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本看起來有點討厭的書,原本是我一輩子也不會拿起來讀的。但,因著一個無意中的緣份,我把它帶到旅途上,沒想到,卻讓坐在北上夜間火車的我,時而會心一笑,時而暗自垂淚,然後掩上書頁,望著映在車窗上的自己,嘆息。
這本書叫《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作者是劉軒,知名作家劉墉的兒子。
第一次看到它,是在書店的平台上,我的眼光只在書封停留0.5秒,然後就跳到下一本。
**討厭名人書的三個理由
我一向不愛看名人或演藝圈明星寫的書,因為內容多半是出賣隱私(自己的或別人的),不然就是無病呻吟、賣點主要在他(或她)美美的沙龍照,我甚至懷疑內容都是影子寫手代筆,明星只負責拍照與宣傳,還有掛名。
好吧,有些知名作家的確有幾分文采,但內涵不足,寫沒幾本就見了底,開始重覆自己。但由於已有知名度,頗能吸引想看書卻不愛花腦筋的一般讀者,於是照樣暢銷,一本接一本出個不停。
我最受不了的是,這些書大部份都是放作者的沙龍照當封面。
我在中學時期,有一段時間常看劉墉的書,讀書心得也常取材於他的作品。劉墉文筆不錯,但內容無法伴隨我的成長。當我自己年紀漸長,有了些歷練,回首《我不是教你詐》,發現當年曾令我驚心動魄的情節,如今看來,其實也不過是職場的常態、人生必經的現實面。
人總要經歷過那些,真正傷過、痛過,才能慢慢成長,而不是靠著閱讀一本號稱勵志的書、或聆聽長輩的一席過來人身分的提點,就能輕鬆渡過。
後來,知道劉墉有個兒子叫劉軒,長得跟爸爸很像,寫東西、搞音樂、當DJ、泡夜店。但我沒興趣去了解他的作品,理由有三:一來他是名人、而且是第二代,二來他的書放自己的大頭照,三來是我不喜歡這種故作文藝腔的書名(劉軒的老爸劉墉有一個超級經典的書名《愛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我一看到這書名,當下雞皮疙瘩掉滿地,打死也不肯拿起來翻閱)。

**旅行中跟這本書相遇,帶著它投向另一段旅程
後來終於拿起這本書來看,是因為一趟台灣東部的獨自旅行。
當時,我住在一座純樸又便宜的三合院式民宿。退房當天早上,民宿老闆忙著洗床單、曬棉被,說看到這樣豔陽高照的好天氣,想趁機讓他的民宿寢具吸收陽光的暖暖味道,要我稍等一下,他再開車載我去搭火車。
住了這幾天,我了解具原住民血統的老闆率直的個性。反正我一個人旅行,自由自在,不急著趕行程。我坐在客廳,原本想唱卡拉OK打發時間,無意中看到桌邊擺著劉軒的《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隨手翻閱一下,覺得還滿有意思,歌也不唱了,就這麼讀起來。
「好了,可以出發囉!」老闆的聲音傳來時,我看到三分之一。我問老闆這書是誰的,他說是前一位客人忘了帶走,也沒打電話來要,就這麼一直擺著。
「可以借我嗎?我看完寄回來還你。」
「好啊,直接拿去吧!」
就這樣,我沒帶走一顆台灣東部海邊的石頭或特產,卻帶回數位相機裡上千張照片、滿滿的回憶,還有一本A來的書。
**有緣書裡來相會
我相信人總有緣份跟知音相遇。只是沒想到,我竟然是在夜班火車的一本書上偶然碰到。
這麼說吧,看著這本書,讓我發現作者跟我竟有如此相近的對這個世界觀察、感知、思考的脈絡。
我跟劉軒的出身環境大不相同,經歷也很不一樣,但他所寫的文字,卻能通到我心裡,讓我產生感動,也省思自己走過的路。
他不是出賣自己的或別人的隱私來企求暢銷,而是分享他對種種生命經驗的觀察、態度與想法。這正是我最想用文字做的事。
這本書帶給我許多很個人的感動:
**感動1:你怎麼留住一個朋友?
例如,「By chance we come to fate」(夜店巧緣三部曲),劉軒在關鍵時刻對待朋友的方式,讓我感觸良多。
我跟劉軒有一個共同點--我們都能跟一開始看不順眼的人後來成為朋友。這件事其實並不容易。這個社會上,大部份的人都以第一印象來取人,或是聽別人的評價來論斷一個人,即使自己根本沒跟對方相處過;印象一旦壞了,從此將此人打入交際冷宮,怎麼看對方都不順眼,甚至在某些場合也會向其他人說幾句他的閒話。
當然,我一開始難免以第一印象取人,也難免會說幾句閒話,即使我並不真的認識那個人。但後來我反省自己,這樣做其實並不恰當,因為,我自己也不完美,別人對我的第一印象可能也不好,但如果單憑這薄弱的理由就否定一個人,豈不少了一個認識朋友的機會?
於是,我嘗試以不同的角度去看我原本討厭的人,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想他為什麼會有那樣的行動與抉擇,才發現,其實人性都一樣,如果我是他,我可能也會做那樣的決定、犯那樣的錯。既然彼此都是半斤八兩、人在江湖,我為何要去討厭對方?那豈不表示其實我也不喜歡自己?
於是,經過一些共事的緣份,我慢慢跟原本討厭的人成為朋友,因為,對方像一面鏡子,讓我看到某部份的真實的自己。而當我們太喜歡、太欣賞一個人,通常會「失明」,許多真相與缺點都看不清,直到後來得了教訓,才恨自己識人不明。
此外,還有面對友誼的態度。那天晚上,劉軒的朋友在夜店跟混混起了衝突,對方人多勢眾,許多人為了自保都跑了,而劉軒不知哪來的勇氣,竟然留下來,待在那位朋友身邊。
他寫道:「我記得當晚告訴自己,緣份不是好時才有,壞時則無。如果我跑了,也將失去這個朋友。我曾經一次又一次因為移民、搬家、升學、工作而遠離身邊的人,也許當晚決定自己受夠了,既然有緣就要珍惜,緊管受些皮肉傷,或事後覺得傻,但無所謂,因為只有這麼做才有意義。」
多年後,那個朋友對劉軒說:「我只是要你知道,從那天晚上開始,我就確定你是我一輩子的朋友!」
跟劉軒一樣,我也曾因多次遷徙而難以長期在一個地方定居,朋友交得到,但都留不住,時空的距離很難讓友誼長存。朋友是要常連絡的,才會感受彼此在心裡的位置,才知曉對方生命中的愛恨悲喜,才能夠真正做到分享。
否則,多年後不常連絡的朋友重聚,熟悉卻又陌生,彼此只能詢問工作與家庭近況,懷念曾共渡的過往,卻難以將話說到心裡去。
是的,我們曾有許多很好的朋友,但都在時光的洪流中被慢慢沖刷;要留住那些美好的人,自己必須做一些實際的行動,而不是放在回憶裡發霉。
**感動2:旅行的意義
我喜歡旅行,劉軒也是,而他所列的「我習慣旅遊的十個方法」,令我驚喜。那些都是我在旅行時會做的事啊!例如:找一個路邊咖啡館,坐在那裡看行人;去逛唱片行,請店員推薦兩張專輯;租一輛腳踏車,騎到自己迷路為止……。
在「結婚之前一定要和情人完成的十件事」中,劉軒第一條就寫:「和你的另一半做至少一次的長途旅遊。」這也正是我這些年來不斷勸告身邊想成家的朋友在婚前一定要去做的事,還語帶威脅:「不這麼做你會後悔。」
這趟去台灣東部旅行,我在花蓮太魯閣的山谷岩壁上,看到無數張的人臉,有的是優雅的仕女側面,有的是中年男人哀愁的容顏……。開車載我去遊賞的民宿老闆,看了我在數位相機中的詮釋,說太抽象,笑我想太多。他只承認「印地安酋長頭」比較能說服他。
劉軒也有類似的經驗。「In the eyes of the believer」(是老鷹還是佛祖?)這一篇,他寫道:「無論『祂』是否存在,人們還是需要信仰,尤其在一個充滿著不公平和未知的世界裡。我相信許多在深夜找靈媒的人並不完全相信對方有特異功能,但他們可能正感到茫然,需要對一個人傾訴。而只要獲得一個陌生人的鼓勵與祝福,也算是一種拯救。」「雖然許多奇蹟都是因為我們將巧合賦予特殊的意義,但當我們的信念造成了行為,這種改變是不可小覷的。」這段話,我完全同意。
於是,當劉軒到西藏的林芝地區旅行時,到了一座「神瀑」,導遊說岩壁上有十幾個天然成形的佛像,而他看了半天,只能看到一個老鷹的頭。「我跟導遊說:『只要看得夠久,應該什麼都看得出來。導遊說:『正是如此,所以你看到老鷹,我看到佛祖。』』
**感動3:讓我哈哈大笑的「家有瘋貓」
我喜歡貓,劉軒也是。我這輩子只養過一隻爺爺撿回來的虎斑貓,劉軒養的「小珠」則是別人從車陣救出來的小野貓。那篇「Warning:Crazy cat」(家有瘋貓)看得我哈哈大笑。
劉軒是個用心的貓爸。他像小baby剛出生的新手爸爸一樣,看書學習如何養貓。得知小貓是透過跟其他貓的打鬧來學習控制自己的力氣,而家裡並沒有其他貓咪,於是他自己擔任大貓角色,小珠撲過來,他就撲回去,彼此「偷襲」成了每天必玩的遊戲。
一般貓咪怕的三樣東西,劉軒的貓都不怕:不怕水、不怕人、不怕狗。於是,小珠犯錯時,劉軒試著噴水做為警告,竟然沒效,水壺噴頭還被咬爛。門鈴響,小珠第一個衝到門口,人愈多牠愈High,還會瘋過頭,訪客紛紛掛彩。劉軒的朋友帶來西施犬,小珠好奇上前探視,他還來不及說「你看多可愛」,小狗已挨了一陣飛爪,躲進籠子發抖;連大樓管理員養的土狗看到小珠,也會趕緊夾著尾巴跑掉。
看了這一篇,讓我愈發想念我這一生唯一的那隻虎斑貓「喵喵」。牠後來跑了,沒再回來,我一直相信牠還活在世界某處。至今,在路上遇到任何一隻有著虎紋的貓咪,我都會叫牠「喵喵」,然後拿起隨身的數位相機,幫貓拍一張照。
所以,如果我經過劉軒的家,看到他掛在門口的「家有瘋貓」牌子,我一定會鼓起勇氣去按門鈴:「我可以看看你家那隻瘋貓嗎?」
**感動4:多陪長輩說說話,牽著他們的手走一段路
讓我掉淚的,是「A very 21st century holiday」(二十一世紀的春節)那一篇。
劉軒到上海錄電視節目,老爸劉墉叮嚀他順道去拜訪九十高齡的姨婆。姨婆就像所有看到孫子的奶奶一樣,開心得合不攏嘴,吩咐管家張羅吃的。
劉軒跟姨婆難得見面,拿出筆記型電腦,跟姨婆分享自己在美國的照片。姨婆耳朵不好,吼著說話溝通起來很辛苦,劉軒就在電腦開一個視窗,看照片時,她說一句,他就打一句回應,就這麼「聊」到電池沒電。離開時,姨婆對劉軒說:「下次來,記得帶充電器!」
兩年後,姨婆過世了。劉軒在高鐵看到一張海報,左邊是一個老人的手拄著拐杖,右邊是老人的手牽著一個小朋友。一邊寫著「高鐵之前」,另一邊寫著「高鐵之後」。劉軒想起自己的奶奶還在世時,每當他從大學匆匆回家、又匆匆離去時,奶奶在門口抓著他的手,總是握得那麼緊。
看了這一篇,我望著車窗外的夜色,淚眼模糊了視線。
我想起住在故鄉的奶奶。我一年回鄉兩次,主要目的都是探望她。奶奶個性較內向,沒什麼脾氣,老家的人口雖不少,但她沒人可說話,總顯得寂寞。我知道該傾聽老人家說話,這是身為晚輩的我所能給她最好的禮物。奶奶話不多,我就自己找我有興趣、奶奶也能談的話題,例如:「我爸跟我媽當年是怎麼認識的?」、「妳跟爺爺結婚時是怎樣的情形?」、「親友鄰居最近有什麼八卦?」
此外,奶奶只會講一種語言--台語。因此,她也成了我最好的台語老師,有些連老爸老媽都不會、或忘了怎麼說的台語,奶奶都答得出來。奶奶不識字,電視只看楊麗花歌仔戲,一輩子幾乎未曾離開故鄉的小村。對奶奶而言,那個小村就是她的世界,「台北」是跟「天空」差不多一樣遠的地方。
奶奶病逝之後,我才後悔一件事:我不曾好好牽著奶奶的手,陪她走一段路。我只是陪奶奶一起坐在老家的院子裡,問她問題,聽她說話。只有那麼一次,奶奶不舒服,我扶著她回房,當我攙著她,才驚覺,奶奶的手臂好細啊,好像我稍微一用力,就會折斷似的。

有一次,我看了韓片「有你真好」,在電影院哭得不成人形。很簡單的故事,在山間獨居的老奶奶,有一天,離婚的女兒把小孫子從城市帶來,說要他在奶奶這裡度過暑假,好讓她繼續打拚母子未來的生活。
不會說話、不識字的老奶奶,跟一心只想打電動、吃肯德基炸雞的叛逆小孫子之間,從衝突不和到相信相依,無論小孫子如何任性撒野,老奶奶總是默默地以自己的方式疼愛著孫子。長者的那份心意,再怎麼不乖的孩子,也慢慢能感受得到。
故事的結局,當然是暑假快結束了,媽媽到鄉下要帶走孩子。老奶奶默默地不說一句話。當初死不肯住在鄉下的小孫子,這會兒大哭大鬧不願離開,理由竟是:「奶奶不識字又不會說話,一個人住如果生病怎麼辦哪!」最後,小孫子畫了一堆卡片,寫好許多信封,叮嚀奶奶有事就寄給他。母子倆上了公車,揚塵而去,老奶奶一步一步、緩緩地追著,直到再也看不到公車的影子。
小孫子到底在卡片上畫了什麼?那是童稚的筆觸,畫著奶奶含住溫度計、躺在棉被裡,旁邊寫著:「我病了。」另一張,小孫子畫著自己跟奶奶手牽手,寫著:「我想你。」電影最後,就在畫面一張又一張切換著「我病了」、「我想你」、「我病了」、「我想你」…之中慢慢淡出。此時,我早已哭腫了雙眼。
**跟看不順眼的人成為朋友,在原本討厭的書中遇到知音
劉軒《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就像跟我以相同的頻率在感知這個世界,他以文字分享了出來,因著一個緣份,我接收到了這個頻率,也感受到了他想表達的東西,而且直通心底。幾乎劉軒在這本書中的每一篇文章,我都可以跟他對話,另外寫出自己的看法。只是,若真要這麼做,恐怕得十萬字才能竟全功,還是就此打住,留個餘韻。
這是很個人的經驗。別人看了劉軒這本書,恐怕無法理解我的感受;而這樣難得的經驗,往後可能也很難再有。
不過,我學到一件事:我既然可以跟原本討厭的人成為朋友,那麼,我也可以被一本原本根本不想看的書所感動。雖然劉軒是名人第二代,雖然他拿自己的大頭照當書封讓我很看不順眼,雖然他取了一個讓我有點想吐的書名(可能是出版社建議的,不是他的錯^^),但,從他的字裡行間,令我頗有知音之感。(也許,我應該屏除對書名的偏見,把劉墉《愛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拿來看看?)
我這才明瞭,一本書能否被喜愛、被看懂,端視讀者當時的心智年齡、心境與歷練而定。我在中學時喜歡劉墉的書,是因為我對成人的世界有憧憬、有好奇、有迷惘,透過他的筆,讓我窺探那個世界。當我自己已長大,劉墉寫的東西對我已無驚喜與助益,反而是他兒子劉軒筆下的桃花源,讓我驚豔留連。
去找更多劉軒的書來看?可能不需要。桃花源只有緣份到了才進得去,而且僅此一次,日後欲再尋,也不可得了。(艾立克強)