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理學上,真空是不受物質作用的運動和影響的。佛法上的涅槃,也和物理學上的真空一樣,不受業報、沒有災難、沒有禍福。人類行善應當如物理學上的真空一樣,以喜悅之心、以無所得之心、以真空之心行善,而不是以積福、積功德,或是以將來成佛、將會有善報之心行善。
對一個上等公民來說,遵守法律是天經地義的,不是因為遵守法律會受到獎賞,不遵守法律會受到懲罰而遵守法律。為了怕被懲罰才遵守法律,是下等公民。
同樣地,一個宗教的信仰者,為了功德和福報、為了將來死後的涅槃或輪迴,甚至進入極樂世界的目的而行善,這不是發菩提心的菩薩,而只是凡夫。
法律是為下等公民而設,不是為上等公民而設。同樣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行善積福、積功德的宗教理論,也是為凡夫而設,不是為菩薩或上智之人而設。
菩薩的行善,是一種習慣、一種本能、一種喜悅、一種榮譽、一種天經地義的價值觀,無須再有其他的動機和目的。菩薩的行善,也像物理學上的真空一樣,不受業報,因為他是以涅槃之心行善。所以菩薩的菩薩行,一直擁有如來的真如法性,不斷在創造這個世界的真空妙有,妙演世界的因緣,一直朝向新人類的物種進化,不斷在締造彼岸的淨土。
菩薩所以為菩薩,凡夫所以為凡夫,是因為菩薩一直想當菩薩,凡夫一直想當凡夫。
(轉載自蕭雄淋著,宗教的探索,頁67,未來書城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