓我想到民初文人很愛探討什麼是「真理」。
我最欣賞的是胡適說的
「真理都是工具」
「真理是常常改變的」
「哲姆斯博士說過,大凡真理都是替我們做過媒來的,都是替我們擺過渡來的,因為倘然我們發現了一種事物的變化不能用舊時的真理去解釋它的時候,就不得不另創新的真理去解釋。這種新的真理就是替我們和事變作媒擺渡,而舊理的作媒擺渡的功用失去了。」
我在二十幾年前讀過這段文字,到現在還相信它還是一個真理。
當某些西洋字東洋字原住民字阿陸仔字已經變成「新台灣字」,我們就用它們來解釋新的衣食住行喜怒哀樂吧。
當你進入某個幾乎人人都用火星文的場合(譬如在MSN上面)時,那一個當下,我們就暫且歸化為火星人吧。
所以——
幫總統寫國情咨文,你務必字斟句酌,完全正確,發揚「擇正固執」的美德;
和朋友MSN,即使是個錯字,只要對方看得出來、看得懂,那又何妨?火星文在總統府行不通,在火星人之間卻是再正確不過。
所以,我告訴自己——
1.一個好編輯,要有寫國情咨文的硬功夫,也要有看得慣各種新字的軟身段。
2.文字和語言的價值在一個「活」字,可以活在當下的字,都是好的規矩,都值得去「死」守它們的價值;不管它是活在嚴肅的場合,還是隨興的場合。
再繼續衍伸——
一個編輯的好壞,取決於他對「活與死」「奇與正」的拿捏。
大約十年前吧,有一次和某大報的高層領導共餐,聊著聊著,她的某位部屬提到某位作者做事很「阿莎力」。
這位領導當時不知道阿莎力是蝦米,於是那位部屬解釋了一下。
沒想到這位領導忽然把臉一沉,以一種正氣凜然的姿態說:「我們是中國人,為什麼要用日文寫文章?下次有人文章裡用這類字,不准發稿費給他!」
我的熱心面催促我:「把修練心得和人家交換一下、分享一下、切磋一下吧。」但是立刻被我的世故面擋了下來:
If you 惦惦 nobody say you A告。(即使你都不作聲,也沒有人會說你是啞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