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志願──你應該做的,就是你只能夠做的
小時候在工廠做過暑期工:坐在一條生產線上,將送來的東西,按指示加上另一些東西,再送到另一條生產線,由另一個人裝上另一些東西,於是便成為一件產品。例如生產線送來一塊電路板,前面的工人已裝上若干零件,你則裝上另一個零件,比如說一個電容,再由下一個工人裝上一個按鈕,最後由另一個工人裝上機殼,於是便造好了一個收音機。
所謂品質管理,就是保證要快、收音機能夠發聲、而且要統一:由外型到聲音的質量。
我的志願。小時候,每年都要作的題目。我第一篇我的志願換來的是被老師當眾撕碎了我的作文簿,一巴掌,以及整堂的羞辱。
我的志願,其實可以選擇的不多,因為課文已經列舉了許多我們應該敬佩和模仿的人物;而社會──父母、鄰居、不相識的菜檔老闆、電視新聞的焦點人物、電視劇裡的主角──也告訴了你應該做甚麼。而當一個人告訴你應該做甚麼,便代表你只能夠做甚麼。你可以選擇的其實很少。但有趣的是,學校和社會,基本上是每一個人,是相當矛盾的。每個人口中稱讚的,是那些偉大的人,即是那做得多做得辛苦,收入少得可鄰,有時還得賠上自己的性命的人,例如消防員、清道夫、警員、郵差等等等等。想想也有道理,這種工作如果不加添一點想像,或者鼓勵做的人多一點幻想,單靠薪金是很難打動人的。可是你的母親父親卻會向你暗示,律司、醫生、工程師才是你應該做的。或者簡單點說,你應該做一個有錢、有地位和有名譽的人。
很久以前,我坐在工廠裡裝嵌我也不甚了了的零件時,我已經覺得人和這些所謂的產品沒有甚麼分別:許多種類的人與產品一樣,已被分了級,在陶鑄的過程,我們只是被社會或是被我們自己努力造成一件合適的產品──當然,越高級越好。有人是數萬塊一套的高級音響,有人只是幾十元的原子粒收音機。
一件零件當然沒有知覺,沒有權要求自己應該變成甚麼模樣,但人呢?當我們我們告訴下一輩他們應該做甚麼的時候,我們有想過那個他想做甚麼嗎?人始終不同死物和野生動物,它們沒有能力選擇,牠們不懂選擇。可是當我們的天地和可能性有很多的時候,我們為甚麼不能選擇?我們為甚麼不讓他選擇?
我們不要告訴他做清道夫是偉大的,這樣做很卑劣,因為你在騙一個人去做人人不願意做的事,就像我們鼓勵別人犧牲一樣。當一個人說他想做清道夫,我們不要說甚麼,因為每個人都有權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甚至一個人說他不想工作,有甚麼不可?說到底,人是為了生活而不應單單為了生存,更不是為了工作而活。
到了今天,我仍然希望可以達成我的志願,因為我認為世上沒有人比聖誕老人更快樂。
做聖誕老人,這就是我一年級立下的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