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網路資料時,發現1989年「環球小姐選美會」第一名是荷蘭小姐(Miss Holland),右方照片中1959年「世界小姐」Corine Rottschafer的披帶寫的也是「Holland」。但是,現在國際場合已很少稱「荷蘭」(Holland),都已改稱「尼德蘭」(Netherlands)。
尼德蘭王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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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語正式名稱: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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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 |
尼德蘭,意指低地國,典故來自於荷蘭大部分的國土低於海平面,使用普通名詞的複數形式,並且要加冠詞。

歐盟(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 -- EU)的地圖也稱荷蘭為尼德蘭
【北荷蘭省、南荷蘭省】
一般我們熟悉的Holland(荷蘭)是俗稱,並不是正式國名。荷蘭其實只是尼德蘭王國中的兩個省份(北荷蘭省Noord Holland、南荷蘭省Zuid Holland )。

(北荷蘭省、南荷蘭省位置)

(較深色處為低於海平面的地區,北荷蘭省、南荷蘭省都位於該區)
從十七世紀時,這些西部省份就是荷蘭整個國家中發展度最高、最富裕的地區,目前荷蘭最多人口聚集的地區為西部省份的北荷蘭省和南荷蘭省,包含了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和其他荷蘭有名的城市。
荷蘭(Holland)這名稱被用來代表整個尼德蘭王國,其他省份的荷蘭人不認同這樣的說法。所以,荷蘭近來皆以Netherlands為正式名稱。
【短暫的「荷蘭王國」】
歷史上也曾出現過「荷蘭王國」(荷蘭文: Koninkrijk Holland,英文:The Kingdom of Holland),但是僅短短四年(1806 ~ 1810)。
1795年法軍入侵尼德蘭。拿破崙為加強控制,於1806年任命五弟路易為「荷蘭王國」國王,1810年併入法國;1814年荷蘭脫離法國並獲現今比利時之領土,翌年成立「尼德蘭王國」(1830年比利時脫離「尼德蘭王國」獨立)。
路易(Louis Napoléon Bonaparte,1778 - 1846)
【「荷蘭」譯名的由來】
「荷蘭」這譯名,明清時期有各種譯法:賀蘭、和蘭、阿蘭陀、尼特蘭等。至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奉旨「賀蘭國改寫荷蘭國」,荷蘭的譯名才確定下來。
對於荷蘭,明朝中國人基本上一無所知。著名學者福建人張燮(1574 - 1640)在《東西洋考》說:『紅毛番,自稱和蘭國,與佛郎機(明人對葡萄牙和西班牙的稱謂)鄰壤,自古不通中華。其人深目長鼻,毛髮皆赤,故呼紅毛番云』這是中國人對荷蘭人的最初印象,後來許多與荷蘭有關的事物被冠以「紅毛」、「紅毛番」、「紅夷」等名稱。

(淡水「紅毛城」是荷蘭人在1644年重建,當時名為「安東尼堡」。1662年鄭成功驅逐了台灣南部之荷蘭人,淡水之荷蘭人見大勢已去遂撤走。「紅毛城」的俗稱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