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著作權法修正草案之意見(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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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七日 貴局所提著作權法修正草案,本律師謹提書面意見如下:
一、有關立法體例問題:
(一)有關網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立法,草案大底採「美國數位千禧年的著作權法(以下簡稱DMCA)」之立法方式。惟美國DMCA係英美國家之立法,與大陸法系國家立法要求簡潔明確,有所不同。我國係大陸法系國家,民國八十一年著作權法全面修正,係迫於台美經貿談判,仍未採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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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雄淋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15:20:31 | 迴響(1) | 引用 | 人氣(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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