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稱呼大城市時,常會自然加上「市」字,例如:台北市、北京市、東京市、巴黎市……。但是查了外國地圖,才發現我們的慣稱與實際行政區劃的名稱有很大差距,日本東京應稱為「東京都」,巴黎的差距就更大了,巴黎市區應稱為「巴黎省」,「巴黎省」的上級單位則為「法蘭西島大區」。
【大區制度】
法國本土有22個大區(région),海外有4個大區。本土的大區再進一步分割成96個省(département)。各省都予以編號(主要按字母順序),這些號碼被用於郵遞區號、車輛牌照。
法國的省制度設立於1790年法國大革命年代。當時,省是最大的行政單位,直接處於巴黎中央政府的管轄之下。大區制度於1956年出現,1982年通過了《權力下放法案》,大區才正式成為一級行政建制。

法國本土的22個大區,「法蘭西島大區」編號6)
【狹義、廣義的巴黎】
我們慣稱的巴黎市有狹義、廣義之分。狹義的巴黎,指的是「巴黎省」,只包括原巴黎城牆內的20個區,面積為105平方公里,人口230萬。
廣義的大巴黎地區,則包括「巴黎省」及周圍近郊3省:上塞納省、瓦勒德馬恩省和塞納-聖但尼省。
大巴黎地區和遠郊4省(伊芙琳省、瓦勒德瓦茲省、塞納-馬恩省、埃松省)共計8個省,共同組成「法蘭西島」(Ile de France)大區,面積1.2萬平方公里,總人口1,184萬。
| 省編號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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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巴黎省Par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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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塞納-馬恩省 Seine-et-Mar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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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伊夫林省 Yvelin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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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埃松省 Esson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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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上塞納省 Hauts-de-Se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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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塞納-聖但尼省 Seine-Saint-Den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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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瓦勒德馬恩省 Val-de-Mar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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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瓦勒德瓦茲省 Val-d'Oise |
(「法蘭西島」大區。深色為建築物,「巴黎省」與周圍地帶其實市區是連成一片)
【法蘭西島名稱由來】
Ile de France,意譯即「法蘭西島」,但該地不是一個島嶼,而是由塞納河(Seine)、瓦茲河(Oise)、歐爾克河(Ourcq)、馬恩河(Marne)圍成的狹長型半島,古人活動區域較小,渡過這幾條大河的渡口、橋樑也很少,因無法完全了解實際地貌,誤以為此狹長型半島是四周環水的島嶼,島嶼的稱呼自古就以訛傳訛地流傳著。
這區域自公元十世紀起是卡佩王朝(Capetian Dynasty)的領地,地名經確定為「法蘭西島」後,一直延用至今已近1000年。領地的界線歷史上一直在變動,遠比今天的「法蘭西島大區」延伸更遠。

(紅色線,為塞納河、瓦茲河、歐爾克河、馬恩河圍成的狹長型半島,即是古人誤以為是島嶼的區域)

(深棕色區域,卡佩王朝時期的「法蘭西島」領地)
【省長、大區主席】
法國最小的地方自治單位是「市鎮」(commune),市鎮無論大小,都按人口比例每六年直接選舉一次市鎮議員,再由議員中選出「市長」(Mayor);議員人數按人口比例計算,但至少為9人。
法國共有3萬6782個市鎮,90%的市鎮不到2000個居民,人口超過10萬的僅有37個,巴黎人口230萬是最大的超級市鎮。巴黎因為是首都,1982年《權力下放法案》確認巴黎這個超級市鎮為省級(département),但是人們對於行政首長仍沿用「巴黎市長」(Mayor of Paris)的稱謂,並未改稱其為「巴黎省」省長。
大區的行政首長,是由大區議會選舉產生,稱為「大區主席」。
【行政長官】
法國的大區級、省級實施「雙首長制」。大區主席、省長是議會選的,領導地方政府的運作,中央政府也有派任大區級、省級的行政長官(préfet)。
行政長官代表中央政府行使「地方自治許可權」以外的其它權力,監督中央法令的實施,並統一領導中央各部駐地方機構。巴黎因為超級重要,「巴黎省行政長官」由「法蘭西島大區行政區長官」兼任,中央政府還任命負責治安的「巴黎警政長官」(préfet de police de Paris)。

(巴黎警政長官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