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2. 一些工具書掛名作者是出版公司,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怎麼計算?
A:
一些字典、百科全書等工具書,掛名作者是出版公司,由於公司是法人,法人沒有死亡的問題,不能再適用終身加死亡後50年的保護期間規定。這種法人著作,怎麼計算保護期間?
依據著作權法第33條規定:「法人為著作人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其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但著作在創作完成時起算五十年內未公開發表者,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創作完成時起五十年。」以出版公司作為著作人的書籍保護期間只有從公開發表後50年。例如A出版公司於2011年3月出版某字典,著作人掛名為A出版公司,這字典書籍的保護期間在2061年12月31日屆滿。
不過如果是百科全書,主編掛名是B出版公司,然而每篇文章後面都有註明作者,那該百科全書的「編輯著作」的著作人屬於B出版公司,每篇文章的各別語文著作的著作人是自然人,所以在百科全書公開發表後50年,雖然全部利用該百科全書,可能不侵害百科全書「編輯著作」的著作權,但是會侵害各別語文著作的著作權。所以在法人為著作人之著作公開發表後50年,一般人可以自由利用的,必須限於這法人著作中,沒有再註明各別作者的狀況。如果其中有內容有再註明各別作者,每個作者創作的部分,還是要等該作者死亡後50年,保護期間才會屆滿。
(轉載自蕭雄淋著,出版(含電子書)著作權小百科,頁75~76,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