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是覺行圓滿的人。因此,真理是在佛降生之前就已經存在的,佛陀只是真理的發現者,而不是真理的創造者。基於這樣的推論,佛法的探究,不是將經典當作天經地義的唯一真理,而應去推究經典及佛陀說法的背後動機和原意,歸納出共同的原理,來與這個世界、這個時代相適應、相契合,這才是真正的佛法。
在這個基礎之下,皈依三寶的三寶中所謂「佛」就是真理的發現者,「法」就是真理的本身,「僧」就是一群弘揚真理的人。佛教中的皈依三寶,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佛就是皈依佛陀;皈依法就是皈依佛教的經典;皈依僧就是皈依比丘、比丘尼。
然而,求道者的三皈依,就是皈依真理的發現者,皈依真理,以及皈依真理的追求者。
如果說為個人之解脫的獨修是小乘,為世人之救濟的菩薩道是大乘,那麼僅將覺悟真理的人限於佛陀,覺悟的真理限於佛法,追求真理的人限於比丘、比丘尼,也是另一種「小乘」的三皈依。皈依真理的發現者,皈依真理,以及皈依真理的追求者,才是求道者「大乘」的三皈依。
(轉載自蕭雄淋著,宗教的探索,頁58~59,未來書城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