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雄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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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雄淋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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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9, 2016
出版著作權小百科(98) ── 非為營利而將他人書籍置於自己網站供人下載,是否違法?
蕭雄淋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13:04:38

Q98.  不以營利為目的,把他人書籍放置在自己網站供人下載,是否應負責?

A

未經權利人同意,把他人的書籍放在自己的網站供人下載,如果該書籍不是年代久遠的,而是著作財產權還沒有消滅的,此時即使自己不以營利為目的,對於下載者沒有收費,網站的經營者,仍然是有民刑事責任的。

首先,把他人書籍上載在網上,這是屬於著作權法的重製行為,即使非營利,侵害重製權,依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其次,把他人書籍上載,供人下載,此種供人可以隨時存取的狀態,是屬於「公開傳輸行為」。依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再者,著作財產權人也可以依著作權法第88條請求民事賠償,也可以請求由侵害負擔費用,將判決書登報(第89條)。

 

(轉載自蕭雄淋著,出版(含電子書)著作權小百科,頁167,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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