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界世紀大災難」之二審歷史性判決—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度民著上字第14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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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下稱「華藝網」)利用中華民國建國100年,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華藝網進行「百大藝術家活動」名義,而給藝術家簽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註1),引起藝術界的恐慌。立法委員陳學聖甚至舉辦記者招待會,稱之為「藝術界的世紀大災難」,文化部兩度以詐欺罪將華藝網相關人員移送司法單位,監察院亦通過對文化部作糾正。 1月23日檢調曾對全球華人藝術網作搜索,1月24日台北地院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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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雄淋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20:24:20 | 迴響(0) | 引用 | 人氣(1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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